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办医政便函〔2023〕201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医疗机构:
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3〕33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加大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结合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义诊活动,为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创造便利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义诊活动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可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义诊活动;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及时宣传义诊活动成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认真做好总结和统计,并于2023年9月25日18:00前将辖区内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统计表及义诊总结PDF版(加盖公章)和excel电子版汇总后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处邮箱。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局)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
联系人:王红梅 章舒琦
邮箱:glyygg2019@163.com
联系电话:028-86136360 86133419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3〕330号))
2.2023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统计表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