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国家信访局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2024年10月24日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 分享到:
 

相关链接>>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更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条例》共6章5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发展导向。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益属性,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责任主体,承担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监管、协调重大问题等职责。

三是强化发展保障。从加强规划调控、保障用地需求、健全投融资机制、完善票价体系、落实补贴政策、保障优先通行等方面作了规定。

四是优化运营服务。要求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公开运营服务信息,加强运营调度管理,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提高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是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保障运营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乘客遵守乘车规范,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实际情况,从设计、建设、运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安全管理措施。

六是严格法律责任。对不遵守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有关服务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擅自中断运营服务、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四川省政府网站
  • Copyright 2019 scxf.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 四川省信访局网站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主编信箱
  • 版权所有:四川省信访局 网站标识码5100000044 蜀ICP备1900686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0658号

  • 主办单位:四川省信访局
  •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维护:四川省电子政务运营中心
  • 为了获得更好的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本站点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