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1日,督查组就南充市高坪区何某某信访事项,通过与市、县相关部门和乡镇同志座谈、查阅资料、回访信访人、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了督查。
一、基本情况
何某某,男,高坪区永安镇青林村1组村民。反映2011年11月,永安镇青林村村委会强行将他们16户村民的110.11亩承包土地、果树损毁,后将该土地转包他人,要求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2011年4月,南充市高坪区永安镇青林村引进南充市大百合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打造青林村柑桔产业园。园区建设前,青林村村委会通过广播、召开群众大会等方式进行了宣传,并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了土地流转方案。该柑桔园区采取边施工建设边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方式进行建设,经协商,除16户村民外的其余村民均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2011年4月17日,大百合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进场施工,16户村民土地上的部分附着物被清除,16户村民以未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为由要求归还土地,并赔偿损失。经多方协调,16户村民土地仍由其耕种,并由大百合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赔偿。
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承诺息诉息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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