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
与建设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7〕33号 2017年4月19日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十三五”
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前 言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长江和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川生态保护与建设必须站在保障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把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推进生态修复与治理,严格自然生态保护,全面构建“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本规划是四川省“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规划编制以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解决突出生态问题、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为根本任务,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规划布局和建设重点,与《“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进行了有效衔接,是行业和地方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十三五”时期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行动指南。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建设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美丽四川的奋斗目标,着力修复地震灾区及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系统,着力防控重点地区的生态退化,着力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功能,着力完善生态建设的体制机制,全省生态建设与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成效显著
常年性有效管护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2.6亿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累计新造林2640万亩、抚育森林1275万亩、改造低效林1086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6.02%,森林蓄积达到17.33亿立方米;每年实施草原禁牧7000万亩、草畜平衡1.42亿亩,累计实施退牧还草3905万亩,草原植被综合覆盖率达到84.5%;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59.8万亩,巩固沙化土地治理成果20.5万亩,综合治理岩溶土地面积2319平方公里;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948平方公里;建成高标准农田2496万亩;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8.6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96平方米;全面完成汶川地震、芦山地震灾后自然生态修复任务;划定重点生态功能区31.8万平方公里。
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划建自然保护区169个、世界遗产地5处、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重要湿地3处、湿地公园43个、森林公园126个、风景名胜区90个、地质公园29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7个,全省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9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物种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得到有效保护。全省湿地保有量2621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基本建成。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系统调查,完成四川省生物多样性评价,建成自然保护区数据库和湿地资源数据库。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全省大熊猫栖息地面积202.7万公顷、野外大熊猫种群数量1387只,分别占全国的78.7%、74.7%。
三、生态保护支撑能力显著提升
全面完成全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和全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和林地一张图建设。推进生态过程与生态修复重点实验室建设,建成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平台和一批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观测网络站点,构建了较为完备的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水土保持和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生产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生态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的执法检查基本实现常态化。森林碳汇计量、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大熊猫繁育保护、高寒沙地生态修复、地震次生灾害生态治理等科技攻关研究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四、生态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制(修)订了《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法制保障体系。出台了《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四川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战略与行动计划》等重大规划,进一步完善了规划体系。开展建立生态用地和生态资源总量管理制度、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准入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探索。
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研究制定了《四川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在成都市、雅安市、嘉陵江流域、川西北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先试已覆盖全省1/3的面积、51%的人口。开展完善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机制专项改革,启动了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和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完善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政策,省级公益林补偿实现了与国家标准并轨。在岷江、沱江等河流上下游政府间开展水环境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试点。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草原确权登记,启动以“两证一社”为主的新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大力推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国有林场改革顺利启动。
第二节 形势分析
一、有利条件和机遇
一是生态保护与建设上升到前所未有新高度。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了“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通过了“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作出了“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总体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的空前关心重视,为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
二是绿色发展理念赋予了生态建设新使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绿色富国、绿色富民。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对“加快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四川”作出安排部署。绿色发展的基础在生态本底,要求将维护生态安全作为战略使命,强化生态红线管控,严守生态阵地,严格保护生态资源。要求加快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增加生态资源,增强生态系统功能,补齐生态短板,着力建设绿水青山。
三是全面小康提出了生态保护建设新任务。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作出了“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庄严承诺。四大片区生态资源丰富,物种资源富集,生态景观独特,生态保护与建设在促进脱贫攻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无可替代作用。如期实现四大片区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要求加强自然生态建设,解决重大生态问题,消除生态致贫和生态返贫因素;要求在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上做足文章,变自然资源为发展资本,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未来五年,全省尤其是四大片区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生态扶贫成效。
四是全球生态治理带来了保护发展新机遇。2015年联合国森林论坛讨论了未来15年全球森林政策,对森林在消除贫困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关键作用达成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变化巴黎大会上明确指出“中国2030年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要求我国在全球生态治理格局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全球生态治理的新变化,为我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动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全球行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提供了更大的舞台和更好的机遇。
二、主要问题和挑战
一是生态屏障仍较脆弱,生态安全形势严峻。森林系统低质化、森林结构纯林化、生态功能低效化问题较为突出。草原退化面积高达1.56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58.7%,天然草原平均超载率10.03%,草原承载压力较重。土地荒漠化呈蔓延趋势,荒漠化面积2385万亩(石漠化土地1095万亩、沙化土地1290万亩)。水电工程建设、过度放牧等导致部分湿地和河湖生态功能退化,自然湿地面积逐渐萎缩。水土流失面积(不包括冻融侵蚀)12.1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24.9%。农业化学品使用量大,土壤酸化面积达到39.4%,农业面源污染突出,用地与养地矛盾突出,农田生态保护亟待加强。
二是保护开发矛盾突出,资源保护压力较大。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加速推进以及基础设施、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区大量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空间被挤占,生态红线守护难度增大。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尚未形成,自然生态资源损耗严重。川西高原、川西南山区和盆周山区极端气候天气频繁,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草原病虫害和外来生物入侵风险日益加大。地震次生灾害对灾区生态构成持续破坏,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违法破坏森林草地资源行为时有发生,生态保护和成果巩固压力大。
三是城乡生态功能不足,人居环境有待改善。一些城市存在生态空间保障不力、生态用地不足、绿地系统不健全、绿地服务功能不强、热岛效应突显等问题,部分城市绿化指标与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标准相比均有一定差距,生态服务功能不强。城镇周围、城乡结合部、农村居民集中安置点绿化较为薄弱,公路、铁路和水系等通道绿化水平不高。城市及乡村水系破坏、水体污染、水生生物减少等问题依然存在,水生态问题十分突出。
四是创新驱动能力不足,体制机制建设滞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红利还未完全释放,发展体制不顺,建设机制不活;生态治理体系尚不健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真正理顺,自然资源产权及支持保护等制度建设滞后,各项补助标准偏低、投融资机制不活等问题比较突出。农民直接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仍存在政策障碍,生态保护与建设普惠制政策尚未真正建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存在经营权落实不到位、处置权设置不完整、财政金融支持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国有林区管理体制不顺,民生问题突出,产业转型缓慢,改革发展任务繁重;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刚刚起步,改革动力不足,顺利推进难度较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五是生态文化意识薄弱,生态观念有待加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意识有待提高,爱护自然、节约资源的生态价值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少数领导干部仍然缺乏正确的生态政绩观,部分企业经营者仍然缺乏生态保护意识,部分群众仍然缺乏绿色消费理念,公众爱绿护绿、自觉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依然薄弱。生态文化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全面系统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体系尚未形成。生态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不高,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生态文化产业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生态文化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不高,全社会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的局面尚未形成。
“十三五”期间,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既是负重前行、大有作为的关键期,也是实现扩面增量、提质增效的攻坚期。全省上下要紧紧抓住新机遇,积极应对新挑战,坚定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建设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川滇两大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做出新贡献。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美丽四川为奋斗目标,以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为根本任务,以解决生态保护建设突出问题为着力方向,以大规模绿化全川为重要抓手,健全生态保护空间体系、生态保护制度体系、生态产品供给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全面构建“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治理。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各个领域,始终把生态保护放在首要地位,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然修复能力;创新和推广先进技术,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和措施配套,提高生态修复成效。
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规划和协同推进森林、草原、河湖、湿地、荒漠、农田及城镇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城乡区域间协调发展、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
坚持分区施策,突出重点。充分考虑生态区域特点、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关联与作用,因地制宜,因境施策,合理布设生态保护建设工程,采取针对性的保护与建设措施,推动在重点方向和重大生态问题治理上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优化各类要素配置,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增强发展动力,激发发展活力。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责任制度,落实生态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生态建设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生态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产业,促进绿色富民。创新生态产品服务方式,搭建成果共享平台,推动形成全民共建共享格局。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牢牢把握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公益属性,加强政策引导,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的多渠道投融资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与修复,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森林质量得到提高、生态功能不断提升,草地退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荒漠生态系统治理修复稳步推进,湿地与河湖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农田保护性耕作和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增强,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高,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提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明显增强,全面构建起“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美丽四川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具体目标
共设置8类20项具体指标,详见专栏一。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第一节 区域划分
综合考虑不同区域自然条件、生态区位、资源禀赋及社会经济差异性,依据《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在构建东部绿色盆地和西部生态高原的一级分区框架下,将全省分为成都平原区、盆周山地区、盆地丘陵区、川西北高原区、川西高山峡谷区和川西南山地区六大二级分区。
一、东部绿色盆地
东部绿色盆地区域范围包括成都平原区、盆周山地区和盆地丘陵区,总面积18.06万平方公里,该区域自然条件好、交通发达、人多地少,是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城市群集中分布区。打造东部绿色盆地,应着力构建以盆周山区绿色生态屏障、环成都平原绿色生态屏障为重点,以长江干流、岷江—大渡河下游、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等六大流域生态带为骨架,以各类自然保护地(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点(块)状分布的典型生态系统为重要组成的“两屏六带多点”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东部绿色盆地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加强秦巴生物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天府新区绿化美化,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污染防治、退化农田修复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构建新型绿色城镇体系,建立起稳定协调、功能显现、效益兼顾的自然生态体系。
(一)成都平原区。包括成都、德阳、绵阳、眉山、乐山5个市、24个县(市、区)。该区域地处四川盆地西部,地貌以平原为主,植被以慈竹等四旁散生植被为主。区域自然条件优越,社会经济条件好,区位优势明显,城市化水平高,工业基础雄厚,是我省人口、产业、城镇高度集聚的核心区和西部发展水平最高区域。生态问题主要表现为:自然生态资源贫乏,水生态修复任务重,生态产品供需矛盾突出。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是:围绕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建设,推进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加快城周绿化、村镇绿化以及县(区)间、乡镇间通道绿化美化,改造提升林盘绿化水平,建设纵横交错的平原防护林网,提升龙门山和龙泉山脉生态植被,加强水资源保护。
(二)盆周山地区。包括广元、绵阳、德阳、成都、眉山、乐山、雅安、宜宾、泸州、达州、巴中等11个市、49个县(市、区)。该区域是四川盆地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区。区域内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江河、湖库众多,地质资源复杂多样,森林资源丰富,是大熊猫、金丝猴、牛羚、白鲟、达氏鲟、红豆杉、珙桐等重要珍稀野生动植物主要分布区。生态问题主要表现为:因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对自然资源利用的依存度较高,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危害严重,岩溶山地石漠化较重,生态保护能力不足。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是:加强大熊猫、金丝猴、白鲟、达氏鲟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强岩溶山地石漠化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地震灾区生态修复成果巩固、重点水源地保护和水生生境改善,深入推进退耕还林工程。
(三)盆地丘陵区。包括南充、遂宁、资阳、内江、自贡和广安6个市的全域以及巴中、绵阳、德阳、成都、眉山、乐山、泸州和达州8个市的部分县(市、区),共计55个县(市、区)。该区域系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等重要河流的中下游,地貌以丘陵、平原为主,植被以柏木人工林为主;该区是我省人口密集区和重要经济区。生态问题主要表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征占大量生态用地,工业排污和农业面源污染较严重,工程项目分布广泛,地表扰动强烈,人为水土流失严重,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矛盾较为突出。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是:加强农田保护性耕作、退化与污染农田治理和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稳定的农业耕作系统;加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市及城郊生态绿地系统建设,建设优质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人工湿地建设和江河生态修复,改善提升水生态系统整体质量。
二、西部生态高原
西部生态高原包括川西北高原区、川西高山峡谷区和川西南山地区,总面积30.57万平方公里。该区域山高坡陡谷深,地形地貌复杂,北部地区气候严寒,南部地区光热资源丰富,是长江、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也是典型的生态脆弱区、自然灾害多发区和藏、彝、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打造西部生态高原,应着力构建以若尔盖草原湿地、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三大生态屏障为重点,以金沙江、雅砻江和岷江—大渡河上中游等三大流域生态带为骨架,以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典型生态系统为重要组成的“三屏三带多点”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西部生态高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公益林、天然林和草地资源保护管理,巩固退耕还林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成果,深入推进沙化土地、退化高寒湿地及江河湿地修复、退化草地恢复、干旱半干旱土地及矿山废弃地生态综合治理,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控能力建设,巩固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效益。
(一)川西北高原区。包括阿坝州的红原、阿坝、若尔盖、壤塘县,甘孜州的石渠、德格、甘孜、色达县,共计8个县。该区域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是长江、黄河重要水源地。该区域为丘状高原地貌,海拔高、积温低,土壤类型以沼泽土、亚高山草甸土为主,植被类型主要为沼泽灌丛和草甸,沼泽湿地星罗棋布,高原特色生态旅游资源富集。生态问题主要表现为:区域发展对自然资源依赖程度高,受过度放牧和挖沟排水等影响,区域湿地与草地退化,生产能力下降,土地沙化较为严重,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难点地区。2015年底,区域内天然湿地面积100.3万公顷,占全省天然湿地面积的60.2%;沙化土地面积50.3万公顷,占全省沙化土地面积的55.1%。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是:遵循并把握高寒湿地、草甸草原的自然地理分布格局,以高寒湿地及江河湿地保护与修复、沼泽草地保护、防沙治沙等为重点,采取禁牧休牧、退牧还湿还草、填沟保湿、封禁保护、自然植被恢复、控制单位承载力等措施,大力开展天然草原保护与治理,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遏制草地退化沙化,增强高原湿地的生态功能。
(二)川西高山峡谷区。包括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的木里县等3个州的24个县。该区域地处横断山脉北段,为高山峡谷地貌,山高坡陡、地表破碎、河谷深切,垂直地带分异明显,植被类型多样,森林资源富集,是全省天然林主要分布区和国家级公益林集中分布区,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自然景观资源独特。生态问题主要表现为:草甸退化,干旱河谷扩大,生物栖息空间压缩,森林生态系统功能降低,土地沙化和石漠化突出,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森林防火压力巨大,生态建设成果巩固困难。2015年底,区域公益林面积880万公顷,占全省公益林面积的51.4%;天然林面积893万公顷,占全省天然林面积的52.3%。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是:以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沙治沙、高山高原草地保护、重要水域生态完整性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河湖源头和冰川湖泊湿地保护等为重点,采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化草原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重要水生生物资源及江河水资源保护、规范和严格管理水电工程等措施,确保区域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与稳定。
(三)川西南山地区。包括攀枝花市、凉山州(不含木里县)、雅安市的汉源县和石棉县等23个县(市、区)。该区域水资源极为丰富,大渡河横切本区北部,金沙江流经南部边缘,雅砻江和安宁河纵贯中部,四川三大天然湖泊泸沽湖、邛海、马湖均分布于此。生态问题主要表现为:水土流失严重,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是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梯级水电工程集中开发,地表扰动强烈,加剧河谷地带破碎化;干热河谷地带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种养植开发过度,生态系统稳定性差,河谷荒漠化现象突出。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是:以森林生态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安宁河流域农田保护性耕作与污染治理、金沙江流域及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干热河谷造林绿化为重点,采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保护性耕作、水土保持措施、脆弱地带封禁保护、矿山废弃地整治修复、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以及从严管控樵采、过垦过牧和无序开矿等破坏植被行为等措施,修复自然生态系统,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区域生态系统的功能与作用。
第二节 建设布局
生态保护与建设在布局上以若尔盖草原湿地、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秦巴生物多样性、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等四大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区域,以长江、金沙江、雅砻江、岷江—大渡河、嘉陵江、沱江、涪江、渠江等8大流域生态廊道及水土保持带为骨架,以世界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点(块)状分布的典型生态系统为重要单元,全面构建起“四区八带多点(块)”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一、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重点生态功能区以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优先实施生态保护修复,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强化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监管,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
(一)若尔盖草原湿地生态功能区。针对该区湿地疏干、垦殖和过度放牧导致的草原退化、沼泽萎缩、水位下降、土地沙化等重大生态问题,采取退牧(耕)还草还湿、填沟保湿、封禁保护、增加植被、治理鼠虫害、控制载畜量等措施,加快恢复草原湿地生态系统。
(二)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针对该区天然林退化、草原超载过牧、珍稀物种濒危、水土流失和山地灾害多发等重大生态问题,重点加强天然林、湿地、草原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山地灾害防治、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三)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针对该区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水土流失较重、地质灾害多发等重大生态问题,重点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岩溶山地石漠化治理、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水生生境维护,减少林木采伐,恢复山地植被。
(四)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针对该区石漠化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多发、水电矿产开发破坏植被等重大生态问题,重点加强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加强山地灾害防治,加大水电矿山生态整治修复力度。
二、加强流域生态带建设
在长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金沙江、嘉陵江、岷江—大渡河、沱江、雅砻江、涪江、渠江等重要流域开展生态带建设,加强水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力营造沿江沿河水土保持林和基干防护林带,继续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区,防止水域荒漠化发生,遏制江河湿地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加强山地灾害防治,加大矿山、交通干线的生态恢复治理力度,加强城市生态敏感区的防护林建设,加快建成功能完善的八大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带。
(一)金沙江流域生态带。受印度洋季风气候控制,金沙江沿岸干热少雨,干湿季分明,植被的生长受到限制;同时,该流域山体坡度陡峭,地质结构松散,雨季降雨集中,局地性暴雨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生态建设成果巩固。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在干热河谷区域种植耐旱、耐瘠薄植物,营造水土保持林、护岸护路林,增加植被盖度,控制水土流失,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建设。
(二)雅砻江流域生态带。雅砻江河道下切十分强烈,沿河岭谷高差悬殊,流域原始森林比重大,树种优良,种源丰富;生活着大熊猫、小熊猫、白唇鹿、猞猁、牛羚、丹顶鹤等众多珍贵野生动物;该流域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系全国十大水电基地之一。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禁止不合理的水资源和矿产资源开发,抢救性保留一些原始生态河段,加大对重大建设工程的生态治理和修复力度。
(三)长江干流流域生态带。主要包括宜宾市、泸州市长江上游带状区域。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以长江上游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河流生态系统和水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监测,加大石漠化和陡坡耕地治理力度,稳定和扩大生态用地空间,开展城市绿化、立体绿化,加强长江两岸植被保护与恢复,保护乡土物种资源,防止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生态破坏,加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
(四)岷江—大渡河流域生态带。地形地貌包括高原、高山峡谷、平原和丘陵,岷江上游和大渡河中上游生态脆弱。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减少水土流失;加强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资源保护,减少不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恢复流域生态系统;加大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天然林保护力度,提高岷江流域水源涵养能力;加快湿地及水产种质资源自然保护区建设,维护生物多样性;严格管控沿江沿河工程建设废弃渣土场的设置,禁止违法占用河道;强化生态流量调度监管,加强对岷江航电梯级开发影响水域生境的综合治理。
(五)沱江流域生态带。沱江流经德阳市、成都市、资阳市、内江市、自贡市、泸州市等工业集中、人口密度大的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和水源地保护,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水系及通道绿化,加大森林抚育和低效商品林改造力度,建设湿地公园、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修复水域生态环境。
(六)涪江流域生态带。涪江流经绵阳市、遂宁市,流域人口稠密,农业发达,垦殖指数高,水土流失严重。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大力开展荒山、荒滩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建设湿地公园、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加快湿地及水产种质资源自然保护区建设,严格管控人工采石采沙、开垦造地、水利工程建设等对涪江水生生物资源和沿岸植被的破坏。
(七)嘉陵江流域生态带。嘉陵江流经广元市、绵阳市、南充市及广安市,流域人口密度大,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新型城镇化对生态保护形成较大压力。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修复及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加强通道绿化、河流岸线造林、低效商品林改造、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建设,加大流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加强滩涂整治修复,改善水生生态环境。
(八)渠江流域生态带。渠江流经巴中市、达州市及广安市,流域主要为低山深丘和浅丘区,林地面积大,但以次生林为主,水源涵养功能不强,极端天气导致洪涝灾害频繁。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加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石漠化土地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重要和特有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力度,保护渠江土著鱼类水产种质资源及其栖息环境。
三、加强点(块)状典型生态系统建设
以世界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为载体,加强保护能力建设,强化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大力培育典型森林景观,有序开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着力构建类型多样、分布广泛、功能稳定的点(块)状典型生态系统。
(一)世界遗产地。建立和完善省级、国家级世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蜀道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加大遗产地保护力度,重点加强遗产地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改善遗产地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规划管理,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推动生态补偿制度建立,促进遗产地可持续发展。
(二)国家公园。整合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等保护地,以保护大熊猫等珍稀濒危物种和栖息地为核心,以创新生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促进跨地区、跨部门管护资源有效整合,实现保护物种种群稳定繁衍及其栖息地生境不断改善,有序开展国民生态教育和生态旅游,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管理模式和经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公园。
(三)自然保护区。推进“建设标准化、管理数字化、经营规范化和社区现代化”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本底调查,构建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监测、监管与评价预警系统。加强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区发展规模,通过新建、晋级、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构建起类型齐全、分布合理、面积适宜、建设与管理科学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四)湿地公园。以湿地景观资源为依托,以湿地生态系统、珍稀物种及栖息环境保护为核心,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湿地保护与退化修复,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的科学研究,挖掘和传承湿地文化,完善湿地服务功能,规范湿地的生态旅游活动,促进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五)森林公园。加强森林公园保护能力建设,保护好典型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重要森林风景资源。因地制宜挖掘树文化、花文化、竹文化、野生动物文化和湿地文化等生态文化资源,打造自然生态教育和传播生态文化的重要载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打造特色鲜明的森林旅游与森林康养品牌。
(六)地质公园。加强现有世界级、国家级及省级地质公园基础设施与保护能力建设,保护好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稀有自然属性、较高美学观赏价值的地质遗迹景观,充分发挥地质公园在保护地质遗迹、普及地学知识、开展特色旅游等方面的综合功能。
(七)风景名胜区。挖掘风景名胜资源潜力,抓好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提升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服务设施、保护设施和监管设施,充分发挥风景名胜区在生态保护、文化传承、旅游休闲、科普教育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开创风景名胜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八)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按照有关渔业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在各流域和相关湖泊合理布局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严格的管控措施,有效保护全省特有经济鱼类的原种资源。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一、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作用,推进国土生态空间综合管控。全面落实《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治理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生态保护,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有效控制开发强度;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着力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确保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重点开发区域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努力提高环境质量;优化开发区域引导城市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发展,扩大绿色生态空间,优化生态系统格局。
二、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制定生态红线管理办法,明确地方政府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主体责任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的管理职责,落实勘界定标,基本建立起权责清晰的生态红线保护机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负面清单,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红线区日常巡查制度、现场核查制、分析报告制度,严厉查处各类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红线的破坏。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办法,定期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成效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加强生态监测、日常监控和定期评估,严密监控人为活动对红线的扰动,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状况信息。
三、推动“多规合一”。加强省级空间规划研究,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探索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支持市县推进“多规合一”,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省级空间规划要求,统一编制市县空间规划,逐步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的开发边界,以及耕地、林地、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的保护边界,强化“多规合一”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支持。开展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探索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第二节 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
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加快推进宜林荒山、荒坡、荒丘、荒滩造林绿化,构建结构稳定、功能优良、效益兼顾、可持续经营的森林生态系统。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实现管护区域全覆盖。调整25度以上陡坡耕地布局,修编《四川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巩固好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实施长江上游沿江生态廊道修复与保护工程,在长江干流及其一、二级支流两岸的第一层山脊内以及重要湖库沿岸,营造基干防护林带和林水相依的景观林带。实施环成都平原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改造提升龙门山和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构筑以龙门山麓与龙泉山脉合围环抱的生态防护屏障。加强盆中丘陵区攻坚造林,推进成都平原林盘和农田林网建设。全面绿化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县道沿线及其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重点打造旅游线路、进出通道、互通立交、机场、车站、港口等区域绿化景观,加快建设多彩通道。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村社进出道路、集中居住点、房前屋后、休闲地绿化,推进绿色家园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湖库周边和消落带绿化,提高湖泊、库塘、湿地等绿化水平。积极营造碳汇林、血防林、风景林和国防林,推进污染土地和其他不适宜耕作土地造林。加强森林经营,规范改造低产低效林,有序改造退化防护林,大力培育混交林、复层林,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以乡土大径级材和珍贵用材为主体,加快建设国家储备林。加强森林分类管理,严格保护公益林,集约经营商品林,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采伐制度。加快林木良种本地化进程,提高良种使用率和基地供种率。
主要任务: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1400万亩,封山育林1600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000万亩。
第三节 保护和修复草原生态系统
以遏制草原退化、实现草畜平衡、提升草地生态功能为重点,坚持重点突破与面上治理相结合、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全面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实施退牧还草、新一轮退耕还草、草原鼠虫害防治等重点工程,加强退化草原、鼠荒地治理,开展休牧、划区轮牧、退化草地改良、人工饲草基地、牲畜棚圈等建设,促进草原畜牧业由天然放牧向舍饲、半舍饲转变,遏制草原生态退化。开展草牧业试验试点,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合理发展草食畜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节水灌溉人工草地。支持高原藏区牧区与农区互动发展畜牧业,提高畜牧业发展水平。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划定和保护基本草原,健全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格控制草原非牧使用,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主要任务:2016—2020年,继续实施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每年开展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亿亩。
第四节 治理和修复荒漠生态系统
加强现有植被保护,遵循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原则,采取生物、工程和农耕等多种措施并举,恢复和重建自然生态系统。深入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加强凉山、宜宾、泸州等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有效提升林草植被盖度,减轻水土流失,遏制石漠化蔓延。持续推进川西藏区沙化土地治理工程,加强科技攻关和治理模式创新,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开展畜草平衡建设,科学防治鼠兔危害,转变沙区生产生活方式,逐步恢复沙化土地林草植被;开展沙化治理的生态经济模式研究、应用与示范,引导以企业为主体,逐步实现产业化,探索投入少、效益好且可持续发展的沙化治理途径。加强地震灾区已实施林草植被的保护和补植补造,强化地质灾害生态工程治理,修复受损地块,巩固好生态修复成果,实现区域生态良性循环。以金沙江、岷江—大渡河、赤水河干热干旱河谷为重点,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试点,着力培育生态经济复合林。借鉴国际治山技术,开展破损山体生态修复试点。实施道路、水电、建筑等工程创面植被恢复,加强工矿废弃地修复利用和尾矿坝生态治理,推进重大地质灾害点生态修复。
主要任务:到2020年,治理岩溶面积2400平方公里,治理沙化土地116万亩,实施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30万亩。
第五节 保护和恢复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
以遏制湿地萎缩与退化趋势、扩大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加强河流生态系统保护、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合理配置水资源为重点,开展湿地、江河、湖泊的保护与管理体系及能力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重点保护和建设若尔盖、长沙贡玛、泸沽湖湿地以及西昌邛海、遂宁观音湖、眉山东坡湖、雅安汉源湖、泸州长江湿地公园等一批示范基地;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和人工湿地建设,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依托河流、湖泊、沼泽滩涂、库塘等湿地资源,划建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完善湿地保护网络。加强河流生态保护,限制中小河流水电开发,系统实施江河流域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开展重点河流的岸线规划、生态红线落地和水电工程建设对生态影响的后评估,采取生态健康评估、建设水生动物洄游通道、建立生态补水制度等措施,加强长江干流及支流的生态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连通江河湖库水系,维持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开展重点中小湖库富营养化调查,加强湖库富营养化生态修复与治理。原则上禁止新建中小河流引水式水电站,积极修复遭受严重破坏河流的自然生态,保持主要河流及重点河段的生境完整性。加强湿地管理,将城镇规划区内湿地纳入城镇绿线保护范围,将生态功能突出的典型湿地纳入省重要湿地名录。将最低生态需水量纳入水资源分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积极推进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申报工作。扩大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范围。
主要任务:到2020年,完善湿地自然保护区17个,新建和完善湿地公园60个,湿地保护修复2621万亩,营建河流渠系绿色生态廊道2万公里。
第六节 保护和改良农田生态系统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尽量减少对农田的占用。实行耕地保护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三位一体,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以保护性耕作、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强化农田生态保育,加强退化农田改良修复,提高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开展以“田网、渠网、路网”三网配套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田间灌排、通道工程,营建农田防护林,增强农业生产的防灾减灾能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高标准农膜使用等生态友好型农业技术,实施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推进秸秆高值化和产业化利用,支持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生物质能、商品有机肥等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采取“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生态循环”模式和工程处理措施,实施重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与治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养殖密集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
主要任务: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430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1934万亩;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粮食主产县基本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
第七节 建设和改善城镇生态系统
坚持建设生态型、功能型城镇绿地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的发展方向,加强城镇绿化和水环境治理,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创建生态城镇、宜居城镇。开展城镇生态本底资源调查,科学评估城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依托山体、水系、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镇绿地系统,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将生态要素引入市区。划定并强化城镇生态红线开发边界和绿线管制,加强城镇规划区原生生态系统保护。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城市旧城区公园绿地面积有效增长。加强城乡结合部用地管理,推进“空心村”整治和危旧房改造,拓展城市生态建设空间。加强湿地公园、城郊森林公园、城市山体森林公园、绿廊绿道等具有地域景观文化特色的山水园林建设。推进生态园林城镇、海绵城市建设和联合国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深化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创建。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小镇创建活动,建设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四大森林城市群。制定并实施城镇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有序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治理污染土地,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大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
主要任务:2020年,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设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平方米。新建生态园林城镇15个,建成森林城市25个、绿化模范县(区)90个,创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10个、联合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5个、省级生态县30个。
第八节 保护生物多样性
开展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与评估,基本摸清全省生态本底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横断山南段、岷山—横断山北段、羌塘—三江源、大巴山、武陵山等五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区域规划。在长江干流、金沙江及长江一级支流等重要生态区域划建一批自然保护小区。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经营规范化和社区现代化。定期组织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问责监督。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基础调查和管理评估。开展自然保护区土地确权和用途管制,有步骤地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创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促进跨地区、跨部门管护资源整合,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开展若尔盖等国家公园建设试点,保护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加强大熊猫等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基因交流走廊带保护修复和野化放归基地建设,采取建设保护小区、改良生境、人工驯养繁殖和人工培植驯化等措施,开展珍稀濒危、极小种群和特有野生动植物的拯救保护及栖息地恢复,建设野生动植物人工种群保育基地和基因库。加强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强化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保护。收集保存国家特有、珍稀濒危及具有重要价值的生物遗传资源,建设药用植物资源、农作物种质资源、野生花卉种质资源、林木种质资源中长期保存库(圃)。加强古树名木的认定、登记、建档、公布和挂牌保护,完善制度措施,依法加强管理,切实保护好古树名木资源。加大道地农作物、土著家畜禽品种保护力度,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区和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深入实施《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完善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保护空缺区域的规划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关键区域的保护与建设,规范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有害生物物种入侵。开展生态风险调查评估,推进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与示范。加强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森林公园、沙漠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保护地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统筹协调,提高保护管理效能。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监管,开展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及其产品的认证标识。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建立打击非法交易犯罪合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8.48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比率达到17.4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比例不低于80%,省级自然保护区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比例达到50%;95%以上的国际关注物种、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区域或流域特有物种以及关键物种种质资源及其特有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第九节 防治水土流失
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及省级财政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建设,采取坡面水系工程、灾害治理工程、生态修复措施及保土耕作措施,加强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盆地丘陵和川西南山地重点加强坡耕地改造治理,盆周山地和西部高山峡谷重点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强化生产建设过程的预防与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分类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对重点区域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整治。
主要任务:到2020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22.22%,年土壤流失量降低到5.87亿吨。
第十节 保护水资源
建立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体系,确定水资源重点保护地,科学利用,优化调配,划定水资源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实施水库、湖泊“清水工程”,强化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重要水源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完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积极推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镇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开展地下水资源的调查,加强地下水开采管控,推动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核定各流域、各河段的水域纳污能力,出台各河段、各行政区域污染物限排总量控制方案并严格落实。全面监控入河(湖、库)及地下水污染源,加强入河(湖、库)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全面准确掌握地下水动态信息。
主要任务:到2020年,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2%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60%,各市(州)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6%,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0%。
第十一节 提升生态保护与建设保障能力
一、强化生态建设的气象保障。通过生态气象业务服务平台和生态服务型人工影响天气能力的建设,构建起比较完善的、服务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气象保障体系。强化生态建设对气候变化以及干旱、洪涝、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的及时响应,试验重污染天气气象干预措施技术方法和手段,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发挥气象预警在生态保护与建设中决策咨询的作用,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成效与水平。
二、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加强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科学布局建设生态监测站(点),完善生态监测技术规范,构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成风险评估和预警相结合的监测评价体系。建立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年度“双增”监测体系,加强草原、荒漠、湿地与河湖、农田、城市等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自然灾害的监测体系和数据库建设,强化定期监测、成果阶段验收和综合评估,推进监测工作科学化、系统化、网络化,提升生态保护与建设调查监测的统筹性、整体性和联动性。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河流开展岸线连续监测试点,科学评估水电开发对森林生态和水生态的影响。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及重点流域生态调查评估,系统掌握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变化状况,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大决策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提供可靠依据。
三、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本着“及时、准确、有效”原则,加强以生态安全、物种安全及重特大生态灾害为重点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态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和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全面增强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公共服务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现代化技术体系、检疫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数据库。加强大熊猫及其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疫病防疫体系建设,严防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人畜共同感染疫病。在易灾地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生态环境污染事件预警预测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层生态保护管理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服务和管理能力;将林区主要道路纳入相关规划,推进林区“断头路”建设和重点区域道路硬化工程,满足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火灾扑救需求,提高与城镇化发展的融合度,推动生态成果人民共享。完善林区给排水、供电、通信等配套设施和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增进林区职工民生福祉,促进安居乐业。
五、加强绿色发展空间信息基础建设。围绕全省“十三五”生态建设重点工作,构建覆盖全省的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全省生态保护和建设提供标准化、精细化的绿色发展空间信息基础。搭建共享服务平台,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综合应用,实现全省生态建设空间信息资源的集成与共享服务,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化水平。
第十二节 实施生态扶贫攻坚
生态工程建设任务重点向连片贫困地区安排,加快治理突出的生态问题,避免因生态退化致贫返贫。完善项目实施方式,推动农民直接参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增加劳务收入。优化生态工程树(草)种配置,发挥生态、经济等多重效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落实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奖补等政策,将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起源商品林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扩大湿地生态补偿范围,逐步提高补偿标准,让农牧民从生态保护直接受益。创新生态建设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将1万名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护林员,推动贫困人口通过生态保护直接脱贫。引导贫困群众组建森林草原管护队和防治队,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增加收入。鼓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等基层国有生态保护与建设单位,与所在地贫困村开展社区共建,委托当地贫困农民承担巡山管护工作,或为其提供生态旅游等多种经营服务岗位,扩大农民就业促脱贫。鼓励贫困户以森林和草地等资源要素加入专合社、家庭农林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让自然生态资源产生经济效益。科学利用彩林、红叶、花卉、森林、湿地、草地等生态资源和珍稀植物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有序发展林下采集,推动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积极探索和推进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森林和草原资源资产收益扶贫新机制,拓宽贫困人口收入渠道。在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探索建立征占用林地草地折价入股制度,将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占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地草地的土地补偿费作为资产入股水电矿产开发企业,每年按水电矿产企业的利润进行分红。
第十三节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以破除制约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推动有效聚集发展要素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增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动力活力。
一、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依纪依法严格生态损害问责。研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在岷江、沱江和嘉陵江干流及重要支流交界断面的上下游政府间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实行天然林资源总量管理。严格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完善草原监测机制。完善湿地保护制度,建立省级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和湿地生态修复机制。加快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健全公共财政投入制度,建立起体现生态保护与建设公益属性的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出台野生动物危害补偿办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探索建立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运行有序、监管有效的总体要求,在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眉山划建中国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部分)。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制度建设,规范大熊猫公园的运行管理,理顺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保护地的关系,正确处理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与利用关系,探索建立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的自然生态空间管护机制,以及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利益调节机制,推动全省自然生态空间保护管理新跨越。开展若尔盖等国家草原公园建设试点,探索草地湿地保护管理新体制。
三、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强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引导,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制定区域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从严控制非国家和省重点水电、矿山等一般经营性项目、过剩产能类经营项目征占用林地和草地,严格生态资源和生态空间管控,减少生态资源和生态空间耗损。完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普惠制政策,聚集更多社会主体参与生态建设保护,推进生态新产品新业态培育,扩大生态产品有效供给。创新工程项目的建设模式和机制,鼓励将征(占)用的自然生态资源作为资本入股分红。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依法流转农村集体林地、不宜耕作地,培育生态经济复合林。
四、完善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机制。完善川西藏区、岩溶地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和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等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政策和投入机制,加大各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加强项目资金整合,逐步建立以工程治山和林草植被恢复为主的综合治理机制。完善建设管理机制,优化项目组织形式和实施方式,探索有营造林资质的社会业主参与政府购买生态修复服务。创新生态治理技术模式,建立社会参与的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机制。引导广大林农主动参与生态修复成果巩固,推动建立以购买服务为主的生态建设成果管护机制。
五、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将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于保护培育国有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明确国有林场组织形式和保护方式。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将生态公益型林场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加快分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推进经营活动市场化运作管理。稳步推进重点森工企业改革,创新资源管护方式,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完善林场林区扶持政策和社会保障,健全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分类化解国有林场林区政策性债务,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统筹推进国有苗圃改革,分类定位国有苗圃职能职责,建设保障性苗圃,健全林木种苗管理机构。
第十四节 扩大生态产品供给
重点围绕绿色富民产业发展、生态文化产品打造、生态产品服务网络建设,着力扩大生态产品供给,提升生态产品服务水平,推动良好的生态成果和生态效益转化为生态公共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成果、传承生态文化的新期待。
一、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建设。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珍稀林木和木竹原料林、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和花卉苗木、林下经济,加快培育川东北特色经济林产业集群。依托大森林、大草原、大湿地、大熊猫等资源优势,加快发展和提升高端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湿地度假、野生动物观赏等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壮大川西生态旅游集群。加快林产工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提高人造板、家具、纸浆和木竹工艺品的工艺技术水平,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创建一批全国知名品牌,着力培育成都平原区林板家具产业集群、川南竹产业集群发展新优势。抓好林产品标准制订、质量认证和市场监管,保障林产品质量安全。到2020年,培育木质原料林180万亩、竹林170万亩、木本油料1010万亩、木本药材50万亩、森林蔬菜30万亩、特色干果林和特色饮料原料林300万亩。
二、大力繁荣生态文化。挖掘森林(野生动物、树、竹、茶、花)、湿地、农耕、草原、河湖、园林等生态文化资源,开展生态文化理论研究和文创活动,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位、有创意、有市场的生态文化精品。依托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大佛、青城山—都江堰、大熊猫栖息地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地和各地生态文化景区(点),打造大熊猫、大森林、大草原、大湿地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国际品牌。开展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美丽四川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提炼和推出一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典型,以其先进事迹为蓝本,创造一批影视作品。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工厂、绿色社区、绿色街道、绿色宾馆和绿色商厦等建设活动,传递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理性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完善生态文化品牌培育扶持政策,综合运用财政和信贷政策,鼓励以市场为主体进行文化创意创新,推动打造一批具有蜀韵特色、民族风情的生态文化高端品牌。
三、完善生态产品服务网络。依托世界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载体,完善生态标识系统、绿道网络、环卫、安全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一批基础设施,精心打造一批精品线路,着力开发一批服务产品,构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生态公共服务网络。加大生态(自然)博物馆、生态文化教育、自然学堂、生态体验、森林养生等生态文化载体的培育和建设力度,开发和提供优质的生态教育、生态体验、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养老等生态服务产品,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有效感知。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构建多领域、立体式的生态文明宣教载体,为社会大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享生态文明成果提供丰富多样的平台,增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开放性、交互性和平等性。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公益性、社会性和系统性强,推动生态保护与建设需要充分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按照中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党政领导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推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细化分解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目标责任,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确保领导到位、任务落地、责任到人、工作落实。
第二节 健全投入机制
开发适合生态保护与建设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域,开展生态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探索建立省级绿化公益基金,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开展造林信贷担保业务。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采取入股、合作、承包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政策,增加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投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入国际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资金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
第三节 强化科技支撑
开展具有前瞻性、跨学科的基础研发和创新,在森林、草地、农田、湿地、荒漠化等生态系统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集成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探索生态恢复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新模式,增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动力活力。健全科技成果储备、更新和比选机制,建立种类丰富、来源广泛和层次多样的生态建设科技成果库。探索生态建设成果资本化、市场化的途径,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员技术服务模式。强化科技推广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示范辐射,完善科技成果推广成效评价体系。
第四节 加强宣传发动
依托世界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及风景名胜区、各类城市公园,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普及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强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共建共享意识。依托社会主流媒体,搭建信息网络平台,创新宣教形式,开展“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发挥社会各阶层和组织在生态保护与建设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生态保护与建设事业。
第五节 加强合作交流
广泛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中各领域、各层次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活动,通过对我省独特的生态资源、悠久的生态历史和传统的生态文化的展示,吸引国际、国内有关力量参与到生态保护建设的项目、技术、资金等各个方面,重点推进在大熊猫、高寒湿地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和林业碳汇等方面的国际合作,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优化生态领域对外创新合作的区域、途径与方式,拓展对外合作的视野和渠道,引进先进技术、理念与方法,建设对外科技合作示范平台,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开放新机制。
第六节 加强规划实施
把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实施纳入各级政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态保护与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财政转移支付、生态工程投入等资金安排挂钩,与各类评优创先挂钩,以严格考核倒逼规划执行。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自然生态系统培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进度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完善工作举措,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省级规划、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机制。
附件:四川省“十三五”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分区范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