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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水平,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们起草了《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27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将相关建议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省医疗保障局。
电子邮箱:scsjbzdc@163.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太升南路155号
2.《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