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国家信访局
 
 
四川省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年09月03日
来源: 省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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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信访局(简称省信访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牌子(简称省信访办)。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3)综合协调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督促检查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市(州)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4)负责处理省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和到省委、省政府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向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8)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9)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省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开放信访、和谐信访,全省信访总量、来访总量、到省上访人次、到省集访人次、进京上访人次均同比下降;网上信访占信访总量比连续4年上升,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更加彰显;省、市、县三级信访量占比1:5:4,绝大部分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全省信访呈现“五降一升、结构更优、秩序向好、良性发展”态势。

  一是推进“走基层”信访工作常态化。连续5年在“走基层”活动中开展大下访、大化解、大治理行动,东明书记、尹力省长等省领导示范带动,全省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2.6万人次、接待群众5.5万人次、解决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3.8万件次。

  二是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落地生根。出台《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入推动访诉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信访工作发展动力、创新活力明显增强。

  三是推进“互联网+信访”提质增效。优化整合网上信访工作受理办理平台,将全部信访工作业务纳入网上流转,完善网上投诉事项办理规程,高效办理网上信访件,其中办理书记、省长信箱和人民网网民给书记、省长留言1.8万件次,按期办结率99.2%,连年获“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先进单位”,网上信访群众满意度、社会认同度稳步提升。

  四是推进信访工作责任制压紧夯实。以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年”、创建信访“三无”、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四大活动”为抓手,全面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川期间环保类信访件受理办理,推动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五是推进重要时段信访工作取得成效。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开展突出矛盾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百日攻坚战”、信访稳定“三轮督查”等活动,推动各地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省信访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省信访局本年收入合计253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1.96万元,占100%。

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省信访局本年支出合计253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46万元,占66.41%;项目支出850.5万元,占33.59%。

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32.0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4.67万元,增长20.15%。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24.68万元,增长20.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1.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5.7万元,占75.66%;教育支出2.88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19万元,占11.5%;医疗卫生支出78.41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243.78万元,占9.6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915.7万元,完成预算80.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完成项目经费未支付。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参加外部培训减少相应减少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8.41万元,完成预算99.29%,与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43.78万元,完成预算项目96.07%,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1.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5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48万元,完成预算60.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69万元,占17.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78万元,占7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万元,占4.7%。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6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开支内容包括:赴丹麦对中丹两国公民申诉领域开展交流,深入了解总结丹麦公民申诉体系的运行机制和具体办理方式,积极宣传中国信访工作。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1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出访任务减少相应减少出国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7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处突、开展基层重要调研、实地督办信访案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9.65万元,下降36.5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使用规定,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减少车辆运行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4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国家信访局、中央信联办来川调研、督查,支出0.53万元;佳木斯、新疆、陕西、吉林、江西信访局等来川考察交流,支出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7万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相应减少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万元,比2016年减少27.1万元,下降10.6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服务费等。无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信访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1130.2万元,覆盖率达到93.04%。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换算后自评得分97.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目标任务与职能职责、法律法规、政策、社会发展要求及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相符,目标任务明确合理,在预算编制、中期评估、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完成情况较好;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但对绩效监控结果运用不够;二是内控制度和流程已建立,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预算硬约束,加快预算执行,及时反馈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二是加大对部门重点工作资金保障力度,助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深入发展。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5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1.5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5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数量指标(重点任务完成率)(4分)

4

质量指标(重点任务完成质量)(4分)

4

时效指标(完成时效)(4分)

4

成本指标(4分)

4

社会效益(4分)

4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4.8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8

人才培养(5分)

4.8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四川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项目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部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体系较完善,评价标准较科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完善;任务完成质量较高,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对相关业务开展起到了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存在的问题:一是一些职能部门应用积极性不够高,接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办理信访业务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职能部门的信访业务存在“体外循环”现象,未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进行统一流转。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信访工作协同体系,强化与职能部门的合作联系,努力形成大信访、大联动格局。二是依托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强化信访工作督查考核问责,按照《四川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责任化的信访事项网上流转机制。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四川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5

社会效益(可选项)

10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

公平效率(可选项)

5

使用效率(可选项)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5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信访局从省财政厅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省信访局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省信访局对相关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省信访局开支的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省信访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省财政厅集中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省财政厅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省信访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省信访局对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省信访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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