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对四川重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4春季艺术品拍卖会拍卖标的审核的批复
川文物博〔2024〕41号
2024春季艺术品拍卖会拍卖标的审核的批复
川文物博〔2024〕41号
发布日期:2024-04-25 11:21
来源:局综合处
四川重华拍卖有限公司:
经审核,我局对你公司拟于2024年5月12日在明宇尚雅饭店举办的2024春季艺术品拍卖会拍卖标的批复如下:
一、此次拍卖会共报审标的433件,所有标的均可上拍。
二、拍卖后需要出境的标的,须根据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相关法规办理出境审核。
三、请你公司按此批复举办拍卖会,并在拍卖结束后30天内将拍卖记录报省文物局备案。
四、本批复不作为对上述标的品质及瑕疵等的认定。
五、本批复或批复文号须登载于拍卖图录或相应宣传品的显著位置。
此复。
四川省文物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