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政治部关于做好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工作的通知
应急政﹝202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中国地震局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
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消防指战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给人民以力量,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生动展示了新时代应急管理人昂扬向上、永做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精神风貌。面对应急管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工作,对进一步激励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消防指战员奋勇争先、冲锋在前、勇立新功,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百年华诞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挖掘培育
要坚持政治性、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注重在防汛抗洪抢险、抗震救灾、事故救援、防火灭火、监管执法检查等第一线,在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执行重大安全保障保卫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在积极作为、真诚奉献、奋力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等各个岗位上,及时发现掌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英模人物。要制定先进典型培养计划,建立先进典型联系制度,加强日常跟踪了解和指导引导。要敢于给先进典型压担子,加强先进典型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使其真正做到政治过硬、思想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真正成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表率。
二、及时表彰奖励
要加强正向激励,树立促进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用好《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在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和重大安全保障保卫等现场,对表现特别突出或者英勇牺牲的,给予即时奖励;在查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者调查重大、复杂事故,参加重特大地震、地质、水旱、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重特大火灾、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和重大安全保卫等重大应急任务,以及参加专项治理、专项行动、信息化建设等重大专项任务完成后,结合工作任务总结,对敢于坚持原则、具有斗争精神、表现突出的,给予及时奖励;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后,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年度定期奖励。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政府等组织的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荐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典型争取更多更高荣誉。
三、广泛宣传教育
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通过各级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搭建多种形式、多种载体的学习宣传矩阵,以及组织座谈交流、先进事迹报告、创作文艺作品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展示先进典型,讲好应急管理故事,增强先进典型传播力、感召力和影响力,推动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典型、比学赶超、争做先锋”的良好风尚,大力培育应急管理文化,汇聚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磅礴伟力。
四、切实关心爱护
要建立先进典型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落实国家有关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生活困难帮扶等政策规定,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休假疗养等活动,不断提高先进典型的自豪感荣誉感。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系统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遗属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常态化的关怀机制,真诚帮助解决其就业和生活困难,以告慰英灵,激励后人。
五、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先进典型培育选树作为一项重要政治工作,提高站位、摆上日程,全面落实先进典型培育选树责任,构建“党委(党组)统一领导、政治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工作责任体系。把先进典型培育选树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紧密结合起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通过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凝心聚力、固本培元,打造“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管理铁军。请各单位及时推荐先进典型,并按照工作管理指导关系将先进典型情况登记表逐级审核报送部人事司或者教育训练司。已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典型宣传报道线索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87号)要求,填报先进典型线索报送表的,可不再重复报送先进典型情况登记表。
联系方式:
应急管理部人事司联 系 人:王凯旋、张洪勇联系电话:010-83933227、83933228(带传真)
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联 系 人:赵亮、周伟平联系电话:010-83932829、83932518(带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政编码:100054
阅读原文查看附件:1.先进集体典型情况登记表2.先进个人典型情况登记表
应急管理部政治部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