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18:00至25日18:00,通过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主要集中在谈判药品分类管理等方面。经研究,采纳2条意见,其他意见因不符合有关国、省谈判药品管理要求,未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