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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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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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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职能简介。 负责全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拟订全省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注册管理。执行注册管理制度,严格上市审评审批,依职责实施注册审批和备案管理。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负责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处罚。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违法行为。 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指导市(州)、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部门间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联动。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药监局机关设下列内设处室及派出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机关应急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外事工作,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研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药品注册管理处。负责药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工作。承担省级药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事项。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中药材(含民族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饮片)地方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注册违法行为。 (四)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拟订并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管理规定。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生产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依法监管生产环节的特殊药品。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生产违法行为。 (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拟订并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规定。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和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依法监管流通环节的特殊药品。承担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和质量公告发布工作。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流通违法行为。 (六)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负责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承担省级医疗器械注册事项。依法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技术指导原则。依职责组织查处医疗器械注册违法行为。 (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承担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和质量公告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依职责组织查处医疗器械生产违法行为。 (八)化妆品监督管理处。负责实施国产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组织实施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承担化妆品质量抽检和质量公告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依职责组织查处化妆品生产违法行为。 (九)行政审批处。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集中承担省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十)规划财务科技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承担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及基建装备工作。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审评、检查、检验的科学工具和方法。指导实施实验室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十一)机关党委(人事与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省药监局党组按照省委规定设置。 (十二)检查分局。负责管辖区内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派出检查和监管,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的要求对一般违法案件进行处罚、查办大案要案,完成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省药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守底线、追高线、强本领”目标任务,纵深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奋力开创四川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持续筑牢药品安全底线。持续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将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紧盯新开办、新迁建、既往发现问题较多企业等重点对象,疫苗、血液制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集采中选药械等重点产品,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执法,推进行刑衔接、行纪衔接,严查各类违法行为。 (二)全面推进监管能力建设。着眼全省药品监管“一盘棋”,进一步研究制定深化多层级协同监管新举措。强化川渝药品监管融合发展,提升区域药品安全共治水平。加强监管执法干部特别是一线人员业务培训,推进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稳步推进温江项目等技术支撑基础设施建设,建好建优在川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和省药监局重点实验室。 (三)高效务实推动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审评审评制度改革,进一步优流程、简材料、压时限。不断提升“重点园区派驻制”工作效能,助力重点园区做大做强。跟踪服务全省三批次药品医疗器械重点项目,加速推进产品上市。持续组织“论见川药”综合服务沙龙,着力提升医药创新成果转化效率。继续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环境。 (四)全力打造过硬监管队伍。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效,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一批药品监管领域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抓实抓细药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锻造讲担当、善作为、重廉洁的高水平药监队伍。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隶属于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4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95.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9.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0.41万元、教育支出17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8.15万元。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6765.2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04.61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省局稽查总队撤并入局机关,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收入预算6765.2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9.96万元,占1.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95.28万元,占98.9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支出预算676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4.31万元,占72.05%;项目支出1890.93万元,占27.9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765.2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04.61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省局稽查总队撤并入局机关,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95.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9.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0.41万元、教育支出17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8.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95.2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34.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省局稽查总队撤并入局机关,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0.45万元,占78.87%;教育支出179.00万元,占2.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26万元,占6.89%;卫生健康支出276.42万元,占4.13%;住房保障支出498.15万元,占7.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638.48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派驻机构片区检查分局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日常办公等经常性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30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和派驻机构片区检查分局的运转类经费,保障机关和派驻机构片区检查分局正常运转。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71.0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抽验任务、药品生产及流通领域的监管检查、药品许可证检查及注册核查(上市前)等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9.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抽验、医疗器械监管飞行检查、日常检查和执法办案(上市后)任务等工作。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化妆品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9.00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日常检查及执法办案(上市后)等工作。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4.67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管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等经费支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9.00万元,主要用于:队伍能力建设等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47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和生活补助,保障单位离休干部的工资及时发放。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0.79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及时缴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33.54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为职工缴纳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42.88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干部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时缴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98.13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缴纳。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02万元,主要用于:省药监局机关向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74.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32.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4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规定,控制接待国家总局和兄弟省市相关单位来川联系工作支出。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国家药监局和兄弟省市药品监管工作交流及飞行检查等工作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省药监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一由省药监局机关服务中心预算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6辆,其中:轿车11辆,越野车5辆,小型车1辆,中大型客车3辆,其他车型6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省药监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一由省药监局机关服务中心预算管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6.5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7.39万元,增长29.09%。主要原因是政策口径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2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7.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3.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预算6695.2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4032.30万元;运转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2662.9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局机关-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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