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委管社会组织)行为,加强对委管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卫生健康行业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日。
1.邮箱:scwjwsgb@163.com
2.信函: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编610041,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 系 人:赵宏贤
联系电话:028-86137987
附件: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