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7〕46号 2017年8月14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自主创新、开放合作,坚持突出重点、补缺短板,坚持科学谋划、协同发展,坚持错位发展、深度融合,以服务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扩大有效供给为目标,强化市场力量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产业发展内在动力活力,在做大产业规模、培育多元化主体、丰富供给体系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产品及服务品质化、精细化、便利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康复服务需求。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00亿元,基本形成研发体系健全、产业布局合理、重点品种突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涌现出一批具有技术实力、区域特色和市场影响力的制造服务商,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到2025年,全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规模力争达到500亿元,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四川造品牌进一步占领国内外市场,全面建成国家康复辅助器具西南区域中心和西部现代康复辅助器具研发制造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依托双创示范工作,协同推进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搭建康复辅助器具创业孵化基地、技术创新联盟及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省级康复辅具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示范园区、重点实验室等。发挥我省在钒钛、生物相容性材料、记忆功能材料等材料领域优势,引导基础材料供应商与康复辅助器具制造商协同创新,强化新型材料研发应用。鼓励我省企业与境外相关机构共建研发机构,加快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成果,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交易、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介康复辅助器具创新产品、科技成果及转化项目信息。贯彻落实《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6—2020年)》,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内生动力。
(四)引进培育领军人才。着眼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需求,健全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利用“千人计划”“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四川计划”等重大平台定向引进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信息系统、智能制造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打造一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高校在相关专业开设康复辅助器具方面的课程,增设康复治疗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等相关专业,将康复辅助器具有关教学内容纳入医师、护士、特殊教育教师、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支持大中专院校和企业共建实用型康复辅助器具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学校和企业在人员双向互聘、实习实训等方面开展合作,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人才培养协同育人机制。
(五)助推产业优化升级。统筹优化全省产业布局,依托成都产业聚集和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打造康复辅助器具研发基地;依托攀西地区钒钛资源优势,打造示范性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和生产基地,省内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提升丰富产品层级,支持人工智能、增材制造、虚拟现实、机器人、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和加工工艺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中的集成应用,打造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发挥四川中医优势,创新传统康复技术和方法,形成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引进国内外行业标杆企业,通过重大示范基地和项目建设带动产业集聚。支持龙头企业在更大区域内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全国性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鼓励中小微企业专注于细分市场走“专精特新”发展模式,扶持社会力量创办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推进业态创新,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技术外包、信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品牌营销等生产性服务,助推产业由加工制造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实现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服务化。
(六)积极开拓市场。结合培育发展健康养老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实施“医工融合”,引导康复医疗与康复辅助器具制造衔接融合,促进康复辅助器具在养老、助残、医疗、健康、教育、通信、交通、文体娱乐等领域广泛应用。结合我省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的发展态势,将研发制造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智能化产品作为优先选项。定期完善产品目录和配置指引,重点推进骨科、眼科、耳科、康复科等医疗服务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有效衔接。利用省级康复辅助技术服务机构,以召开博览会等形式,为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提供交流和展示平台。依托西博会等品牌展会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参与“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活动,支持创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业展会和交易平台。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加强与国际国内行业组织交流合作,助推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走出四川,进军国际国内市场抢占制高点。
(七)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康复辅助器具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制定康复辅助器具与医疗器械管理服务衔接实施办法、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配置服务管理制度、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分类分级认证制度等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鼓励企业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加快培育我省康复辅助器具检验、检测、认证、司法鉴定专业机构。鼓励成立有关社会组织,发挥其在行业规范、标准制定、数据统计、信息披露、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预警和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产品伤害监测验证评估等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政策扶持
(八)确保税收优惠落地。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按规定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落实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和单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
(九)强化投融资服务。大力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创新金融信贷支持方式,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开展股权众筹融资等试点,通过我省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等吸引社会资本协同发力,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符合基金投向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实现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适合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的金融产品。鼓励并推动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改制上市。推动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业投资平台,加快创业人才引进及项目孵化。
(十)制定消费支持政策。完善康复辅助器具工伤保险支付制度,按照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确定支付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将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扩大支付范围,动态调整标准。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消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
四、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民政厅牵头的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联动,统筹推进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协同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及残联组织,做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教育、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宣传部门要组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十二)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各地要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相关财政及新兴产业投资支持范围。创新支持方式,通过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建设以及具有良好示范效应、较强公共服务性质的康复辅助器具项目。健全政府采购机制,国内产品能够满足要求的原则上须采购国内产品,将符合条件的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纳入四川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加强财政政策绩效考评,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十三)开展综合创新改革试点。对接国家工作部署,积极支持我省条件成熟地区申报并争取纳入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改革试点,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政产学研用模式创新、业态融合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打造一批知名产业园区、前沿创新平台、知名企业品牌、优势特色产品和新型服务模式,为加快我省乃至全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提供经验。建立以主要产品数量、生产企业、服务机构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和行业统计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机制。
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本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的督促落实,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省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