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国家信访局
 
 
宜宾市翠屏区杜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2017年08月16日
来源: 省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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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24日,省信访联席办督查组就宜宾市翠屏区杜某等人信访事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回访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杜某等5人,均为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红岩村7组村民。他们多次到国家信访局走访,反映2009年当地政府利用“土地流转”的方式,违规侵占村民耕地,强行将村集体1000多亩土地、林地、自留地和宅基地等收归农业开发社统一流转,造成上千亩土地荒废,每年每亩仅补偿村民1500元,并强行拆除村民的房屋,至今房屋拆除未得到安置补偿。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信访人反映强行流转农户土地和导致上千亩土地荒废的问题不属实。宜宾市翠屏区红岩社区村城乡统筹项目是经宜宾市委市政府同意并由市财政全额投入的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4301.68万元。初步规划中,该项目涉及红岩社区村5、6、7、8社四个农业开发社,305户共799人,共需流转土地332亩,应流转土地271户。截止目前,已依法流转土地139户,流转面积216亩,全部投入项目代建还房安置小区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统筹项目对参与的群众每人每月150元生活补助,过渡费每人每月300元,土地流转费第一年为1500元/亩,然后100元/亩逐年递增,并在每年年初将当年土地流转费打入流转农户账户。项目区内拆迁村民每人可委托代建50㎡(含)以内住房,委托代建部分可以与原建住房实行等面积折抵”,房屋拆迁农户以旧房50平方米折抵新建安置房50平方米,双方互不补差。杜某等5名信访人不同意流转土地,至今也未签订协议,也未享受土地流转费,翠屏区红岩社区村城乡统筹项目部至今均未使用其土地。

  (二)信访人反映房屋被强拆问题属实。红岩社区村有38户村民对城乡统筹项目土地流转和房屋拆除有异议,2009年12月,宜宾市翠屏区住建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定红线内18户村民房屋系违法建筑,对该18户村民房屋违建部分拆除时,均以“部分拆除无法操作执行且会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为由,把含有合法部分的全部房屋进行了整体拆除,这18户中含信访人杨某、杜某2户。另外20户村民由于房屋拆迁区域内被断水断电,无法生活致使自主搬家,信访人张某、周某、黄某3户的房屋至今未拆除,但已荒废。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宜宾市翠屏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的翠屏区红岩社区村城乡统筹项目信访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全力化解该信访事项。二是明确时限要求。8月10日前在前期沟通摸排信访人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化解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9月30日以前由安阜街道和县征地中心抽出专人分成两个小组根据化解方案进行座谈化解。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区政府将该信访事项整改工作情况纳入专项问责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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