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督查组就凉山州西昌市陈某某信访事项,通过与州、市相关部门和乡镇同志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回访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督查。
一、基本情况
陈某某,女,西昌市小庙乡泸川村三组村民。陈某某要求西昌市人民政府出示2013年3月对西昌市泸川村进行征地拆迁的相关批文和批准文号,并按照相关批文安置被征地村民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当地2013年在征用西昌市小庙乡泸川村三组土地中,未取得土地批文,征地程序不规范。目前,西昌市已取得被征用土地的批文,对村民已按标准实施了补偿,安置房正在建设中。但该村土地已全部征用,群众生活困难。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整改情况
督查组针对该信访事项反映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凉山州及西昌市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是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中,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房屋征收等相关政策规定规范办理,确保各项工作程序和要求执行到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出台涉及群众利益的法规政策、上马实施重大项目前,要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引发信访问题。
三是更加关注民生。应在确保规范建设的基础上尽早完成安置房建设,并在充分考虑群众意愿的情况下,完成安置房分配,确保群众顺利入住。应结合当地实际,助推产业发展,尽力为群众创造就业岗位,帮助群众增收,尽力使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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