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委(局)直属医疗机构、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1号)精神,切实缓解我省麻醉医师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强麻醉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近期,我委联合省发改委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川卫发〔2018〕83号),现将配套文件《四川省麻醉医师培养规划(2019-2030)》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1月24日
四川省麻醉医师培养规划
(2019-2030)
为缓解我省麻醉医师紧缺与麻醉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促进我省麻醉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国发﹝2016﹞77号)和《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1号)精神,结合我省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目标
以有条件的本科医学院为试点,率先调整麻醉人才培养结构,通过扩大麻醉本科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增加麻醉学科专业人才输出;进一步加快实施麻醉医师规范化培训,从源头上解决麻醉医师供给不足的问题,力争到2030年每万人口麻醉医师数接近1人并保持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引导临床医学专业向麻醉学方向分流
吸引在校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不含全科医学方向)学生选择麻醉学方向,根据社会需求,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前期趋同、后期分流”的原则,在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第四学年根据学生意愿,开展麻醉学方向人才培养工作。
(二)扩大研究生层次麻醉医师培养规模,开展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麻醉学方向培养
2019年起,在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及举办“5+3”一体化医学教育的相关医学院校扩大研究生层次麻醉医生培养规模。学生按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及授位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考核和答辩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实现“四证合一”。
(三)加强麻醉医师培训
加大麻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力度,吸引更多临床医学毕业生选择麻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医疗机构培养高水平麻醉医师。以贫困地区、地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在岗麻醉医生队伍为重点,有针对性加强继续医学教育。
(四)实施麻醉医师转岗培训
施行麻醉医师转岗培训,鼓励和引导重症医学专业和原麻醉专业的医师到麻醉岗位。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麻醉转岗培训,使其系统掌握麻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临床类别),且执业期间无重大医疗事故的医师,到具有麻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院进行规范化培训或进修1年,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关条件,可变更执业范围。
三、规划实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管理等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麻醉人才培养的规划、政策保障、工作指导和检查评估。各级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及高等医学院校、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麻醉人才培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力度,为麻醉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教育教学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加强麻醉学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加快推进麻醉学专业建设。力争到2030年实现我省四川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均开展麻醉学方向研究生人才培养专业教育,研究生培养能力明显增强。
(三)加强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等部门加大麻醉学专业教学投入,统筹利用政府、学校、医院、社会等各方面资源,健全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支持开办麻醉专业或实施临床医学专业麻醉学方向分流培养的院校建设麻醉学技能培训中心或在原有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基础上建设麻醉专业技能示教室。加强麻醉学师资队伍建设,加快骨干教师培养,提升麻醉学学科竞争力和人才集聚效应。
(四)加大激励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医疗保障、财政等部门积极推动完善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人事分配等相关政策,引导公立医院制定向麻醉科医生岗位倾斜的绩效分配方案,改善麻醉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多途径切实提高卫生计生岗位吸引力。从“入口”吸引一批优秀生源从事麻醉医疗服务,促进麻醉医务人员执业发展,在麻醉科医务人员的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及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