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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解读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3-04-28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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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推进全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绵阳市、自贡市试点经验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省委政法委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明确“四方责任”,为全省整体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提供工作指导。

一、《指导意见》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要求。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中央综治委等22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2018年底,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10部委联合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确定65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周期为2019年至2021年。我省绵阳市和自贡市被批准为国家级试点市,我省创新同步开展省级试点,19个市(州)21个县(市、区)参与省级试点。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与载体,突出社会化、体系化和分类分层特点,狠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化,在积极构建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矛盾、防控风险隐患、深化平安建设等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方面探索出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制度机制,为各地常态化开展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特别是绵阳市、自贡市在试点中注重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先后出台的《绵阳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自贡市社会心理服务标准建设规范》等制度文件,为社会心理服务法制化、标准化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并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充分肯定。

出台我省《指导意见》,既是参与国家试点和省级试点的综合成果,也将为全省面上推开提供方法上的具体指导。

二、《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保障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部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平安四川、健康四川建设部署,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部分。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多元共治。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部分。分别提出对近期2025和展望远景2030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总体目标。

(四)工作任务部分。该部分是本《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包括建立健全基层、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精神卫生专业社会心理服务网络、构建社会心理合作服务链、构建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网络、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援助服务网络)。三是培育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即培育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心理咨询人员队伍、志愿者队伍、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精神卫生医疗专业队伍)。四是规范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包括强化心理健康宣教、开展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服务、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心理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及心理援助服务、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相关科学研究)。

(五)工作保障部分。主要提出要加强四方面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经费保障,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四是强化评价考核。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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