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扎实推进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引导广大民众更加了解普查、充分支持普查、积极参与普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文物普查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二、招募条件
(一)年龄18至65周岁,身心健康、责任心强,有较强团队意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自愿接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全省各级文物普查机构安排,愿意参与文物普查及相关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三)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权利义务
(一)享有权利
1.优先参加文物普查机构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获取有关文物普查资料;
2.优先参与“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评选;
3.对文物普查及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4.对实习期间参加文物普查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可出具实习证明。
(二)履行义务
1.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遵守《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要求;
2.参与文物普查实地调查、信息采集、数据整理、成果汇总等工作;
3.及时制止报告破坏不可移动文物的违法行为,积极协助文物、公安等部门做好相关文物普查工作;
4.积极配合文物普查机构开展文物普查宣传,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5日。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将所填报的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志愿者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csspb@163.com);
2.现场报名:到四川博物院(成都市浣花南路251号)前台报名。
经遴选并确定为志愿者的人员,将由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参与文物普查工作。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65569911;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61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