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日,督查组就达州市万源市吴某某信访事项,通过与市、县相关部门和乡镇同志座谈、查阅资料、回访信访人、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了督查。
一、基本情况
吴某某,男,万源市花楼乡人。反映万源市花楼乡红星社区支部书记赵某在2003年以土地流转之名租用原花楼乡一村一组河坝的土地作为预制板场地,但在2014年却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该处土地变成宅基地出卖,要求还田还地。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2003年8月,花楼乡原一村一社的595平方米土地被征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工业。万源市国土局将该地块出让给花楼乡马鞍山村赵某,供其修建预制厂。同年,赵某先后于8月和10月取得了土地利用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2010年,该厂停止生产经营,该地块一直闲置。2013年底,赵某在该地块修建10间房屋地基。2015年1至2月期间,3名村民与赵某签订协议,向其购买了房屋地基并在地基上建房(每块地基10万元),经花楼乡政府规划办同意并放线后于2015年春节后开始动工修建,目前三人已各建成三楼一底砖混结构楼房并已入住。
2016年4月6日,万源市国土局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向赵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2016年4月20日,花楼乡纪委对赵某作出了党内警告的处分决定。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整改情况
督查组针对该信访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达州市及万源市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及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程序,提升基础业务水平。
二是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对万源市所属乡镇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党委政府对违章违规建房行为监督工作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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