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省信访联席办督查组就成都市新都区黄某信访事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回访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黄某,女,71岁,新都区新都街道村民。黄某主要反映,2013年6月12日,当地在未履行法定程序、也未与其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将其家住房强行拆除,未进行合理补偿安置。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房屋拆除问题。因浦发项目建设需要,信访人所在桂溪村1组的征地拆迁工作于2011年5月启动,所涉及土地已依法批准征收。2011年底,因黄某夫妇对拆迁补偿政策有异议,拒绝拆迁。根据新都区汇报情况,2012年4月初,黄某夫妇表示同意拆迁;4月27日,新都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对其房屋进行了丈量,黄某对《拆迁附着物调查登记表》签字确认,并签定了《搬迁过渡协议》,但因其仍坚持“1:1等面积还房”的安置要求,其房屋未拆除;2013年6月9日,黄某夫妇到新都街道工业东区拆迁办,书面承诺同意拆除房屋;6月12日,该村村民陈某、黄某在征得黄某夫妇同意后,将其房屋进行拆除。
(二)关于补偿安置问题。桂溪村1组拆迁后,所有村民分别于2012年、2014年、2016年分三批次办理参保手续,其中黄某夫妇于2012年10月已办理参保手续。另外,黄某夫妇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分三次领取了土地补偿费54018元,领取了青苗补偿费14122元,每人每月目前领取过渡费400元。按照双方签订《搬迁过渡协议》约定: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在入住统建房后予以结算。由于安置房尚在建设中,因此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尚未发放。目前,该片区的安置小区已进入总平施工,新都街道已于2017年5月10日开始对安置人员进行登记。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新都区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征地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定程序,开展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程序和要求执行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二是加快安置补偿进度,确保案结事了。分别成立安置小区建设推进组、房屋安置组、矛盾化解组,推动该事项得到妥善化解。1.协调安置小区建设方加快安置小区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9月30日前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2.积极推进被安置对象住房登记工作,力争在9月15日前全面完成住房登记工作,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住房安置及相关款项结算。3.积极与信访人及其子女沟通交流,做好政策宣传、疏导及安置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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