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拟将4家医疗机构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的公示

来源: 时间: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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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川医保中心办〔20226号)、《四川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办法》(川医保中心办20227)等相关规定,拟将4家医疗机构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028-86523372

特此公告。

附件:拟纳入省本级协议管理的4家医疗机构名单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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