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国卫办法规发〔2021〕13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组织对《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
1.邮箱:scwjwjdc@126.com
2.信函: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编610041,请在信封上注明“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 系 人:王少华
联系电话:028-86135145
附件:1.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