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2017—2020年)的通知
川办函〔2017〕183号 2017年9月11日
(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省厕所建设管理水平和卫生状况,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一管二改三建四满意”的总体思路,创新厕所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及现代技术加强厕所监督管理。完善厕所规划,实施厕所新改建提升工程,保障新建厕所用地需求,加大第三卫生间的改造力度,着力解决厕所数量不足、卫生较差、布局不合理、管理缺失等问题,全面改善我省人居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所指厕所,即全省各市(州)市政公用部门管理及产权单位管理供公众使用的厕所,包括城乡公共厕所(环卫公厕、公共场所配套公厕等社会对外开放公厕),交通厕所(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所属厕所),景区景点厕所(A级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地质公园、乡村旅游点、博物馆等所属厕所)。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补助、规范标准等方式持续推进“厕所革命”,4年内共新建和改建厕所19307座。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省厕所“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卫生文明”的建设管理目标。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四)加强厕所规划与设计。各市(州)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等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厕所规划与设计。在规划上,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及行业管理所属厕所的现状、布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明确数量和布局的基础上,将厕所纳入城乡、景区、公路、车站等规划。依法对厕所选址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群众如厕需求入手,全面统筹厕所建设,切实提高规划可操作性。在设计上,加大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注重考虑残障人士、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如厕问题,充分体现设计的科学性、环保性,增强如厕的便利性。(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州〕人民政府,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五)加快厕所建设。
1.城乡公共厕所建设。
──城市公厕。2017年12月底前,各地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举、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有利排运”原则,组织具备专业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完成城市公厕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各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公厕新建、改建等工作。2018年底力争完成总任务量的60%,2019年底力争完成总任务量的80%,2020年底完成总任务量。
城市新区要将新建公厕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商业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需明确配建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建筑面积,并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加快改造城市老旧公厕,特别是旱厕和设施老化的公厕,严禁随意拆除城市公厕,确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需要拆除的,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原则严格审批,不能减少现有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到2020年,完成5503座以上新城区、老城区公厕的新建与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乡村公厕。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扶贫开发、乡村旅游发展等,推动乡村厕所建设和改造。重点完善旅游城镇、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共场所、集贸市场等厕所建设。到2020年,完成5161座以上乡村公厕的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2.交通厕所建设。
──交通沿线厕所。按照车辆行驶每2小时或200公里左右应有1座厕所的标准,做好交通沿线厕所的选(布)点与新建工作,同时做好老旧厕所改造提升。高速公路可通过创建星级服务区加强厕所建设管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可通过开放沿线公路服务管养设施厕所和开放改造加油站厕所予以充实提高。到2020年,完成现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8座厕所、高速公路服务区298座厕所、加油站1194座厕所的新建与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交通节点厕所。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明确车站、码头与市政的管辖范围,做到厕所建设不留死角,并根据日均客流量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车站厕所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到2020年,完成汽车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铁路客运站2280座以上厕所的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3.景区景点厕所建设。
──国家A级旅游景区厕所。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的建设标准,根据景区发展需要,加大旅游景区厕所建设改造。到2020年,完成全省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集散中心等1454座以上旅游标准化厕所的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其他旅游景区厕所。除国家A级旅游景区外,全省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地质公园、乡村旅游景区、博物馆等区域厕所,其设计、建设与改造要与当地文化元素、地域特色相融合。到2020年,完成全省其他旅游景区3209座以上标准化旅游厕所的新建和改造任务。(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规范厕所管理。
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公厕管理责任单位要根据管理权限和范围,建立健全公厕运营管理长效体制机制,制定相应的公厕管理办法,依法向社会公示。公厕的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并保持公厕的设施设备完好和洁净无味。各地每年应组织公厕管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借鉴国外及其他地区先进管理经验,有效整合和利用市场化、社会化的资源,因地制宜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新模式。鼓励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化企业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确保公厕干净卫生、免费使用。(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发展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全省“厕所革命”工作协调组,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协调组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发展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对推进本地“厕所革命”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建立完善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协调议事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责任。高速公路、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厕所由相关产权单位为工作实施主体。
(八)细化工作方案。各市(州)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建设任务,确定建设用地供给、开工建设及完工时限,及时研究解决公厕建设改造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于2017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市本级及行政区域内县(市、区)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九)加大政策引导。在厕所规划、用地、立项、审批、用水、用电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支持,通过土地、资金、税收等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厕所的建设管理资金,根据职责和隶属关系由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积极构建财政投入与市场投资相结合的多元化公厕建设管理投融资体制,建立健全厕所建设管理以奖代补政策。建设独立厕所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出让土地中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的,可将公共厕所建设要求作为出让条件,并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公共厕所。
(十)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厕所革命”相关工作的考核评比,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发展委细化全省厕所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省质监局将厕所管理纳入市(州)政府质量考核。将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联合国人居环境奖、A级景区、“四好村”等创建活动与厕所建设管理相结合,作为创建测评标准的重要内容。
附件:1.各行业“厕所革命”新改建厕所目标任务
2.各市(州)“厕所革命”新改建厕所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