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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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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对《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在服务农村居民就近看病就医和疾病防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障亿万农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是提升亿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明确“以基层为重点”。202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为贯彻落实《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相关省级部门研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于2023年12月19日经十二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2024年1月22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其重要意义主要是:

当前我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还有较大差异,难以满足农村群众就近获得实惠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健全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既有助于强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又有助于强化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形成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政策合力。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并提出2025年、2030年、2035年三个阶段性目标。其中,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力争所有的县医院均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到2030年,力争县域内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投入机制更加健全,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

三、《实施意见》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哪些任务要求?

根据《意见》文件精神,《实施意见》提出包括资源整合优化、壮大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4个方面共15项任务。一是加强医疗卫生资源统筹整合和布局优化,提出优化资源布局、开展巡诊和派驻服务、加强统筹整合等3项任务。二是发展壮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出增加人才供给、实施精准培训、完善使用机制、健全帮扶机制、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等6项任务。三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出加快构建县乡村一体化服务体系、加强疾控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等3项任务。四是提高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提出健全投入机制、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等3项任务。

四、《实施意见》有哪些特色亮点?

《实施意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基础上,充分突出四川特色。

一是强调强化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以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推动实现编制、岗位、人员、经费、管理、财务、药物、信息“八统一”,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引导人才、技术、管理、服务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下沉。

二是强调突出县级医疗机构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的牵引作用。《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选派医务人员对部分乡镇卫生院开展派驻服务;选派一批优秀干部下沉帮扶,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能力;推动县医院建设临床服务和急诊急救“五大中心”等,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是强调因地制宜优化调整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以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为支撑,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宜乡则乡、宜村则村,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

四是强调开展健康四川示范县建设。《实施意见》坚持以健康四川示范县创建为引领,明确提出布局建设一批健康四川示范县,将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纳入健康四川示范县评估的重要内容,省级财政统筹资金对健康四川示范县建设给予支持。

五是强调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全面发力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引育留用”,明确提出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加强全科医生培训供给、推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等。

六是强调加快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实施意见》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明确提出要加大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整合力度,统筹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一体化,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互联网+”便民服务,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

五、如何保障《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动落实: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把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强化属地责任,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部署,切实落实领导、投入保障、管理、监督责任。乡镇(街道)明确分管同志负责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同配合做好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发动村(居)民参与公共卫生、健康宣传与促进等工作。

二是加强督导考核。建立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督导评估机制,省级层面加强对市、县两级政府政策保障、人员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综合督导评估,并将其作为乡村振兴有关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布局建设一批健康四川示范县,将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纳入健康四川示范县评估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因地制宜统筹推动一批项目落地,引领健康四川战略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各类人才项目、评奖评优、激励表扬向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倾斜,持续实施民族地区基层卫生优秀人才、基层卫生拔尖人才等人才项目评选。加大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中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关心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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