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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4年藏区六大民生工程
计划“1+6”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4〕15号

(已失效)



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藏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川委发〔2013〕4号)及2014年省委、省政府藏区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为做好2014年四川藏区“六大民生工程计划”实施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14年藏区六大民生工程计划总体工作方案》、《2014年藏区新居建设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教育发展振兴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医疗卫生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社会保障促进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文化发展繁荣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扶贫解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1+6”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31日


  2014年藏区六大民生工程计划
  总体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根据省委、省政府藏区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以解决民生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系统性、制度性安排,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统筹推进藏区民生持续改善,切实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2014年省委、省政府藏区工作座谈会确定的中心工作,重点向农牧区基层倾斜,突出抓好就业、教育和卫生三个关键,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扎实推进群众工作,创新民生项目实施,进一步让藏区农牧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感受民生改善带来的实惠,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今年预计各项民生资金总投入约67.36亿元(含群众投工投劳),比2013年实际投入增长20%以上。其中争取中央资金41.96亿元,省级安排16.14亿元,州县投入1.26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藏区新居建设计划(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工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预计投入资金13亿元(含农户自筹资金),其中争取中央资金2亿元,省级安排3亿元。预计投入甘孜州7.29亿元、阿坝州4.65亿元、凉山州木里县1.06亿元。以农区和半农半牧区为重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启动实施2万户困难农户新居建设,同步实施372个村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建设藏区新居示范村。以成片推进省级新农村示范县建设为主要平台,力争建成幸福美丽新村82个,新农村综合体7个。

  (二)教育发展振兴计划(责任单位:教育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预计投入资金12.6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6.15亿元,省级安排6.53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6.58亿元、阿坝州5.56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54亿元。重点支持藏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继续实施“9+3”免费教育计划,内地“9+3”学校招收“9+3”学生0.4万人。继续实施藏区幼儿园减免资助政策和藏区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

  (三)医疗卫生提升计划(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预计投入资金8.0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5.41亿元,省级安排1.95亿元,州县投入0.7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4.37亿元、阿坝州3.25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44亿元(具体资金以实际下达为准)。重点加快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公共卫生工作。

  (四)社会保障促进计划(责任单位: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预计投入资金16.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2.03亿元,省级安排3.82亿元,州县投入0.55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8.34亿元、阿坝州7.38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68亿元。重点推进藏区促进就业、社保扩面,加强社会救助能力、社会福利体系、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五)文化发展繁荣计划(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预计投入资金12.8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2.55亿元,省级安排0.31亿元,州县投入0.01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7.5亿元、阿坝州3.76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53亿元;省属单位康巴卫视1.08亿元。重点加快57个州、县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办好州级藏汉双语报纸、州县广播电视台,实施州县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广播电视、报刊进寺庙工程。

  (六)扶贫解困行动计划(责任单位:省扶贫移民局、省以工代赈办,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预计投入资金4.3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3.82亿元,省级安排0.53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1.57亿元、阿坝州2.56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22亿元。重点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藏区扶贫攻坚、以工代赈、易地扶贫工程及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成果巩固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藏区“六大民生工程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州、县要充分发挥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作用,深化、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省直部门要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加强对接、协调和指导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助、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统筹推进,强化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把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和统筹推进各项民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加快构建符合藏区实际的民生保障体系,做好实施“六大民生工程计划”与藏区“十二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4年十项民生工程、19件民生实事的衔接;积极探索民生工程、重点发展项目与省内外对口援建相结合的机制创新,统筹研究现有省内外对口援建规划、项目、资金与民生工程相结合;切实抓好藏区基础设施、生态旅游、特色农牧业等项目建设,为藏区民生改善创造条件。州、县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资金安排要充分体现对藏区民生的支持;做好项目建设土地、电力等要素保障,确保各项民生项目尽快启动,加快实施。省直部门要加强汇报衔接,争取国家部委加大对我省藏区民生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帮助指导州县整合使用各项民生资金,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实效。财政厅要确保省级安排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创新方法,群众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农牧民群众勤劳致富的动力;加强技能培训,继续对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藏区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有序组织群众到藏区外就业,并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水运交通费补贴;加强就业指导,为藏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等免费就业指导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藏区群众发放创业补贴;创新藏区民生工作机制,改进现有奖补资金发放方式,做好惠民政策和资金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工作,确保群众及时掌握;加大引导群众直接参与小型工程建设力度,探索政府投资的藏区建设项目,拿出10%到30%的岗位吸纳当地群众就业,因地制宜设立乡村道路协管、城乡保洁、社区管理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就业。

  (四)完善机制,加强督查。在继续做好“六大民生工程计划”推进情况“月报”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民族宗教委、财政厅等省直相关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六大民生工程计划”推进工作分析协调会,省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六大民生工程计划”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六个专项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督导、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深入基层,掌握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2014年藏区新居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结合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示范县建设、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以藏区困难农户的D级和C级危房改造工程为重点,以改造提升农户居住条件,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深化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为目标,建设“人居适宜、民居漂亮、功能完善、村容整洁”的藏区新居,为农牧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和谐幸福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完成藏区农区和半农半牧区困难农户新居建设2万户,贫困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372个;继续抓好7个省级新农村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以示范县为主要平台,力争建成幸福美丽新村82个,新建新村聚居点、改造提升旧村落598个(其中进入藏区新居规划372个),新农村综合体7个;提高藏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快地下管网等城镇基础设施,加快高寒地区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和供暖等技术研究。

  三、项目资金

  藏区新居建设计划资金主要由政府补助、农户自筹等多渠道资金组成。2014年预计投入资金1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2亿元,省级安排3亿元,农户自筹8亿元(农户自筹部分按4万元/户测算,最终以实际投入为准)。

  四、重点工作

  (一)藏区新居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工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相关县人民政府)。

  2014年主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新居建设2万户,其中:甘孜州11135户、阿坝州7100户、凉山州木里县1765户。新居建设达到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预计投入政府补助资金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7亿元(按8500元/户补助),省级安排2.3亿元(按11500元/户补助)。预计安排甘孜州2.23亿元、阿坝州1.42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35亿元。

  (二)藏区新居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工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相关县人民政府)。

  实施372个村(其中示范村85个)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其中:甘孜州179个村(示范村27个)、阿坝州179个村(示范村56个)、凉山州木里县14个村(示范村2个)。重点完善卫生室、文化室、农家书屋、村级社会保障、村级组织和商贸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饮水、电力、通讯、能源、垃圾处理、排污、环境绿化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由州、县整合既有渠道规划项目资金、相关涉农资金以及对口支援资金建设。

  (三)省级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示范县建设(责任单位:省委农工委,省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推进甘孜州康定、泸定、丹巴、稻城,阿坝州汶川、理县、金川等7个省级新农村示范县建设,以示范县建设为主要平台,力争建成幸福美丽新村82个(其中甘孜州、阿坝州各40个,木里县2个),新建新村聚居点、改造提升旧村落598个(其中进入藏区新居规划372个),新农村综合体7个。预计投入资金0.7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7亿元。预计安排每个县0.1亿元,具体资金分配根据示范县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四)藏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1.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加快城镇道路、供水、排水防涝、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尚未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藏区县城,因地制宜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2.加快市政地下管网建设。指导藏区县城加快推进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力争2014年藏区县城新建成城镇污水管网50km。

  3.加快规划编制工作。指导藏区县城加快编制《城镇排水(雨水)综合规划》和《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4.做好相关技术研究。组织专业单位抓紧研究我省藏区高寒地区供水、污水处理和供暖三项技术,努力推进藏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城镇分散式供热。

  5.做好从业人员培训。组织省级城镇供排水、燃气等行业协会,加强藏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预计投入资金0.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3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21亿元、阿坝州0.09亿元。同时,在省级财政城市新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中对藏区给予倾斜。


  2014年教育发展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促进藏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藏区教育振兴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改善藏区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力推进藏区教育进一步发展。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确保汶川、理县、康定、乡城4县年内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加大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力度,力争藏区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65%,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70%。深入推进藏区中职免费教育计划,办好内地“9+3”学校,确保内地“9+3”学校招收0.4万名藏区学生,2011级“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

  三、项目资金

  藏区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资金主要由《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渠道资金组成。2014年预计投入资金12.6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6.15亿元,省级安排6.53亿元。

  四、重点工作

  (一)实施《行动计划》2014年度项目(责任单位:教育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认真做好校舍建设、乡镇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和免费卧具、远程教育、生活补助、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和乡镇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引进内地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预计投入资金2.94亿元,其中《行动计划》资金安排2.94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1.58亿元、阿坝州1.29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07亿元用于藏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两州一县资金和省级项目资金以2014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最终批复方案为准)。

  (二)实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切实做好“9+3”免费教育招生工作,保障生源质量和数量,内地“9+3”学校计划招收藏区学生0.4万人。深入研究藏区学生培养规律,开展“五项教育”,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技能水平。大力促进内地“9+3”毕业生就业,力争2011级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通过高效就业、稳定就业,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努力实现对藏区的智力扶贫,努力实现“9+3”计划“一人读书,全家受益”的愿景。预计投入资金2.09亿元,其中省级安排2.09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92亿元、阿坝州1.07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1亿元,其中统一组织藏区学生到内地接受免费职业教育的资金由省财政下达到接收学校(实际投入资金将由本年度中职学校在校学生人数确定)。

  (三)实施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责任单位:教育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精神,做好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结合藏区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招生计划适当向藏区倾斜,并将藏汉双语教师培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免费师范生计划范围。

  (四)实施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教育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按每名儿童每年600元(每人每月6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的标准,为藏区所有在园幼儿减免保教费。预计投入资金0.11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11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06亿元、阿坝州0.05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002亿元。

  (五)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责任单位:教育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一是按照小学每生每年560元、初中每生每年760元的标准为藏区农村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二是根据2001—2004年危房改造情况及在校生人数对需维修改造校舍面积进行综合测算,给予藏区校舍日常维修和抗震加固资金补助。三是按照每生每年1700元的标准为藏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四是按照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的标准,全额免除藏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作业本费。预计投入资金5.7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4.68亿元,省级安排1.08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3.1亿元、阿坝州2.42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24亿元。

  (六)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责任单位:教育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藏区义务教育学生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范围。预计投入资金1.4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47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77亿元、阿坝州0.59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11亿元。

  (七)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责任单位:教育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为藏区1.3万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预计投入资金0.31亿元,其中省级安排0.31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15亿元、阿坝州0.14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02亿元。


2014年医疗卫生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牢牢把握藏区医疗卫生发展重点和难点,以维护稳定、有所突破、考核评估、促进发展为工作思路,通过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围绕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全面推动藏区卫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藏区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适合藏区特点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可得性,基本满足藏区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项目资金

  2014年藏区医疗卫生提升计划,预计投入资金8.0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5.41亿元,省级安排1.95亿元,州县投入0.7亿元。拟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亿元,人才队伍建设资金0.38亿元,公共卫生项目资金1.38亿元,新农合资金5亿元,基本药物补助0.2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4.37亿元、阿坝州3.25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44亿元(具体资金以实际下达为准)。

  四、重点工作

  (一)加快完善卫生体系(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1.加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强化乡镇卫生院“枢纽”功能;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夯实农村医疗体系“网底”。同时,引导藏区逐渐由达标建设转向以人员数量、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设立基层卫生机构职工周转房建设专项,为藏区基层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2.强化县级医疗机构建设。全力推动藏区2个州级、6个县级区域中心和其他县级医院加快发展。为藏区17个高海拔县县医院配置高压氧舱。以“二甲”创建为平台,适当放宽藏区医院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准入条件,以评促建提高藏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使县级医院逐步上水平、上规模。

  3.加快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进藏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到2014年底,30%以上疾控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甘孜、阿坝州级疾控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建设。加强精神卫生、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1.积极引进各类人才。鼓励藏区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人才引进特殊优惠政策,继续通过“阳光天使计划”、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招聘项目为藏区招聘急需的医疗卫生人才,计划为藏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大专及以上医学毕业生250人。

  2.加强本土人才教育招录。进一步规范定向学历教育,指导藏区合理确定需求和招录标准,做到高低结合,重在招录本地人才,培养一支留得住的藏区医疗卫生队伍。实施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专科学历教育等项目,扩大藏区定向医学生培养人数,定向学历教育计划培养300人。

  3.强化岗位培训。全年计划培训人员3000人次。对培训项目及内容进行统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州、县、乡、村四级人员“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岗位技能”四项执业素质达标率。依托州医院建设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开展藏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培训工作,为甘孜、阿坝各建设1个医学重点专科(实验室),选拔6人进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培养。

  (三)强化公共卫生工作(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适当提高藏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每人补助5元,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

  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藏区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继续指导藏区积极创建省级以上卫生城市,力争创建合格率较2013年提升50%。

  3.提高疾病防控效果。继续巩固加强在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开展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开展甘孜州包虫病综合防治试点,包虫病病情调查计划筛查30万人,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病人1.3万人,通过培训、督导、考核等方式提升防治工作质量。

  4.提升妇幼卫生水平。继续实施“提高民族地区住院分娩率项目”,对藏区县进一步加大支援、帮扶力度,提升藏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保障藏区母婴安全。


  2014年社会保障促进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能力、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就业服务,确保藏区就业局势稳定。以养老保险为重点,加强社保扩面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帮助藏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藏区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加大藏区创业就业力度,以养老保险为重点,提升社保扩面工作水平,强化就业社保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藏区就业局势稳定。实施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藏区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实现藏区城乡“三无”、“五保”对象和孤儿在自愿的基础上,集中供养全覆盖,加快藏区福利设施建设,使各项惠民政策、措施、项目更多地惠及藏区困难群体。

  三、项目资金

  2014年藏区“社会保障促进计划”预计投入资金16.4亿元。一是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预计投入4.5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4.26亿元,省级安排0.29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1.66亿元、阿坝州2.77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12亿元。二是民政方面预计投入11.8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7.77亿元,省级安排3.53亿元,州县投入0.55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6.68亿元、阿坝州4.61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56亿元。具体包括:1.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项目预计投资8.4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7.04亿元,省级安排0.84亿元,州县投入0.55亿元。2.养老机构建设及“五保”、“三无”人员供养金预计投资2.53亿元(其中敬老院和福利机构床位建设资金1.84亿元为两年资金总量,2014年安排资金根据实际完成数量据实拨付),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56亿元,省级安排1.97亿元。3.孤儿保障工作预计投入0.89亿元(其中儿童福利院床位建设资金0.61亿元为两年资金总量,2014年安排资金根据实际完成数量据实拨付),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17亿元,省级安排0.72亿元。

  四、重点工作

  (一)大力促进藏区群众就业(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1.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部门和藏区政府推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吸纳藏区群众就业,落实政府投资的藏区建设项目拿出10%—30%的岗位吸纳当地群众就业。

  2.指导藏区因地制宜开发牧区草场维护、乡村道路协管、城乡保洁、城乡社区管理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家庭困难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9+3”学生、牧区无业人员等就业。积极为藏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等免费就业指导服务,拓宽转移就业渠道,有序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藏区群众出外就业,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路交通费补贴。

  3.贯彻落实藏区“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相关政策,进一步畅通就业渠道,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努力促进2011级“9+3”学生实现更加充分就业。

  4.继续加大对藏区就业创业资金支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政策规定落实内地用人单位吸纳藏区群众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二)实施免费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技能振兴专项活动(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继续实施“千名藏区群众职业培训行动”,组织1000名以上藏区群众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努力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或成功创业。认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藏区参训人员及时按规定发放补贴,进一步调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加大藏区农民工培训投入力度,在省级劳务品牌培训项目中,在培训名额与补助标准上,对藏区给予倾斜支持,并结合当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和产业发展,不断优化培训结构,提升藏区农牧民职业技能水平。

  (三)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1.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促进藏区灵活就业人员和寺庙僧尼自愿参加社会保险;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促进藏区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保险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2.按照《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向藏区拨付省级调剂金,确保参保群众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藏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水平。全面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缓解藏区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切实减轻藏区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四)加快推进就业社保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指导藏区推进实施2013年县级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启动实施2014年储备项目,做好2015年项目储备工作。进一步加强藏区乡镇、街道特别是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基层平台信息化,尽快实现信息网络和各项业务全覆盖。

  (五)社会救助能力建设(责任单位:民政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1.加强藏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动态化管理。科学合理确定低保标准,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水平。及时下达城乡低保资金,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藏区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95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90元。预计投入资金7.2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6.23亿元,省级安排0.55亿元,州县投入0.47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3.7亿元、阿坝州3.11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44亿元。

  2.全面推进藏区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藏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2%。预计投入资金1.1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81亿元,省级安排0.29亿元,州县投入0.08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63亿元、阿坝州0.5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05亿元。

  3.加强藏区敬老院建设,支持藏区新建和维修改造敬老院床位,在受益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实现藏区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全覆盖;对藏区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供给生活费。对藏区新增敬老院床位建设,省级按照每张3.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藏区改造敬老院床位,按照每张0.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补助50%;藏区五保老人供养金由中央转移支付补助每人每月250元,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在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基础上,省、州、县分级负担补助每人每月150元。预计投入资金2.1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56亿元,省级安排1.55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1.27亿元、阿坝州0.78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06亿元。具体分项资金如下:五保对象供养资金预计争取中央转移支付5651.4万元,敬老院建设资金省级安排15475万元(为两年资金总量,2014年安排资金根据各州县实际完成数量据实拨付)。其中,安排甘孜州敬老院床位建设资金10150万元,敬老院床位改造经费150万元,五保老人供养金2363.4万元;阿坝州敬老院床位建设资金4550万元,敬老院床位改造经费275万元,五保老人供养金2992.8万元;凉山州木里县敬老院床位建设资金350万元,五保老人供养金295.2万元。

  (六)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责任单位:民政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1.做好藏区城镇“三无”老人保障工作。在受益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实现集中供养全覆盖,对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老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供给生活费,在城镇低保基础上省级补助每人每月150元。支持藏区新增和改造福利机构床位,提高“三无”老人保障服务能力,对新增福利机构床位,省级按照每张3.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改造福利机构床位,按照每张0.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补助50%。支持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8个,对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按照每个3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省级补助35%。为藏区1.75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按照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省级补助35%。预计投入省级资金0.42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37亿元、阿坝州0.05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002亿元。具体分项资金如下:预计省级安排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资金552.24万元、福利机构新增和改造床位资金2942.5万元(为两年资金总量,2014年安排资金根据各州县实际完成数量据实拨付)、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资金551.25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资金183.75万元。其中,甘孜州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补助资金482.4万元、福利机构新增和改造床位资金2805万元、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资金336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资金79.8万元;阿坝州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补助资金69.3万元、福利机构改造床位资金137.5万元、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资金215.25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资金88.2万元;凉山州木里县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补助资金0.54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资金15.75万元。

  2.做好藏区孤儿保障工作。在受益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实现孤儿集中养育全覆盖,对集中养育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1130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省财政在扣除中央补助后按40%给予补助;支持藏区儿童福利院建设,增加儿童养育床位,省级按照每张3.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支持藏区成立20个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省级补助每个20万元。预计投入资金0.8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16亿元,省级安排0.73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71亿元、阿坝州0.17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004亿元。具体分项资金如下:孤儿保障资金预计争取中央补助1668.96万元、省财政补助731万元(按60%集中养育测算),儿童福利院床位建设资金省级安排6125万元(为两年资金总量,2014年安排资金根据实际完成数量据实拨付),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省级安排400万元。其中,甘孜州孤儿保障补助资金2005.14万元,儿童福利院床位建设资金4900万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资金240万元;阿坝州孤儿保障补助资金372.73万元,儿童福利院床位建设资金1225万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资金140万元;凉山州木里县孤儿保障补助资金22.09万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资金20万元。

  (七)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责任单位:民政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计划培训灾害信息员200名,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个。


  2014年文化发展繁荣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文化基础设施、传播载体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整合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资源,建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夯实底部基础,保障藏区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推动藏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助力藏区发展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藏区文化发展繁荣计划,为藏区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健全藏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机构,不断壮大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夯实藏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初步形成服务长效机制,提升我省藏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高藏区传媒的有效覆盖,掌握涉藏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确保藏区宣传渠道畅通、舆论导向正确;推动藏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总体规模和产业竞争力。

  三、项目资金

  2014年文化发展繁荣计划预计投入资金12.87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2.55亿元,省级安排0.31亿元,州县投入0.01亿元。

  四、重点工作

  (一)队伍建设。

  藏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按照中央和省的总体部署,继续抓好藏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落实。举办涉藏党政干部培训班1期,培训50人。增加全省宣传文化干部培训班涉藏干部名额。建立健全甘孜州互联网工作机构。

  (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及文化活动建设。

  1.藏区“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项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配合“藏区新居建设计划”建成82个幸福美丽新村的目标任务实施进程,打造集宣传教育、文体娱乐、应急广播、科技普及等功能于一体的“藏区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

  2.藏区州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进一步督促抓好藏区州、县57个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项目建设。2014年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完工13个,开工建设23个,预计累计完成投入0.5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28亿元,省级安排资金0.27亿元。预计甘孜州累计完成投入0.42亿元、阿坝州累计完成投入0.12亿元、凉山州木里县累计完成投入0.01亿元。

  3.藏区州县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力争实现藏区每个县至少有1支“乌兰牧骑式”的文艺演出团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定向演出补贴办法,加大对藏区文化惠民演出支持力度,全年演出400场以上。

  (三)传播载体建设。

  1.传播能力建设项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实施好加强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制作能力建设项目,预计投入资金1.0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1.08亿元;预计安排省属单位康巴卫视1.08亿元。加快推进增强中央台藏区广播节目覆盖建设项目及其他项目,预计投入资金1.0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04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67亿元、阿坝州0.37亿元。

  2.广播电视进寺庙工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为558座寺庙配置38826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42109台电视机,实现广播电视设施藏区寺庙全覆盖。预计投入资金0.5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投资0.53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34亿元、阿坝州0.18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01亿元。

  3.藏区州县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实现州县节目覆盖率达到90%以上。估算投资7.57亿元,省财政前期拨付启动资金0.05亿元,主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预计安排甘孜州4.63亿元、阿坝州2.47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47亿元。

  4.藏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完成村村通直播卫星32421套,完成690个行政村通广播工程。预计投入资金0.11亿元,争取中央投入0.11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06亿元、阿坝州0.02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03亿元。

  5.藏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每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在藏区农村完成放映任务49752场。预计投入资金0.1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08亿元,省级安排0.02亿元,州县投入0.01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07亿元、阿坝州0.04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003亿元。

  6.报刊进寺庙项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积极推进《四川日报》、《四川党的建设》(藏文版)、《甘孜日报》(藏文版、汉文版)、《阿坝日报》(藏文版、汉文版)免费进藏区寺庙工作。

  7.藏区寺庙书屋、农家书屋和社区书屋建设(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形成长效发展机制补充更新783个藏区寺庙书屋出版物、4172个农家书屋出版物、64个社区书屋出版物。预计投入资金0.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1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03亿元、阿坝州0.06亿元、凉山州木里县0.003亿元。建设社区书屋291个。

  8.“东风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在2015年前完成丹巴、色达、新龙、乡城、稻城、得荣、甘孜、道孚8个县级新华书店发行网点建设。预计投入资金0.1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09亿元,省级安排0.02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11亿元。

  9.藏文语音手机报(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加强内容建设,拓展覆盖范围,实现高原牧区全覆盖。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基础运营商,及时更新藏区手机号码库,加大甄别筛选力度。进一步抓好手机报进寺庙工作。

  (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1.甘孜州民族体育馆项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甘孜州人民政府)。

  开工建设甘孜州民族体育馆。2014年预计投入资金0.4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45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45亿元。

  2.甘孜州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甘孜州人民政府)。

  开工建设甘孜州丹巴、炉霍、甘孜、白玉、理塘、德格、乡城、石渠、稻城、色达、巴塘、新龙、泸定13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维修改造道孚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014年预计投入资金0.7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72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72亿元。

  3.阿坝州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阿坝州人民政府)。

  开工建设阿坝州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014年预计投入资金0.2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2亿元。预计安排阿坝州0.2亿元。

  4.阿坝州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阿坝州人民政府)。

  开工建设阿坝州阿坝、壤塘、若尔盖、红原、金川、黑水6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红原县项目投资0.1亿元,其余各县项目分别投资0.08亿元。2014年预计投入资金0.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3亿元。预计安排阿坝州0.3亿元。

  (五)藏区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项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阿坝、甘孜、凉山州人民政府)。

  实施《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藏区文化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九寨沟文化产业园、羌族文化生态体验园、甘孜康巴文化产业园等藏羌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在2014年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藏区更多支持。


  2014年扶贫解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以“扶贫解困行动计划”为抓手,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我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结合实际,抓好《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确保完成新阶段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62号)9项措施及《四川藏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15年)》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组织落实工作。重点扶持藏区4.515万农村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施藏区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100个、藏区扶贫攻坚项目8个,做好以工代赈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和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成果巩固提升组织实施工作。借力浙江省对口帮扶四川藏区32县,切实增强帮扶实效。

  三、项目资金

  按照中央支持、省级配套、地方投资的资金筹措原则,2014年计划实施项目预计投入资金4.3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亿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53亿元,争取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中央投资1.42亿元。

  四、重点工作

  (一)整村推进项目(责任单位:省扶贫移民局,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计划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100个,每村补助0.01亿元,其中:阿坝州31个、甘孜州63个、木里县6个。预计投入资金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63亿元、阿坝州0.31亿元、木里县0.06亿元。

  (二)藏区扶贫攻坚项目(责任单位:省扶贫移民局,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计划实施藏区扶贫攻坚项目8个,其中:阿坝州3个、甘孜州4个、木里县1个。预计投入资金0.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4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2亿元、阿坝州0.15亿元、木里县0.05亿元。

  (三)以工代赈项目(责任单位:省以工代赈办,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主要开展藏区“千桥工程”、红原现代畜牧业示范县牧道建设,安排实施与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急需建设的其他小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预计投入资金0.6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64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35亿元、阿坝州0.27亿元、木里县0.02亿元。

  (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责任单位:省以工代赈办,甘孜、阿坝、凉山州人民政府)。

  主要开展藏区新居、汶川县草坡乡地质灾害搬迁等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搬迁安置贫困农牧民12950人。预计投入资金0.7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0.78亿元。预计安排甘孜州0.39亿元、阿坝州0.3亿元、木里县0.09亿元。

  (五)完成“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年度任务(责任单位:省扶贫移民局,阿坝州人民政府)。

  1.更换粮食。为116418名病区群众供应粮食1332.972万公斤,为26411名易地育人学生供应粮食75.399万公斤。

  2.社会保障。分类实施40327名大骨节病患者的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补助补差。

  3.卫生防治。分类实施40327名大骨节病患者对症治疗。

  4.产业培育。在病区100个村实施产业培育项目,注重解决好病区群众长远生计,帮助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确保贫病群众生产生活平稳过渡。

  预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5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亿元,省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0.53亿元。预计安排阿坝州1.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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