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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物局(机关)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3-17 11:25 来源:局综合处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文物局职能简介。

四川省文物局(简称省文物局)是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的行政机构,为副厅级单位。根据《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发〔2018〕26号)和《关于<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川机改〔2018〕8号)规定,省文物局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省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和博物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督促检查。

2.管理和指导全省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3.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4.负责全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推动完善全省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文物和博物馆领域装备技术提升。

6.指导和管理全省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对外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省委、省政府及文化和旅游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深化文物体制改革,注重革命文物保护展示,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文物交流和科技支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

(二)省文物局2021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启动考古资源调查研究。站在中华文化的高度,重点实施六江流域(雅砻江、大渡河、岷江、金沙江、嘉陵江、沱江)考古调查,丝绸之路·南亚廊道、蜀道、茶马古道文化线路考古调查,旧石器(含洞穴遗址)、新石器遗址调查,石窟寺调查,古蜀文明和巴文化遗址调查,宋(蒙)元山城遗址调查,对直接服务于文旅融合、社会经济发展的世界文化遗产、名城、名镇、名村等进行深入系统研究。

二是加强四川石窟寺保护利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渝联合开展石窟寺、摩崖造像及石刻文物资源调查,实施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和重点石窟文物研究;编制全省窟寺文物名录,开展窟前遗迹发掘与价值研究;针对存在重大险情的石窟寺实施抢救性保护;构建四川石窟艺术精品旅游线路图,推动在乐山、安岳、广元、巴中等地建立石窟寺数字化博物馆。

三是重点推进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按照示范区建设规划计划,有序推动居民搬迁、环境整治、土地利用和博物馆建设,力争在文物考古、多学科综合研究、保护展示、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参照国家文物局做法,启动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探索文(文物)旅融合新模式。

四是开展一批重大考古发掘。推动实施四川旧石器考古,对金沙遗址、成都平原史前城址等古蜀文明遗址和罗家坝、城坝等巴文化遗址进行全面勘探和重点发掘,将长江上游地区史前考古、巴蜀考古纳入“考古中国”项目。

五是实施一批引领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重点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和川陕片区红军文化公园建设。启动实施蜀道、茶马古道、丝绸之路南亚廊道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研究工程,四川石窟寺、藏羌碉楼与村寨、宋(蒙)元山城防御体系保护展示工程,文物数字化创新发展工程;持续实施青城山·都江堰、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遗产提升工程;建设国家(四川)文物数字资产存储中心,推出一批数字文物线上展览和线下展示体验馆。

六是推进一批重点博物馆展示设施建设。推进四川博物院新馆(总馆)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启动建设省级文物中心库房和三至五个国家级文保科研基地、实验室、考古中心,助推我省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装备水平提升,推动全省博物馆建设。

七是推动出台加强和促进文物工作的政策。推动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推进《四川革命文物条例》立法进程,推动建立省级多部门参与的文物保护(含安全)协调机制;推动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建立“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推动出台文物活化利用的配套支持政策,鼓励更多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强化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

八是加强文博队伍机构建设。支持四川高校、考古研究机构加强考古与文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推动在人员编制、职称评定、人才引进等方面出台政策,强化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锻炼人才,落实文物考古文保科研人员待遇和野外工作津贴,推动建立一支“西部地区考古文博队伍国家队”。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文物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3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1.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2万元。省文物局(机关)2021年收支总预算728.37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策性压减。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文物局(机关)2021年收入预算72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37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文物局(机关)2021年支出预算72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99万元,占61.64%;项目支出279.38万元,占38.36%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文物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8.37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6.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策性压减。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8.3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1.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文物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8.3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6.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策性压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2万元,占3.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1.79万元,占85.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3万元,占4.25%;卫生健康支出22.03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31.62万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以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64.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57.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8.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3.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8.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文物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0.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16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文物局(机关)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文物保护与利用、考古研究、博物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交流、学习、研讨活动及参与区域经济活动等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方式,将经费预算划转至四川省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文物局(机关)2021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文物局(机关)2021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省文物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8.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1.60万元,下降15.8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策性压减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省文物局(机关)2021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底,省文物局(机关)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调研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省文物局(机关)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1:表1-5: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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