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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自行采购2024年政务微博微信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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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18 | |||
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扩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政务微博微信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发布和科普宣传的重要作用,拟将2024年省药监局政务微博微信运营服务项目采用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项目服务。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微博微信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费用 预算控制金额30万元,最终以采购成交价为准。 (三)服务时间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四)服务内容 负责省局政务微博微信的信息推送和维护,根据受众阅读习惯,定时定量推送信息,实现良好阅读效果。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信息安全准确。围绕重大活动,进行专题科普宣传。组织策划线上活动,实现本年度微博微信粉丝量、阅读量等指标在上年度基础上稳步上升。聚焦药品监管动态和药品科普宣传重点,设计制作H5、图解、长图、电子海报等新媒体产品并在省局微信公众号推送。根据省局工作需要,逐步拓展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探索开设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投诉举报、留言互动、科普知识等栏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主流新闻媒体或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时间及要求 (一)响应人填写《2024年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微博微信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地响应人持报名表上门报名并领取《2024年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微博微信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须知》(以下简称采购须知);外地响应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表,省药监局收到报名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采购须知。报名表须在2023年12月22日17:00前送达。 (二)响应人应按照采购须知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于2023年12月27日17:00前递交至省药监局。 (三)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四、现场评审时间及地点 现场评审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信息告知 采购成交信息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85803 联系邮箱:scyjxw@163.com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303室 邮政编码:610017 附件:《2024年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微博微信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报名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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