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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

政务服务中心创建全国一流省级政务

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0847号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此文件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失效)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创建全国一流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创建全国一流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方案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川府发〔200838号),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对照先进地区经验,现提出创建全国一流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

实施“五个一”工程,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一流的效率:现场办结率90%以上,按时办结率100%,有条件的部门实现两个100%

一流的服务:群众评价满意率95%以上;

一流的管理: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格问责;

一流的队伍:争创“四好”班子,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服务优的政务服务队伍;

一流的技术支撑:实现三级联网、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直接生成问责。

二、创建措施

(一)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

1.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省直有关部门应按照省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复尽快完成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的归并调整,定岗、定责、定人,确定首席代表,分批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为确保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照省直部门2007年度行政审批工作量排序,前10位的作为第一批、第1120位的作为第二批、20位以后的作为第三批(名单附后),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内设机构分别于200811月中旬、12月上旬和下旬向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到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场地、设备配置等相关工作。

2.向窗口充分授权。省直有关部门应按照省政府统一制发的授权书向首席代表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电子印章使用权,确保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结件达到办件总数的90%以上。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应使用部门电子印章并现场发放证照、批文。

3.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运行机制。省直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部门窗口工作,确保首席代表行使职权。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进行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等工作的,由首席代表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检测、评估、论证相对简单的,应授权首席代表直接指派窗口工作人员实施。

(二)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4.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和省直有关部门各窗口设立首问责任岗位,确定首问责任人,明确首问职责,实行首问登记。各部门按照公开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职责、收费依据和标准、联系方式等“八公开”要求,于2008年年底前完善办事指南。首问责任岗位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本部门办事指南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的办事指南履行职责。省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和部门窗口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承担首问责任。

5.认真实行限时办结制。督促各部门在完成所有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再造的基础上,标明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承诺时限,实现逐环节逐岗位直接生成问责。保留的486项审批项目,办理时限应在已提速的基础上,在部门窗口实际办理时再提速20%以上。所有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即来即办;个别事项不能当场办理的,实行承诺限时办结制。

6.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管理、考核、评议等各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明确岗位、明确责任,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所有窗口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部门首席代表为本部门窗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窗口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加强对政务大厅的现场管理,对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迅速、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7.创新服务方式。对灾后恢复重建的审批事项特事特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方案,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立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实施会商、会审、会签制度,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建立省政务服务中心与企业联系制度,通报政务服务工作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情况,听取企业对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和完善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在交通要道设置指示牌,公开政务服务电话,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8.提高服务水平。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在办事指南以外增加申请人义务。法定条件、程序等申请人义务事项依法变更时,省直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抄送省政务服务中心。推行服务双岗制、去向留言制,引入星级服务理念,加强培训,实行挂牌上岗,做到热情服务、百问不厌、认真负责。凡需当事人递交文字材料的行政审批事项,省直有关部门应于2008年年底前全部制作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

9.巩固项目清理成果。省政府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部门窗口不得再行受理、审批。建立项目审批效能评价机制,每年对保留项目的审批效能进行评价,并适时调整。年均受理量很少、且未单设窗口的项目,省直有关部门应委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集中管理,其中审批条件单一的,授权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四)全面推广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

10.不断升级完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在全省统一推广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的基础上,省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审批工作发展需要,对现有行政审批通用软件提出升级改造具体需求,并明确完成时限,承担开发任务的单位要及时完成软件的升级改造,实现网上传递、网上预警、网上监督。目前已经完成改造部分,立即在全省投入使用;2008年年底前,开发实时流程管理功能,完善考核评议功能、电子签章功能、综合管理功能、行政审批网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数据交换功能、一次录入数据与各部门专网共享功能,进行第二次升级,实现逐环节逐岗位在网上直接生成问责。根据工作需要,每半年对软件进行一次升级完善,打造一流的工作软件。

11.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所有的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岗位和审批标准时间均应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部门网站上公布;部门业务专网必须接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五)拓展服务内涵,完善服务功能

12.逐步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验、检测、评估、论证、代理等中介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限时办结。

13.逐步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

14.逐步将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和国有资源(资产)的“招拍挂”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15.中央在川垂直管理部门的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中,与省级审批关联紧密的,逐步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建设过硬服务队伍

16.加强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省政务服务中心应争创“四好”班子,建设一流队伍,以人为本,科学管理,营造政务服务中心文化。机关工作人员务必牢固树立服务办事群众、服务部门窗口、服务大局的意识,做到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务必以身作则、严格自律,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窗口工作人员遵守的,自己首先遵守。对窗口工作人员敢于管理,对行政审批工作敢于监督,对违反制度行为敢于逗硬,将省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建设成为服务意识强、亲和力强、责任心强、执行力强的“四强”机关。

17.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省直有关部门应将本部门窗口建设成为本系统的示范窗口,并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将优秀业务干部选派到窗口工作,按窗口工作量合理确定工作人员数量。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是本部门从事行政审批工作3年以上的正式人员;首席代表应当是管理协调能力强、精通本部门业务的中层或中层以上干部。公共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业务骨干。

18.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清白做人。

(二)建立完善行政效能考评机制

19.完善服务评价体系。完善办事群众评价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制度,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社区群众中聘请政务服务监督员,经常收集和听取意见;通过服务评价器、意见箱、互联网、党政网、咨询投诉台、电话等多种形式,建立对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评价体系,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每项申请办结取件时,应请申办人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评议,评议意见作为考评窗口工作的重要依据。在评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窗口工作人员及所在窗口年度评选先进资格,并追究责任。

20.建立完善通报制度。部门窗口应将行政审批情况定期向本部门报告,部门应将行政审批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自觉接受监督。省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完善内部通报、省直部门通报制度,对好的典型通报表扬,总结推广;对差的典型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每季度通报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工作前三名和后三名,重点通报项目进入率、窗口授权率、现场办结率、按时办结率、评议满意率、不满意率和投诉率等行政效能指标。

21.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省政务服务中心对部门窗口的考核结果与所在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工作实绩,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给政务服务中心一定奖励,由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针对窗口工作人员较长时间不在机关工作的实际,各部门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提拔、任用窗口工作人员时,应考察其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表现。

(三)严格考核问责

22.加大考核力度。将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情况、并联审批实行情况、窗口工作情况和行政效能考评指标与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23.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本工作方案中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由监察厅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诫勉谈话等方式,严格问责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创建全国一流省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求高,任务重,省政务服务中心应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的思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争创一流。一是每季度对省政务服务中心及省直部门窗口工作进行分析评价,查找问题,增添措施,促进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不断完善。二是加强对市(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吸纳先进做法与经验,促使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不断发展。三是随时关注全国先进省(区、市)的建设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减少、时限压缩、流程优化、软件完善、功能拓展等情况,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省政务服务中心建成全国一流的省级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2007年度省直部门行政审批工作量及排序

一、行政审批业务量前10位首批进入部门

省交通厅(66643件)省安监局(43841件)

省质监局(28109件)省劳动保障厅(27951件)

省工商局(9899件)省食品药监局(9355件)

省统计局(8564件)省新闻出版局(7230件)

省林业厅(6183件)省卫生厅(6159件)

二、行政审批业务量第1120位第二批进入部门

省建设厅(5561件)省测绘局(2722件)

省国土资源厅(2588件)省商务厅(2468件)

省人事厅(2217件)省环保局(1490件)

省农业厅(1300件)省经委(952件)

省民委(869件)省发展改革委(667件)

三、行政审批业务量20位以后第三批进入部门

省民政厅(444件)、省气象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省中医管理局、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广电局、省国防科工办、省盐务局、省文化厅、省畜牧食品局、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农机局、省宗教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国安厅、省计生委、省档案局、省保密局、省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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