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4日,省信访联席办督查组就自贡市富顺县沈某信访事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回访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沈某,男,54岁,自贡市富顺县琵琶镇金竹村22组人。反映:2015年因修建变电站征地,直到现在政府只支付了土地补偿金,还有20多万其他费用没有支付,要求尽快支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征地情况。自贡市富顺县琵琶镇220KV变电站项目属于2015年市县重点项目,位于富顺县琵琶镇金竹村,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富顺县2014年第2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5〕173号),富顺县按国家要求的相应程序开展了征地工作,2015年5月12日琵琶镇分别同琵琶镇金竹村13、14、22三个组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共计征地21亩,农转非安置人员14人。
(二)关于补偿情况。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计算出金竹村13、14、22组3个组土地补偿费420566.4元,安置补助费252339.84元,青苗补偿费45317.41元,土地调整费13470.5元。2015年5月19日,琵琶镇人民政府将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调整费共479354.31元支付给三个村民小组集体账户。随后3个组分别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了分配方案,并将补偿资金兑付到户。
(三)关于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情况。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及《自贡市人民政府第69号令》、《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自贡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自府函〔2013〕135号)等文件的要求,安置补助费252339.84元用于支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贡市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涉及到安置补偿等费用的分配、使用问题,耐心细致给群众讲清楚、说明白,使群众能够正确认识。二是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针对群众普遍反映低电压改造问题,由富顺县琵琶镇政府加强与电力公司的沟通协调,力争尽快解决低电压的实际困难,为群众生产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三是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督促电力公司做好变电站投入运行后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做好风险防范,积极做好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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