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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文化发展

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7〕6号        2017年1月16日

(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

  根据国家“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和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专项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呈现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文化生产力不断发展、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文化民生不断改善的良好局面。思想理论建设扎实推进,主流思想舆论巩固壮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绩显著;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初步建成;巴蜀文艺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振兴川剧”工程取得阶段成效;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大遗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文物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成效显著,博物馆体系日臻完善,文物科技保护水平稳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和机制不断健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超过20%,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成效显著;现代文化传播能力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显著增强,媒体融合发展成效明显;体制创新激发改革活力,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电影院转企改制、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任务全面完成,出版单位和产业集团重组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水平进一步提升,四川文化“走出去”在广度、深度和高度上取得突破;“人才兴文”战略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激励、评价、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四川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加快推动治蜀兴川方略深入实施的重要时期。从全国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文化建设的战略地位进一步突显;习近平总书记就文化建设发表系列重要讲话,为新时期文化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文化产业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支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深入实施,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前景更加广阔。从全省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改革发展,文化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天府新区上升为国家级新区、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获批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历史性机遇,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但是,我省文化发展面临的挑战仍然严峻,文化发展总体水平偏低,与文化资源大省地位还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相协调;区域和城乡文化发展还不均衡,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以下简称“三区”)文化发展短板明显,实现文化小康任务十分艰巨;公共文化设施“建、管、用”长效机制还不完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总量还不足,供需错配矛盾较为突出;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还不高,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培育不够,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还不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待提升;文化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制约文化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体系还不健全,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还不够系统和深入,四川文化影响力亟待提升;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艺领军人才、高端智库人才、全媒型专家型新闻人才较为匮乏,基层文化工作力量配备还不到位,文化建设的人才基础亟待夯实。

  要深刻把握文化改革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立足我省文化建设实际,主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发展理念,厚植发展优势,破解发展难题,不断开拓我省文化发展新境界。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文化产业的大发展推动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加快文化小康进程,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提供积极健康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创新创造。遵循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律,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媒体融合发展步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实施“文化+”战略,拓展文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坚持协调均衡。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并行并重、协调发展。推动文化建设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协调均衡发展,补齐发展短板。

  坚持开放合作。统筹整合国内外各类文化资源要素,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传播和交流,提升文化发展竞争力。大力推动四川文化走出去,讲好四川故事、传播四川声音,展示四川良好形象。

  坚持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充分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全体人民有更多文化获得感。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发挥人民主体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文化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文化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巴蜀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文化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如期实现文化小康目标,基本建成文化强省。

  文化作品创作生产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打造30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四川文化形象的精品力作;实现名家传戏20人次,传承25出经典川剧,扶持40部剧目创作;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项目达到100项;生产电视剧80部,电影60部,出版图书、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物总品种数达5.76万种;著作权作品登记数量突破20万件。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基本达标,贫困地区县县有流动文化车,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全面实施;实现国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0%,国民数字化阅读率达到80%;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8%、98.99%,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为全民免费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农家书屋年均新增出版物60种;建成46318个阅报栏(屏)。

  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之一。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文化市场更加繁荣有序,文化科技支撑更加有力,文化消费持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与服务更加丰富,文化产业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贡献更加明显。到2020年,1—2家企业进入全国“文化企业30强”,A股上市文化企业与“新三板”达9家以上,资产过百亿元文化企业达5家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5%以上。

  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形成。古蜀文明、三国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承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四川历史文化名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文物文博文创事业链、产业链基本形成。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巴蜀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到2020年,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实现100%,重大文物险情排除率达到100%;博物馆总数达到280个,年服务人次达到5600万,国有馆藏珍贵文物保护率达到100%;文化创意产品种类达到1000种;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不少于1500人次,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不少于30人。

  “高清四川智慧广电”基本建成。建立高清四川标准体系,高清覆盖率达到100%;建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建成并投入运行城镇公共视听热点80000个、数字文化视听社区40000个、视听乡村10000个。

  媒体融合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媒体数字化率、融合率达到100%;推出2—3个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融合发展新媒体产品,建成3—5个有强大实力、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5—8个全国知名新型媒体品牌。

  产业发展实现转型升级。扶持文化产业总资产、总收入超过百亿元的产业集团2—3家,总资产、总收入超过50亿元的企业5—8家,新增3—5家上市企业;“高清四川智慧广电”拉动消费规模超过1000亿元,带动上下游行业新增产值超过3000亿元。

  文化市场监管更加有效。基于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涵盖全省90%以上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全省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用率达到95%以上。

  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重点扶持资助50名巴蜀名家和100名巴蜀文化英才,支持50名青年戏曲表演人才进艺术院校深造,为“三区”培养3500名优秀文化工作者。

  文化对外开放能力显著提升。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文化走出去格局更加完善,外向型文化精品生产更加丰富,对外文化贸易和投资进一步扩大,对外文化传播和交流进一步深化,巴蜀文化品牌更多进入国际市场。到2020年,对外文化贸易额超过10亿美元,初步建成西部内陆开放型文化高地。

  三、繁荣艺术创作生产

  (一)推进优秀文艺作品生产。坚持振兴川剧,加强川剧、戏曲曲艺和民间文艺扶持;推动文学、戏剧、音乐、美术、舞蹈、曲艺、杂技、书法、摄影等各艺术门类创作全面繁荣;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组织实施四川省优秀剧本共享资源库、四川省全民艺术普及优秀项目库;振兴四川出版,实施巴蜀出版工程,抓好“四川历史文化名人系列”出版;创新网络视听内容监管,支持网络作品健康发展,催生更多网络精品;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

  (二)加强优秀作品传播推广。发挥四川艺术节、四川电视节等重大文化活动示范引导作用,扩大优秀文艺作品知名度和观众覆盖面;发展网络文艺,创新艺术传播渠道,支持建设综合性剧目排练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排练场所向民营院团开放;加强对剧场、演艺区发展的支持和引导,探索推进艺术产品创作生产与剧场资源的整合利用;探索剧场建设、运营、管理的科学模式,研究制定剧场运营管理规范;加强对各艺术门类领军人物和代表性艺术家的宣传推介,支持其采风创作、出川交流办展、演出、出版艺术创作成果等。


  四、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流程;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推动区域间、城乡间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探索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入户,推进图书报刊进家庭工程建设;推进藏区州、县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引导和推动广电机构、社会机构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建立10000个广播影视服务网点。

  (二)加快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推动基层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化,加快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对未达标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深入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文化传承行动,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文体活动等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推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监测台和数字影院基础设施设备达标升级,全面提升数字化、网络化、高清化制播能力和承载能力。

  (三)提升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开展“按需点单”服务;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开展以流动文化车为主要形式的流动文化服务;大力实施全民阅读和全民艺术普及行动计划;推进红色文化、军营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建设;加强区域文化机构合作,促进成渝城市群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

  (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整合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项目资源,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管理云平台;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和绩效考评制度,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探索推广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大力推进民办文化机构发展。

  (五)实施广播影视惠民工程。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推进地面数字电视建设,力争本地节目数字化覆盖率从40%提升至80%,完成全省无线覆盖数字化转换;建立完善省、市、县电影放映监管平台,切实加强放映监管;做好中小学生爱国主义影片放映,切实解决外出务工群体看电影难问题;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积极推动全民阅读立法,推广数字阅读,逐步建立免费赠阅体系;加快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传输覆盖网络和接收终端,实现全省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建成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调控平台。

  (六)推进文化精准扶贫。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项目、资金的倾斜力度;盘活贫困地区文化资源,大力实施文化惠民扶贫工程,加强贫困地区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贫困村文化室达标建设力度;加强贫困地区文化流动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演出行动;指导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做好文化与旅游、农业、生态等融合发展规划,发展特色文化旅游、现代观光农业等产业,打造红色文化、藏羌彝民族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旅游品牌;鼓励乡村和民族地区开发非物质文化旅游商品和乡村民宿旅游项目,支持其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贫困地区广播电视数字化覆盖率、地方节目数字化覆盖率分别达到98%、80%,推动“贫困乡村”变“视听乡村”。

  (七)深入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文化传承行动。加强历史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利用;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筹划建设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评选一批传统民居、传统街区、古村落、传统名镇以及民俗文化和民俗工艺传承人;实施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利用传统民俗节日,开展春节庙会、元宵灯会、中秋摆塔等文化活动;加强历史文化网上传播,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历史文化网上展播平台。


  五、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一)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统筹巴蜀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古蜀文明、历史名人、巴文化、三国文化、藏羌彝民族文化、道教文化、峨眉武术文化、民间民俗文化等巴蜀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巴蜀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行动计划,推动巴蜀优秀传统文化的文态和业态创造性转化和发展,增强巴蜀优秀传统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建立巴蜀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和研究基地,加强文化遗产和档案文献的保护和利用,促进巴蜀文化优秀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弘扬巴蜀文化精神,传承传播优秀巴蜀文明成果。

  (二)加强文物保护。加大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单位保护力度,推进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做好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加快大遗址保护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中的文物保护单位抢救保护;推进蜀道申遗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文博队伍建设、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快文博领军人才、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培养,提升文物安全监管能力和文物安全防范水平,严格文物执法,强化文物督察。

  (三)发展博物馆事业。推进市级综合性博物馆、文物大县博物馆及“三区”博物馆建设;发展特色专题博物馆,构建主体多元、布局合理、层次科学、种类完备的博物馆体系;推进“智慧博物馆”建设,提升博物馆智慧管理、智慧保护、智慧服务智能水平;提高博物馆陈列展示和社会服务水平,推动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的长效机制;加强三线工业遗产实物、少数民族文物征集;加强藏品保护,重点实施馆藏珍贵文物抢救性和预防性保护工程,强化博物馆安全防范,提升基层文管所文物库房设施设备水平;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加快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改革财政供养博物馆开放时间,推动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延时错时开放,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效应,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加强文物展示利用。推动文物保护成果创造性转化,促进文物保护与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生态旅游等相结合;挖掘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抓好巴蜀典籍推荐和宣传,逐步形成巴蜀文化鲜明、民族文化浓郁、形式多样、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博创意产品体系;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文物资源,开发一系列文化研修主题的研学旅行产品,加大打击文物走私力度;扩大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一)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项目名录体系和代表性传承人体系;抓好蜀锦、蜀绣、藏族唐卡、彝族火把节、羌族刺绣等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加强羌族文化、格萨尔文化、摩梭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

  (二)推进非遗的合理利用和创新发展。运用“互联网+”“非遗+”在非遗传承人和市场之间搭建非遗项目推广、展示、销售平台,促进非遗技艺走进当代生活。

  (三)加强四川非遗宣传传播。启动第三、四批省级非遗名录图典的编撰工作;推动实施国家级、省级非遗影像建设;创新思路和方式,提升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的办展办节水平。

  (四)强化非遗保护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设非遗专家队伍,完善、充实省级非遗专家库,开展非遗传承人群培训工作,面向全社会招募培训非遗保护志愿者。

  (五)完善非遗展示场馆、传习所建设。加强省非遗保护中心展示馆建设,鼓励支持各地通过多种经费投入渠道,把各类非遗展示馆、传习所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免费开放范围;鼓励支持国家级、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非遗企业设立非遗项目收藏研究、传承传习、展示宣传场所。

  七、增强文化产业实力和竞争力

  (一)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布局。加快文化产业聚集区和产业项目建设,优化“一核四区”的区域布局;以成都平原经济区为核心,立足创新、强化融合,充分发挥成都文化产业发展核心区带动作用,打造成德绵文化创新示范带;以巴蜀文化、红色文化、三国文化、民族文化、川酒文化、川茶文化等为重点,加快梳理文化资源,提高文化资源转化利用效率,加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一批主题鲜明、品位较高、综合效益突出的文化旅游示范区,推出一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品牌,全面推进川西、川中、川南、川东北文化产业发展区建设。

  (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动漫、游戏、创意设计、数字内容等新型文化业态;加大政策资金支持,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和扶持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和文化企业;加强文化产业聚集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升聚集区发展的质量效益;实施数字内容动漫游戏产业重点项目;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向集约化发展,推进重点文化产业展会向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方向转型升级。

  (三)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大力加强文化内容生产,不断创新服务业态,持续丰富文化产品内涵和视听应用;运用高新技术加速产业升级改造,出台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等政策意见,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教育、信息、物流、广告等产业融合,形成涵盖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出版发行、印刷复制、版权、影视、音乐等现代门类的产业体系;构建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创意设计为核心的高端产业集群。

  (四)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大力推动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推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打造具有创新技术、迎合市场的文化特色产品;建设文化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品牌;促推音乐等特色产业发展,打造四川音乐品牌,建设全国乃至世界有影响力的音乐生产地、乐器集散地、版权交易地和演出集聚地,将成都打造成为中国西部创意文化中心和音乐之都。

  (五)培育文化企业主体。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骨干文化产业集团;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媒体兼并重组;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和各类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扶持文化产业领域创新创业;完善文化产业公共服务,提高信息咨询、项目推广、电子商务、财税支持、金融服务、统计分析、人才培训、产权交易、创意设计、技术支撑等方面服务能力;打造跨界跨域经营产业链,引进战略投资者,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在全省范围内有序流动。

  (六)努力扩大文化消费。继续办好四川文化消费节,在成都、泸州等地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鼓励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探索建立扩大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培育文化消费需求,扩大文化消费规模,通过调整文化产品的供需结构,促进由投资驱动转为消费驱动,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八、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一)提升文化市场服务水平。推进文化市场业态发展,培育文化市场主体,丰富文化产品与服务,鼓励引导文化市场转型升级;鼓励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能力。

  (二)建设文化市场服务品牌。通过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转型升级、演艺院线建设、特色艺术品市场建设、旅游演出和农村演出市场培育、绿色网络游戏建设,打造文化市场优秀品牌;支持川剧、自贡彩灯、苴却砚、南红玛瑙等优秀文化市场产品“走出国门”;搭建全省文化市场产品和服务宣传推广平台。

  (三)强化文化市场政务服务。依托第三方机构加强文化市场发展研究,扶持各门类文化市场发展;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广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构建信用信息体系;建立健全与其他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及联合惩戒机制。

  (四)完善综合执法机构和管理体制。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明确职能职责,落实综合执法保障;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及其资格管理,提升全省综合执法水平和能力;建立综合执法标准规范,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在线办理,实现信息互通共享、视频监管、在线监测、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功能。

  九、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一)拓展对外传播领域。积极参与国家级重点文化交流项目,深化与港澳台文化机构合作,推动各类文物特展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开展影视创作、出版发行、精品译配、出版物数据库推广、广播影视技术合作;组织跨境采访、媒体互动等品牌活动,推广巴蜀文化品牌;支持媒体加强内容自主创新,在专业出版和原创影视、网络剧、微电影(微视频)、动漫、网络游戏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品。

  (二)扩大对外产品和服务贸易。加大对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出版影视、境外灯展等重点企业和项目的引导力度,培育一批外向型企业和产业基地,扶持企业开展跨境服务和服务外包;支持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参股、控股等方式,兼并、收购境外企业,到境外建社建站、办报办刊、开厂开店、开办影视节目,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引进国外和省外国内优秀文化品牌和企业,开发巴蜀文化项目;重点扶持展示巴蜀优秀文化的舞台艺术、音乐产品、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纪录片、网络游戏、出版物及蜀锦、蜀绣为代表的四川特色文化工艺品出口项目;加大数字出版产品和版权、技术、服务的输出;鼓励、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与“走出去”;加大优秀影视作品的翻译和译制扶持力度,加强与国外作家、汉学家、翻译家、出版家的合作;搭建境内和对外文化贸易推广平台,支持优秀文化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文化贸易展会,拓展海外市场。

  (三)推动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推动国际合作,拓宽交流渠道,培育一批具有巴蜀特色、民族特色和反映四川创新精神的文化交流品牌;开展部省合作,加强与驻外使领馆和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的协作,积极参加国家级对外和对港澳台人文交流重点项目;推动省内重要国际文化节庆品牌化发展;借助国际友好省区、友好城市平台,发挥各国驻川渝领事馆和港澳台驻川机构优势,推动人文交流和互惠合作。


  十、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健全文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健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文化类专业职称改革,严格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职业资格管理;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强化对社会文化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建立文化人才数字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做好文化先进单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表彰激励工作。

  (二)培养造就巴蜀文化名家。大力推进巴蜀文化名家、创新型文化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等培养工程;做好国家级、省部级优秀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培养造就一批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非遗传承、出版传媒等领域文化领军人才;推出青年文化新人,培养巴蜀文化名家后备人才;扶持培育川剧、四川曲艺等本土特色文艺形式的后继人才;切实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员队伍建设;加大海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师带徒”、学术(艺术)助手制度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制度;对入选巴蜀文化名家、创新型文化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的优秀文化人才,各级宣传文化、人事人才部门要从宣传文化、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资金给予项目资助。

  (三)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好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着力提升从业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乡贤、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专兼职人员从事基层文化服务工作;推进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督促落实农家(社区)书屋、乡镇广播站、固定放映点、公共服务网点管理人员,推动建立阅读推广志愿者队伍;推动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认证工作,引导职业院校根据基层需求设置专业;加强文化技能人才培养,强化非公有制单位和社会组织文化人才工作,加大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在文化专干选聘中的话语权。

  (四)健全文化人才培训体系。完善基层文化人才培训网络,统筹推进分级分类分层培训;构建组织调训、干部培训、在职教育、挂职实践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实施文化专业人才知识更新计划,开展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加强文化高端人才培训,培养一批创作精英;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完善培训评价考核机制,打造优秀培训品牌和特色培训项目。


  十一、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一)推进媒体内容深度融合。支持集团大数据中心、全媒体制播云平台、广电视听云计算平台、家庭大数据服务云平台等建设,夯实融合发展数据库;推进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文化产业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加快将优质内容推送到互联网电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赢得传播先机。

  (二)推进媒体渠道深度融合。加快布局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移动客户端、手机网站、手机报等应用,丰富信息内容、提升互动功能、重视用户体验;健全报刊台网互动、省市媒体联动的传播机制,创建跨媒体宣传协作平台,构建多形态、多渠道、多终端的现代传播体系。

  (三)推进媒体平台深度融合。建立统一指挥调度的多功能一体化采编发平台,打造集新闻生产、加工、多渠道分发于一体的高效便捷的全媒体采编发平台,实现24小时在线播发、内容实时推送和用户实时互动。

  (四)推进媒体经营深度融合。提升市场影响力,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媒体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支持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文化企业;创新媒体融合发展的融资政策,打造新媒体投资平台,建立媒体融合发展产业园、孵化器、研究院,设立媒体融合发展创业基金。

  (五)推进媒体管理深度融合。强化互联网思维,创新体制机制,抓住融为一体、合二为一融合发展关键,推动媒体融合从相加阶段迈到相融阶段,全面建成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十二、提升文化科技支撑水平

  (一)完善文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提升文化艺术科研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科技创新活动;扶持认定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型载体,培养文化科技融合专门型人才,加强文化科技创新成果宣传推广,进一步激发文化领域创新创造的活力。

  (二)加强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数字文化资源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研究数字文化资源公益服务与商业运营并行互惠的运行模式;加快文化艺术展演展陈虚拟化、协同化、数字化步伐,加快对文化领域重要装备、工艺、系统、技术平台的开发利用。

  (三)推进文化遗产与科技融合。实施“互联网+文化”工程、“文化四川云”工程,大力推进文物、非遗保护与文化产业、文化科技、文化旅游的融合;开展文化遗产领域的科技应用基础性研究,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科研究项目和文化部重点实验室。

  (四)促进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实施文化重点领域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文化生产力;支持文化(文物)单位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提高文化、文物资源转化利用效率。

  十三、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按照依法规范的要求,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模式,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内容建设、行业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职责,构建形成依法管网治网的良好格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规范市场秩序。

  (二)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明确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深化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等制度改革,推动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增强面向市场、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组建理事会;支持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时政类报刊社、出版社等事业单位改革,严格实行采编与经营分开;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探索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

  (三)健全富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分类改革,增强国有文化企业实力活力竞争力,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坚持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内部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行业发展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完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可量化、可核查的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建立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的绩效考核制度。

  (四)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厘清文化行政部门与所属行业协会的职能边界,积极稳妥推进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十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承担保护传承文化(文物)的职能职责,将其列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各级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具体抓好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履行好规划统筹、督促落实、沟通协调等职责。

  (二)构建法规保障长效机制。抓紧出台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加快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进程;适时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地方法规立法进程;启动四川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鼓励支持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州)先行出台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建立文化立法专家咨询库,搭建地方文化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基地。

  (三)加强文化财政保障。优化完善转移支付体制,优先支持“三区”和农村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文化投入绩效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竭力推动非遗生产性保护;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多元文化投入机制。

  (四)强化实施评估监督。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针对本部门实际情况,对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制定实施方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规划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制度,对规划确定的调控目标进行跟踪检查,纳入单位综合评价体系;适时引入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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