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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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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医政函〔2023〕141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直属医疗机构:
  为持续做好医院评审工作,保障医院评审标准与现行管理政策的一致性,充分发挥医院评审标准在推动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的作用,我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四川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版)》(川卫发〔2021〕1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宋磊、李科
  联系电话:028—86136360


  附件:四川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相关链接:《四川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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