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公示公告
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3 16:20 来源:局综合处

一、推进情况

2024年3月8日至4月12日,审计厅对四川省文物局(以下简称省文物局)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反馈了审计查出问题。文物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及时制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经党组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要求责任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审计整改的重要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清零制度。

二、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

1.2个所属单位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专用结余未完整编入次年预算,涉及金额4427.57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省文物局已于7月25日将考古院和博物院2023年末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专用结余4308.62万元、118.95万元调整编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优先考虑使用非财政拨款收入和结转结余。

2.1个所属单位未根据以前年度收入情况编制2023年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博物院于2024年7月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预算法及预算编制文件,以此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文件中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历年实际收入情况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测算,确保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以及非财政拨款预算数原则上不低于近三年非财政拨款决算年均数的要求,准确编制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进一步统筹使用各类收入资源

3.局机关及2个所属单位将办公费、差旅费等1523.89万元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并据此编报决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各单位今后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范科目使用及会计核算,不随意调整科目、不以估计数据替代。紧紧围绕“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的规定,完善会计科目明细核算规范预决算编制进一步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和信息质量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正确使用财政资金,规范决算编制,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2个所属单位4117.28万元往来款项超过1年未清理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所属单位制定往来款清理方案,建立清理台账,分类逐一清理。对证据确凿的资金往来书面发函进行询证,对单位会计记账错误形成的往来款项按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账务调整,对已吊销和已注销往来单位的资金按相关程序报批,逐步消化。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对账,定期清理,从源头上杜绝往来款长期挂账。

2.局机关及2个所属单位超数量标准配置台式计算机、扫描仪等资产581件(套、台)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考古院已基本完成国有资产账卡调整,因工作人员管理不当导致部分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专业设备在入账时放在办公设备中,现根据国有资产设备性质进行了系统性清理,并对清理出来的专业设备进行了国有资产账卡调整二是分批次超标准配置的资产按程序清理、处置或划转,拟于2024年12月底前将文物局所属单位达到报废条件且不能使用的报废申请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三是今后将加强专业设备和通用设备分类管理,严格核实卡片信息和按相关资产管理规定登记资产台账。严格落实资产配置管理规定,因特殊办公业务需要确需超数量配置的,按程序财政厅审批。

3.有13台的普通相机、单反相机及摄像机设备去向不明或无法核实资产管理系统与会计账记录不一致,资产原值和折旧分别相差26.5万元、113.6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针对部分资产去向不明或无法核实的问题一是博物院责成后勤部门对审计检查中去向不明的13 项资产进行了清查,目前已找到5项资产二是对后勤部门未及时查明资产配置情况的管理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其做出反省和改正。进一步加强全院资产的规范管理,重新梳理资产登记卡,对在岗后勤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规章学习,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针对资产核算不准确的问题:考古院2023年申请处置的车辆纸质流程处置与资产系统处置的审批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会计账与资产系统账对账下账时间不一致。现会计账与资产系统账已完成下账,截止2024年3月,会计账与资产系统账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无差异博物院已于2024年8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动车棚喷淋系统资产内容进行了固定资产补录。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流动博物馆使用效率不高,形成资产闲置。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博物院已修订健全大篷车流动博物馆绩效管理制度,完善和制定了流动博物馆展览计划和车辆管理制度。2024 年3月3日,博物院利用大篷车流动博物馆参与了“‘青春志愿·靓在乡村’3.5学雷锋志愿服务省级示范活动”;4月10日,在绵阳开展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文博·书法进校园 ”活动;6月21日至22日,在甘孜州开展了“文博·书法文化交流活动”。2025年博物院将积极开展巡展活动,进一步加大资产管理和利用力度,提高资产利用率。

(三)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1.局机关违规采取外包方式组织培训并以标准上限“打包”支付培训费;1个所属单位无预算支出会议及培训费18.98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2024年8月,省文物局印发了《四川省文物局培训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7月,考古院印发了《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会议管理办法》《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培训费管理办法》,从政策层面明确会议费、培训费的计划编报、审批、使用、报销等具体要求。

今后省文物局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并将培训计划及时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备案。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组织培训以本单位自行实施为主,充分利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降低培训成本减少培训支出

2.2个所属单位年底突击花钱,提前或超进度支付服务费等167.01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博物院已对相关项目进行清理,将达到付款条件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276324.84元退还给供应商,其余878378.78元已按照资金性质分别上缴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及结余资金账户博物院今后将做好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和协议约定办理支付结算服务中心于2024年5月17日收回了食堂管理服务费21.44万元。同时,今后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单位内部控制规定确定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确保结算方式合理合法,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执行政府采购方面

1.局机关及4个所属单位有32个政府采购项目未及时备案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省文物局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整改,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挂网、签订合同和合同备案的时间节点,今后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对已经开标的项目进行跟踪,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督促经办人员按照规定履行政府采购各环节程序。

2.1个所属单位劳务派遣、汽车租赁服务未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并印发了《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管理办法》,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院内流程指引》,从制度和具体操作层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对达到政府采购条件的项目严格实施政府采购。二是2024年中期下达资金已按要求编制租车以及劳务政府采购预算。今后也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达到政府采购条件的采购需求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三是考古院于2024年8月组织了政府采购专项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升采购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五)共管资金分配管理方面。

1.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今后省文物局提前研究下一年度资金使用需求,做好项目储备,加强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的审核,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标准和时限要求按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同时加强与财政厅的沟通协调,强化进度跟踪,共同做好资金分配的前期准备工作,切实提高预算分配和下达的时效性。

2.调整标准和范围分配纪念馆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160万元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省文物局正在商财政厅根据《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标准重新核定相关博物馆的补助资金,对少分配补助资金的大田会议纪念馆等博物馆的经费予以调增,分配补助资金江姐故居陈列馆博物馆的经费予以扣减;正在联合财政厅研究制订我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制订的管理办法开展补助资金分配

3.未按评审结果或规定办法分配文物保护和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绩效奖补资金。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省文物局于2024年7月制定了明确的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安排标准,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已运用于2024年的国保资金分配中。二是2024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安排标准进行了分配。三是目前正在抓紧组织《四川省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文物局文物保护资金安排决策程序及标准规定》和《四川省文物局文物保护资金负面清单管理实施方案》的修订,预计于2024年10月前修订完成。正在联合财政厅研究制订我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分配科学规范。

三、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报告印发后,省文物主动加强与审计厅的沟通报告,并对审计提出的四条建议全部采纳。

(一)立行立改,不断提高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能力

省文物局已将考古院和博物院2023年末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专用结余4308.62万元、118.95万元调整编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今后将严格按照预决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加强对部门预算的计划统筹,优先考虑使用非财政拨款收入、结转结余;加强预算项目排序管理,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年度支出计划,进一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的有效衔接;对资金使用进行全流程监控和管理,对绩效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经评估后按程序及时调整,有效纠偏,确保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不断提高预决算编报工作水平。

(二)规范运行,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省文物局将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科学民主、重要人事任免公正透明、重大项目安排合理有效、大额资金运作安全规范2024年,省文物机关及所属单位先后修订或新增了《四川省文物局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会议管理办法》《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培训费管理办法》《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会议管理办法》《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培训费管理办法》《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管理办法》《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租车管理办法》四川博物院流动博物馆绩效管理制度 (修订版)》,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

(三)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共管资金管理水平

2024年7月,省文物局制定了明确的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安排标准,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已运用于2024年的国保资金分配中。同时,正在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文物局国家及省级文物保护资金安排决策程序及标准规定》《四川省博物馆 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分配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今后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办法规范资金分配。

(四)有的放矢,不断提高专业领域项目管理能力

省文物考古研究根据项目管理办公室及各业务部门提出的项目资金结转申请、项目收款情况并结合单位的资金情况,理清了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的项目构成。2024年7月,考古院印发了《项目结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不同类别项目的结项条件以及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条件。今后将按照管理办法结转结余资金进行规范管理记录,确保项目后续支出可靠性和工作延续性的同时,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后续,将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适时建立健全项目收费和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收费标准,不断提升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水平。

[上一篇]:
[下一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