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物局,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根据《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至2023年度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四川省内注册成立,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资质甲、乙级和施工资质一、二级的企事业单位。
二、年检材料
(一)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年检申报表;
(二)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设计师、监理师)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2022年至2023年内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工程情况。施工和监理资质单位提供工程合同首页、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勘察设计资质单位提供工程合同首页、签字页、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供PDF版。
三、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市(州)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资质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于2024年1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
(二)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年检情况将在四川省文物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未参加年检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其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四川省文物保护工程乙、二级资质证书仍继续有效,重新核定换发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年检申报表
四川省文物局
2024年1月10日
(联系人:邓婷婷,联系电话:028-86275904,邮箱:19051967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