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凉山州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抓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今年入汛以来,我州大部分县市降雨较往年偏多、偏大,尤其是冕宁、甘洛、喜德、美姑、昭觉、雷波等县都出现了局部暴雨到大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目前正值“七下八上”的关键时段,各县市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增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超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条件、特大洪水及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应急管理部门要清楚掌握辖区内非煤矿山基本情况,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地下矿山要重点加强对位于河流、水库附近存在水患、山洪、滑坡等灾害威胁矿井的监控,露天矿山和排土场要重点抓好滑坡、垮塌、泥石流防范工作,强化采场边坡和上山公路边坡的监测监控,尾矿库要突出防范洪水漫坝、溃坝和尾砂泄漏,矿山电器设施、爆破器材库房要加强防雷管理,完善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通知》强调,各县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按期完成整改并销号。要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清单制管理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清单要做到分层分级、到岗到人。要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完善各项汛期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突出实战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并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