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细化到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个人。《成都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日前正式施行。《实施细则》将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细化到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个人,不仅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同时明确并细化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党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实施细则》规定了系统的考核制度,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市、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中,应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或者通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实施细则》还提出了“一票否决”、从重追究、从轻追究3种追责举措,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相关规定时限内,取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者重用任职;对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扩大,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从重追究责任;对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损失或者挽回社会不良影响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轻、减轻追究责任。
攀枝花市切实防范煤矿安全风险。一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开展年度风险辨识评估和专项风险辨识评估,列出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和责任人。全市32处煤矿共辨识重大风险点357个、较大风险点569个、一般风险点1204个,落实管控措施2130条。二是开展瓦斯治理攻坚。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学习先进经验、示范矿井建设等方式,全面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行动,有效解决煤矿在瓦斯防治认识、防治措施、专业技术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煤矿的瓦斯防治水平。目前,全市9处高瓦斯生产矿井均建成了瓦斯抽采系统,井下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抽采达标率达100%。三是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将全市32处煤矿按照安全保障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按分类结果实行差异化监管,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共开展分类监管执法检查16矿次,查处安全隐患66条,实施行政处罚3起。
广元市三举措筑牢春季安全生产防线。一是研判重点风险。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组成2个调研组,通过查看作业现场、工作资料以及访谈企业负责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对苍溪县、旺苍县等4个危化品重点监管县,苍溪县吉通能源等8家危化品重点企业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成立8个专项督导组,充分利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复工复产以及运输系统、外包作业,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0余家,发现隐患32处。三是抓实隐患整改。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模式,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抓好治理,整改结果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施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