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风险普查做什么?
本次风险普查内容,针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六大类灾害,全面调查致灾要素、承灾体、历史灾害和综合减灾能力等风险要素,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开展单灾种和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与规划以及多灾种综合防治区划。
风险普查怎么做?
国务院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由应急管理部牵头,17个部门共同参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省市县三级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工作。
风险普查的成果应用于哪些方面?
全国风险普查工作将为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也将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防治、灾害综合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