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安排,2018年9月5日至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原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视,2019年1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委党组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贫困地区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和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卫生健康事业跨越发展的高度,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工作。截至4月30日,集中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83条整改措施中29条立行立改措施已全部销号,54条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正持续推进。8月15日,中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关于对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进情况
委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和巡视反馈意见,认为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既是对领导班子的一次全面而深入的“政治体检”,又是对全委党员干部和各级基层党组织一次及时而精准的“健康诊断”,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部认领、全面整改。委党组一班人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全力以赴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工作。
(一)深化认识,凝聚共识。
委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形成了推进巡视整改“四个查找”“五个着力”“五个要”的共识:从政治站位上查找问题、从思想认识上查找原因、从责任担当上查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查找不足,全方位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强化认识抓整改、着力落实责任抓整改、着力举一反三抓整改、着力问责追责抓整改、着力建章立制抓整改,坚决把问题解决彻底、整改到位;做到政治站位要高,落实责任要实,整改力度要大,监督执纪要严,成果转化要深,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担当,落实责任。
巡视意见反馈会后,委党组迅速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班子成员全部进入,并分别领衔分管范围内的整改事项,各处室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抓整改任务落实。召开7次党组会和4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先后三次专程返回召开党组会议,针对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不断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全委上下强化担当,落实责任。
对专项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的11个问题,逐条细化、逐条研究,定人定责、定措定标,做到整建结合、责效捆绑,共制定整改措施83条。同时,制定了整改工作总体方案和细分到时点上的工作台账。为确保整改措施精准,对上,委党组安排人专程赴国家卫生健康委学习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原则;横向,借鉴其他接受省委扶贫领域专项巡视省直部门的整改方法;对下,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及时调整优化整改台账。每项反馈意见都有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动态监控、旬核月报、销号管理,倒排工期推进整改,确保三个月内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问题见光、逐条定策、定期研究的方式全力以赴抓落实,将巡视反馈情况对所辖党组织公布,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2月27日召开了委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到9人,实到7人。委主任何延政同志和其他厅级党员干部、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共18人列席会议。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三级调研员何林峰同志、省直机关工委三级调研员杨鹏同志和省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郭文川同志到会指导。民主生活会通报了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原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情况;通报了针对省纪委《关于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川纪通〔2019〕1号)中指出原省卫生计生委定点帮扶工作中耗资大量资金制作广告牌的问题和省纪委五室对此提出的四点整改意见;开展对照检查发言,坚持问题导向,以整风精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导组对专题民主生活进行了点评,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
委党组对现在就能解决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去解决的问题,拿出具体的措施和方法,限时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明确阶段任务和目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对反馈意见中点名涉及基层的问题,逐一进行调查研究,现场指导基层进行整改。对责任落实、行风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又积极研究对策;对执行政策不规范、管理监督有缺失、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开展“拉网式”对标排查,边查边改,全面规范;对形式主义突出、帮扶作风不深入的问题,既抓重点问题整改,又从思想深处剖析原因,抓作风问题的整改。
(四)严格要求,层层压实。
委党组反复强调,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既是实体问题的整改,更是思想认识的整改;不仅要整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还要点、线、面结合,举一反三、延伸拓展;不仅当前要见成效,还要经得起历史检验,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问题落点涉及单位和处室的,要有高远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政治自觉,切实做到“在接受中反思、在落实中规范、在垂范中推进”,任何人不得讲客观、讲原因、讲条件,做到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责任主体义不容辞。整改期间,具体责任人全力以赴,驻委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党员干部全程监督,机关纪委全程督查,确保各个领域都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推进整改工作。建立了通报机制,印发7期工作简报,定期通报整改进展,对敷衍塞责、工作拖沓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进一步端正了整改作风。
(五)融入结合,建章立制。
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将健康扶贫落实精准要求打折扣、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执行缓慢等突出问题纳入卫生健康行业整治不正之风问题工作方案,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委领导同志分片巡回指导市(州)开展主题教育重点内容。重点从制度机制上寻找突破,深刻分析原因,认真抓好委内各项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切实深化源头治理,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开展了“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回头看大排查,着手制定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研究制定了委领导分片推进健康扶贫制度;调整了委领导和委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联系深贫县制度;指导个别市(州)废止了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零支付”政策;修订完善了《四川省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健全完善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整改工作机制,实现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健康扶贫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论述有差距。对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理解不够深,对健康扶贫的政治性、社会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重点难点研究不透,存在将健康扶贫与常规业务混淆、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等同的问题。党组统筹总揽不够,整合处室力量不够,政策出台聚焦不实、靶心不准,牵头对口帮扶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
我委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做到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和健康扶贫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在党组会进行传达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组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将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今明两年工作重点,从认真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提升工作质量、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抓实工作。对现有健康扶贫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可实现、可量化、可考核的原则,联合六部门正在制定《四川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拟于近期印发,作为未来两年全省健康扶贫和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文件。坚决纠正以往健康扶贫与常规业务混淆、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等同、工作措施泛泛而谈、政策可落地性不强等问题,坚决做到既不吊高胃口,拔高标准,也不降低标准,影响成色。
(2)关于“统筹全局不力。党组总揽健康扶贫工作力度不够,在健康扶贫工作中存在基层基础工作有差距、保障性政策执行不力、医疗救助效果不明显、扶贫项目推进缓慢等诸多问题和不足,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卫计系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影响了健康扶贫工作有力、有效推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
我委加强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统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亲力亲为抓健康扶贫;分管同志抓好工作落实;各业务处室围绕目标任务,按照尽锐出战要求合力攻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决纠治党组会、委务会民主决策不够充分等问题,提高党组决策科学化水平,提升领导脱贫攻坚工作的能力。倡导“调研+论证”决策法,重申并严格执行《委领导基层调研规定》和《省卫生计生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避免“闭门造车”。进一步强化了定期向党组报告、领导小组定期会议、省级部门健康扶贫联席会议、委脱贫办定期例会、暗访、督办通报等工作。21个市(州)全部纳入委领导同志分区包片推进健康扶贫工作范围,为减轻基层负担,原则上,委领导每年赴联系市(州)分区包片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与委综合督导工作统筹安排。调整委领导和委(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联系深度贫困县范围,18位委领导同志分别联系指导1至2个深度贫困县,16个委(局)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联系1至2个深度贫困县。我委严格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按照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要求,印发《卫生健康行业整治不正之风问题工作方案》。以“牢记使命·聚焦主业·学习提能·改善服务”为主题,以问题为导向,在全省卫生健康行业抓实四项整治重点:委直机关“学习提能·改进作风”、医疗卫生“整治乱象·改善服务”、公共卫生“爱岗敬业·责任担当”和健康扶贫“服务大局·精准施治”,进一步改进作风、振奋精神、提升能力,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就医环境,进一步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形成行业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3)关于“精准施策不够。对基本医疗有保障认识有偏差,存在吊高胃口的问题。2016年未充分评估财政负担和政策风险,制定出台贫困人口住院区域内个人‘零支付’政策,引发部分地区和非贫困户攀比,挤占了基层有限的公共医疗资源,加重了财政负担。2017年1月我省将‘零支付’政策调整为‘控制在10%以内’后,原省卫生计生委作为健康扶贫牵头部门,态度不坚决,纠正不力,泸州市至本轮巡视结束时仍得用‘零支付’政策。抽查泸州市2018年1至8月医保费用情况发现,县域内住院人次同步上升40%,医保资金支出同比上升47%”的问题。
整改情况:
我委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要求。1月,在全省开展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即将印发的“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内涵和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健康扶贫和贫困地区卫生健康工作区分开、部门责任与地方责任区分开“两个区分开”的原则,抓紧制定我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将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同解决“健康扶贫抬高标准、层层加码”的问题相统一,将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明确为主要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实现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确保贫困人口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医治,不因大病致使家庭基本生活出现问题而陷入贫困。坚决做到抓基础,保基本,不搞“吊高胃口”和“层层加码”。针对“泸州市零支付政策”的问题,我委开展了现场整改督导。泸州市已从4月1日起,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治疗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5%,慢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政策。
2.关于监管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对全省卫计系统行风风险重视研究不够。抓行业作风整治不力,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资金下拨不及时、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损害患者健康权益等突出问题未得到彻底纠治,2018年全省医疗机构患者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联动巡察中抽查有的县医院入院系统发现,一些地方存在非贫困户享受贫困户住院优惠政策、入院系统登记贫困户患者与实际病人严重不符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
我委加强行风建设,严格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2月,印发《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单台账》,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召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作出部署,实行“签字背书”,强化“一岗双责”。3月,按计划启动对14个直属单位的巡察工作,11月前实现巡察试点工作的“全覆盖”。拟启动对相关单位公共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等5类23项内容的审计调查。强化部门联动,会同省医保局等部门持续开展为期3年的打击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欺诈行为专项行动。
组织召开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工作视频会,印发《四川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专项行动,请第三方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持续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每半年对测评结果进行通报。今年7月5日,我省患者满意度均值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截至7月31日,我省患者满意度均值91.98分,超过全国平均水平0.12分。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非贫困户享受贫困户住院优惠政策、入院系统登记贫困户患者与实际病人严重不符”的问题,在全省开展了精准识别问题专项整治,按照“有安排部署、有领导机制、有会议研究、有暗访抽查、有数据支撑、有明确结论”的原则进行整改,规范应用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开展精准识别。
(2)关于“驻委纪检组监督执纪不敢较真碰硬,明显存在监督不到位甚至监督缺失的问题,特别是在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体现‘专’的特点不够,盯项目、盯资金、盯基础设施、盯干部作风仍然不够紧,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据统计,2015年以来,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多达37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16人,大多为省纪委直接查办,本级立案率较低。巡视还发现,驻委纪检组对近4年收到的146件信访举报件进行初核的仅10件,大部分未作深入了解;2014年中央第九巡视组指出的‘卫生系统腐败案件高发频发,靠山吃山现象突出’等问题仍有反映,个别问题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
驻委纪检监察组强化执纪监督。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行业案件查处力度。2019年1至7月,本级立案5件,较2018年同期同比增长400%;本级谈话函询问题线索4件,本级初核问题线索7件,本级处置问题线索较2018年同期同比增长57%;指导综合监督单位及直属单位谈话函询问题线索5件,初核问题线索6件。驻委纪检监察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截至7月31日,已完成2013年至今所有问题线索“大起底”,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驻委纪检监察组共接收信访件793件,本级办理70件(初核30件,谈话函询20件,暂存20件),给予纪律处分共7人。
督促责任落实。针对“安提可”案件查办过程中暴露的省卫生健康系统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监管不力,行业行风问题突出等问题,驻委纪检监察组向省生健康委党组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强化行业行风建设,聚焦卫生健康系统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和问题易发“风险点”,补齐短板,推动系统治理。驻委纪检监察组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测评和抽查,保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紧盯巡视反馈意见,前往攀枝花、凉山、雅安等地深入调研。
加强警示教育。按照省纪委监委安排部署,驻委纪检监察组督促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深挖省医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安提可”事件问题根源,在全系统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并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蒙尘的初心》,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和专项督查活动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活动见实效,把处分决定面对面宣布与深化警示教育同步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提升能力素质。在2018年省属医院纪检组织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公立医院纪检组织建设的具体建议,被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信息《公立医院纪检组织“监督的再监督”作用难发挥》采用,受到中央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组同志参加省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业务培训。整合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人才资源,建立系统纪检监察队伍人才库,并通过集中培训、以会带训、上挂锻炼等多种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
3.关于扶贫项目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
关于“在健康扶贫项目实施中存在重规划、轻落地的问题,对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管理仍然比较缺失,跟踪督导和具体指导不够,部分贫困地区健康扶贫项目推进滞后,一些深度贫困县资金沉淀现象较为突出。据初步统计,2016年至2018年下达凉山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1个,中央资金6.74亿元,投资完成率仅29.53%,投用率仅24.59%,其中美姑县投资完成率仅4.30%,投用率为零。联动巡察发现,阿坝州九寨沟县、黑水县中藏医院项目和理县中医院项目推进缓慢;凉山州越西县梅花乡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中央补助资金100万元被全额收回。原省卫生计生委直接帮扶的普格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2018年初下达计划,截至巡视进驻尚未开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
我委在全系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印发《医疗卫生领域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严禁招标采购项目转包和非法分包的通知》等。针对凉山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进度滞后的问题,专题研究,专班推进,落实整改,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健康扶贫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医疗卫生建设项目进度的督办通知》,加快推进61个扶贫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摸排2016-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投资完成、投用运行情况,建立了“责任、任务、计划”三张清单。赴凉山州雷波、美姑、昭觉、布拖、普格等县现场督促指导项目推进工作,会同当地政府解决制约项目进度瓶颈问题。
截至7月31日,2016-2018年下达凉山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1个,已开工59个,未开工2个,已完工41个,已投入使用28个,28个投用项目已销账,开工率、完工率、投用率分别为96.72%、67.21%、45.9%。中央资金投资完成3.21亿元,投资完成率为47.69%,环比增长18.16%。昭觉县中彝医院、昭觉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EPC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工作,正在抓紧开展深度设计,预计2019年10月底能实质开工。
阿坝州理县中藏医院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投入使用,九寨沟县中藏医院完成砖砌工作和70%的外墙面抹灰、保温及斜屋面防水施工,黑水县中藏医院项目完成主体建设,九寨沟、黑水县中藏医院建设项目均预计2019年12月底前竣工。
(二)脱贫攻坚政策规定落实方面。
1.关于推动健康扶贫基础建设不力的整改情况。
关于“巡视发现全省88个贫困县县级医疗机构设备配置不足,基层卫生人员‘总量不足、能力不足、发展不足’问题依然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空编率达12.91%,三级医疗卫生的远程医疗协作网络尚未全面建成。重大疾病防治滞后,部分彝区艾滋病致贫问题和藏区包虫病疫情仍然比较突出。健康扶贫信息化建设滞后,查阅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全省仍有壤塘县等15个贫困县没有数据。联动巡察反映,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差距较大,基层单位‘招不进’‘不好用’‘留不住’的问题非常突出,特别是医学专科定向生培养质量不够高,定向培养就业政策既占编制也难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县级医疗机构设备配置。印发了《关于贫困县县级医疗机构设备配置不足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拟定设备配置标准,实行台账销号式管理。今年,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4.597亿元,支持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和县级疾控机构、县级精神卫生机构能力提升。
(2)加强贫困地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市(州)深入调查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空编率情况,要求各市(州)把空编目标和要求层层压实。加大对《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关于印发<关于在部分行业实行岗位与编制适度分离管理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编发〔2017〕86号)等文件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扩大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制使用、招人引才、岗位管理、职称评审和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政策。推动卫生事业单位实行岗编适度分离,通过人才下沉增强基层力量,保证基层工作力量只增不减。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补充医学专业人才。推动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实施本土人才定向培养、开展对口支援“传帮带”和凉山脱贫攻坚综合帮扶队。加快全科医生培养,启动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通过以上工作全面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空编补员。2019年7月底较2018年12月底,全省基层医疗系统增加人员1464名。目前全省88个贫困县平均空编率为9.10%,其中,5个市(州)的贫困县空编率低于10%,7个市(州)的贫困县空编率超过10%。空编率最低为甘孜州2.95%,最高为泸州市19.10%。下一步,我委将对泸州等市(州)卫健委进行约谈,责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列出整改台账,限时整改。
(3)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加强艾滋病防治人员配置,加强工作力量。将2019年确定为凉山州艾防攻坚“工作质量年”,狠抓治疗管理、母婴阻断、单阳家庭干预和宣传教育质量。继续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加大凉山州艾防攻坚专项经费投入。截至目前,已下达中财第一批资金9514万元、省财7691万元,同期分别较2018年增加3180万元和509万元,累计投入1.72亿元(2018年累计1.59亿元)。在省、州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下,截至6月底,4个重点县抗病毒治疗覆盖率提高至88.39%。我委系统谋划藏区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督促市(州)全面贯彻落实以控制传染源为主要策略的综合防治措施。1-7月,全省包虫病流行区共筛查171315人,新发现患者56人,现有患者11936人,免费药物治疗11766人,手术治疗286例。
(4)加强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实现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在所有贫困县全覆盖,并将远程影像、心电、病理、检验、监测等远程医疗服务情况纳入省卫生健康统计直报系统进行统计,促进各地加强远程医疗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组织开展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操作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督促壤塘县等15个贫困县完成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补录。积极争取国家优化完善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书面向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提出关于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使用需求和建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团队来川实地调研后,针对我省各级用户所提出的使用需求和建议,对信息系统功能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2.关于健康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健康扶贫政策有差距,一些地方执行政策不到位,在落地见效上下功夫不够,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和贫困群众获得感。查阅2018年1至6月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情况,攀枝花市、广元市、甘孜州、凉山州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超过10%的省定标准。联动巡察发现,阿坝州小金县人民医院个人自付部分存在自付比例超过5%的问题。一些地区‘十免四补助’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不到位,阿坝州壤塘、阿坝、松潘、九寨沟、小金、若尔盖等县未实现全部农村贫困孕产妇县域内住院免费分娩,壤塘县人民医院、藏医院和红原县藏医院对建档立卡贫因人口住院仍在收取住院押金。联动巡察还发现,部分地区健康体检工作任务完成率没有达到100%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十免四补助”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整改工作。赴泸州市、内江市、攀枝花市、广元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开展调研核查。关于“壤塘县人民医院、藏医院和红原县藏医院收取贫因人口住院押金”的问题,经调查,壤塘县人民医院和壤塘县藏医院已从2018年8月1日起不再收取贫困人口住院押金,全部返还之前收取的住院押金。红原县藏医院已从2018年6月23日起不再收取住院押金,已在患者出院时退回之前收取的住院押金。关于“攀枝花市、广元市、甘孜州、凉山州、阿坝州小金县人民医院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超标”的问题,我委督促相关地方针对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省定标准。小金县对2018年1-6月期间的病人自付情况进行了清理,对超过5%的部分全部退费,共计退费20551.41元。
(2)严格落实免费健康体检政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核实凉山州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情况,查漏补缺,开展补充体检。目前,凉山州已超额完成体检任务(任务量847344人,完成量908782人)。全面核实2018年有贫困人口体检任务的其余市(州)任务完成情况,经核实,均已完成任务。制定了《四川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督促各市(州)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标准,目前,已有13个市(州)已从市州层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标准。印发了《四川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第一版),从签约服务主体与对象、签约方式、履约服务、签约服务流程、签约服务内容、签约服务需求、签约服务收费、签约服务管理、签约服务风险防范等17个方面为基层机构规范提供签约和履约服务的提供技术指南。积极筹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现场会,对部分市州、区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掌握基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对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先进经验做法进行征集,选取先进做法在现场会上进行交流。印发了《关于开展家庭医生示范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通过示范工作室的建设,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特点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目前,全省贫困人口慢病患者签约率达97.9%。
(3)严格落实贫困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政策。督促指导阿坝州对“壤塘、阿坝、松潘、九寨沟、小金、若尔盖等县未实现全部贫困孕产妇县域内住院免费分娩”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截至目前,阿坝州核查出284名贫困孕产妇县域内住院分娩未实现全免费(若尔盖县4人、松潘24人、小金2人、九寨沟37人、壤塘193人、阿坝23人、马尔康1人)。目前,阿坝州各县均已完成补发工作,共计补发284人,补发金额161324.72元。
3.关于医疗救助基金使用率低的整改情况。
关于“现行医疗救助政策程序繁琐,部分县级卫计部门政策把握不够准确,仍然存在县域外就医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个人医疗负担较重的风险,医疗救助基金兜底保障作用未充分发挥。如,贫困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确需输血、CT、临床急教等医保政策外的费用,医疗救助机制非常缓慢,部分患者不愿申报、无时间申报。截至2018年8月,全省有扶贫任务的161个县累计筹资8.70亿元,实际使用3.56亿元,使用率仅为40.91%,有25个县(市、区)低于10%;凉山州卫生扶贫救助基金6263.88万元,实际救助资金669.93万元,只占10.69%,其中深度贫困县布拖县使用率仅为0.64%。达州市2016年以来筹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477.99万元。截至2018年5月仅审核支付15.49万元,使用率仅为3%。联动巡察还发现,凉山州甘洛县、越西县等地还存在医疗救助搞平均主义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
委党组高度重视该问题的整改,为深入剖析问题症结,3-4月,会同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扶贫开发局,组成联合调研组,赴泸州市、宜宾市、乐山市和遂宁市开展现场调研,了解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情况及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听取基层意见。调研发现,造成基金使用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当初制订政策时,研究不深不透,存在闭门造车。我省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补助(救助)渠道较多,在基金救助之前,有“十免四补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保倾斜支付、医疗救助,尤其是前期执行“零支付”政策期间,经过前面环节后,基本无需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或需救助金额很小,达不到“500—5000”的标准。基金申领要遵循“本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定→公示→发放”的程序,对象需来回“跑路”,耗时费力,意见较大。部分对象在可领取金额小、程序还比较多的情况下,选择放弃申领。针对基金申领程序复杂、补助标准限定不合理等问题。一方面,我委督促市县优化审核流程,加快拨付进度,提高使用率。另一方面,在联合调研的基础上,抓紧修订管理办法,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以便提高全省基金使用率:一是完善救助范围,将原管理办法中“户籍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修订为“本地扶贫部门认定的动态管理后的有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优化申报流程,对于已实现“一站式结算”的地区,基金应纳入“一站式服务”结算,相关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后向基金主管部门申报;三是放宽标准限额,取消原管理办法中“每户每年500—5000元”的限额标准,修改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综合考虑贫困患者自付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基金支付能力、贫困患者个人负担、患者家庭困难程度等相关因素确定,重点向重大疾病贫困患者倾斜”;四是建立季报系统,财政厅牵头建立“四川省扶持基金统计季报”,按季度收集各地基金使用情况,并对使用率依然较低的地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基金充分发挥效益。截至6月底,全省卫生基金使用率从2018年8月的40.91%提升至61.4%,低于10%的县由25个减少至9个。凉山州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累计筹集由6263.88万元增长至7590.36万元,实际救助支出由669.93万元增长至3106.83万元,使用率从10.69%提升至40.9%。
针对“达州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率低”的问题。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积极与市医保局和财政局协调,提高医疗机构申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审批、支付效率,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贫困人口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申报工作。
针对“凉山州甘洛县、越西县等地还存在医疗救助搞平均主义”的情况,4月10-11日,我委赴凉山州甘洛县、越西县开展调研核查,未新发现甘洛县、越西县等地医疗救助搞平均主义的情况。
(三)脱贫攻坚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关于“在健康扶贫问题整改中责任不清、重视不够、督导不力。巡视抽查2016年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显示,委机关查找问题浮于表面,整改成效不明显。对2017年审计署抽查发现的“凉山州部分县配套措施不完善、统筹整合不到位、未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甘孜州等地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健康扶贫系列整改问题未作回应。问题整改系统上下联动不够,举一反三不够,一些问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有的甚至边整改边反弹。如,2018年上半年审计发现广元、南充等地多起违规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和超额发放医疗救助金的问题,前期多次发生。协同整改不主动,存在推诿问题。2017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因审计署抽查发现‘四川省未按照凉山州实际贫困人口数下达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资金’通知原省卫生计生委整改,原省卫生计生委没主动认领,未作整改表态,也未及时协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
我委进一步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完善整改程序,建立台账制,明确责任制,强化上下联动,对个性问题,进行“罚点球”整改,对重大问题,进行蹲点指导整改。扎实开展“回头看”,将市(州)的整改情况,作为当年和下一年委综合督导的重点内容。
我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扶贫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和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指导广元市、南充市就“2018年,违规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和超额发放医疗救助金”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剑阁县涉及17人超额报销的医保基金已全额追回;南充市嘉陵区涉及14人超额发放的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已全额追回;南部县调整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零自付”政策。
我委与人社厅、财政厅、省医保局及凉山州医保局等部门就“四川省未按照凉山州实际贫困人口数下达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自2017年起,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自筹参保费已由省医保局和财政厅组织收缴(2017年初,原省卫生计生委将此项工作职能进行了移交),对凉山州贫困人口个人自缴费用的财政补助,凉山州上报的贫困人口数为84万人,省医保局和财政厅认定下达补助的人数为40万余人(已于2017年12月底下拨至凉山州),凉山州已于2018年12月底前通过州级和县级财政对差额部分进行了自筹补助。
(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关于“谈话反映,委党组重面子,轻实效,提出的健康扶贫‘四大工程’‘五大行动’‘九大帮扶行动’‘十大治理’‘十免四补助’‘十院百科帮百村’等工作‘雷声大、雨点小’,部分中层干部未能详细说出其主要内容,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且落实上述工作存在“先定成效、后找印证”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
我委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分管领域作风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对重点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培训,编印《四川省健康扶贫文件汇编》。对现有健康扶贫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我省实际,按照可实现、可量化、可考核的原则,联合六部门正在制定《四川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拟于近期印发,作为未来两年全省健康扶贫和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文件。坚决纠正以往政策“雷声大、雨点小”、措施泛泛而谈、可落地性不强等问题,坚决做到既不吊高胃口,拔高标准,也不降低标准,影响成色。
(2)关于“2017年定点帮扶普格县特补乡特补乃乌村投入资金113.1万元,考虑该村实际需求不够,没有把有限资全用在脱贫攻坚最需要的地方,用于宣传的经费支出高达67.6万元,其中耗资54万元在交通要道上设置了3个大型户外广告牌,每块广告牌年维护费上万元。对口帮扶的壤塘县浦西乡尤日村也投入户外广告牌等宣传费73.6万元,并且对宣传内容把关不严,将‘人穷志不渝’印成‘人穷志不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
整改情况:
被巡视通报后,委党组痛定思痛,从政治站位、履职担当和工作作风方面深刻反思,认真整改。
一是全面厘清工作责任。委党组和驻委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按照省委巡视意见,在省纪委领导下,驻委纪检监察组派出两个工作组,对壤塘县、普格县扶贫宣传广告牌项目由来、方案形成原由、资金来源、项目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核实,厘清了工作责任。委党组在研究、决策上把关不严,通过了整体扶贫经费方案,应承担主要责任;委机关原宣传处、民卫处、办公室存在对项目提出、执行监管、落地督导不到位的问题,原规财处作为资金的统筹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应负一定责任。针对调查核实中认定的工作责任,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扶贫领域专项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驻委纪检监察组对原省卫计委相关处室5名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省卫生健康委脱贫攻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坚决推动整改落实。委党组先后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3次派出工作组实地调查,与壤塘、普格两县共同推动整改工作尽快落地、落实。对浦西乡尤日村宣传标语“人穷志不渝”印成“人穷志不愈”的问题,立行立改,2月份即责成壤塘县卫生计生局对标语进行了更换。委党组研究通过了整改方案,指导壤塘县、普格县按程序依法拍卖广告牌,收回制作资金,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收回资金用在贫困群众身上。3月18日,我委与驻委纪检监察组就整改方案专题向省纪委监委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省纪委监委主管部门原则同意并要求我委及时跟踪落实,督促指导整改。3月19日至21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徐旭同志带队,赴壤塘县就广告牌整改事宜,与壤塘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座谈研究。4月17日,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涛同志带队,赴普格县推进整改落实。5月5日,徐旭同志再次带队赴普格县,进一步推动广告牌资金回收,加大整改力度。5月17日,壤塘县国有资金经营公司将广告牌收回资金48.6万元划拨到该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5月30日,普格县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广告牌以55.6万元价格成功拍卖,并于6月3日将资金划拨到该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原省委计生委定点帮扶工作中耗费大量资金制作户外广告牌问题”整改全面完成。7月8日至11日,委党组成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峰同志,专程带队到普格县,对广告牌回收资金用于卫生扶贫救助工作进行督导。
三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举一反三,委党组从自身,从全系统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清理定点帮扶资金,以及全省健康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扶贫资金合理合规使用。同时,加强对健康扶贫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健全健康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主要工作经费合理占比,确保扶贫资金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用在脱贫最迫切的地方,真扶贫、扶真贫,帮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2.关于数据审核把关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关于“查阅2016年88个贫困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健康扶贫指标考核情况,新农合参保率、医疗费用达标率、卫生室达标率、贫困村合格医生达标率等四项指标全部为100%,但原省卫计委2017年上半年健康扶贫情况通报却反映‘88个贫困县村卫生室应有达标卫生室9045个,已达标7795个,达标率86.18%’,部分数据前后出入较大,严重失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
我委严格考核制度,不搞一团和气,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成绩,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审核力度,严防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每季度数据录入情况进行监测,发现迟报、漏报情况,及时督促整改,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依托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的统计数据,每季度对全省21个市(州)“因病致贫返贫”占比、分类救治工作进度、医疗费用保障的情况通报。
针对“2016年88个贫困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健康扶贫指标考核中卫生室达标率100%,与2017年上半年健康扶贫情况通报88个贫困县村卫生室达标率86.18%”,数据前后出入较大,严重失真”的问题,经核实,2016年度考核中只是对当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村卫生室达标率进行考核,2017年上半年健康扶贫情况通报是对所有贫困村达标率情况进行通报,统计口径不同,造成数据差异,我委将进一步严把数据审核关,防止数据造假。
(2)关于“凉山州联动巡察也发现,全州8354名乡镇卫生计生人员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资格证仅3734人,占44.70%;4232名村医中有921人未取得资格证书,大多村医无医学背景”的问题。
整改情况:
我委将消除乡村医疗机构和人员“空白点”作为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的重中之中,参照国家《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在正在制定中的《四川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四川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明确“每个乡镇建成1所政府办的卫生院,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实施设备,能够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病人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职责;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卫生室,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开展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和“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人员,或县、乡医疗机构派驻村卫生室医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力争2019年9月底前全省消除一半“空白点”;2019年12月底前全面消除“空白点”。
3.关于对口帮扶作风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关于“帮扶作风不实,存在官僚主义倾向。在查阅资料发现,2016年、2017年原省卫计委定点帮扶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均由帮扶县卫计部门代劳起草。帮扶工作成效不明显,牵头对口帮扶的壤塘县、参与帮扶的普格县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中排名靠后。其中,2017年壤塘县因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被国家审计署通报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约谈,普格县因未完成2016年、2017年度减贫任务、财政资金审计发现突出问题、群众满意度较低被上级约谈3次,原省卫计委党组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
我委对2016年、2017年原省卫生计生委对口帮扶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核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2016年我委定点联系指导阿坝州壤塘县、凉山州普格县,重点帮扶壤塘县尤日村、普格县特补乃乌村;2017年定点联系指导阿坝州壤塘县,重点帮扶壤塘县尤日村,配合省烟草专卖局做好普格县及特补乃吾村帮扶工作。在2016年、2017年帮扶工作中,原省卫生计生委在制定工作计划时,存在由当地卫计部门、委直驻村干部提供年度帮扶需求的现象,到实地调查研究、了解实情不够,帮扶计划不够精准;在起草年度工作总结时,由当地卫计部门、委直驻村干部梳理上报年度帮扶任务完成情况。充分暴露出平时到实地督促指导、掌握工作进展不够、帮扶作风不够深入、不够扎实等问题。
我委从加强调研指导工作、合理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协助帮扶县党委政府发挥好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健全委党组和分管领导组织研究定点扶贫工作制度等四个方面切实改进帮扶工作作风。委领导带队深入壤塘县、普格县调研,实地了解脱贫攻坚需求和问题,听取受帮扶地对定点帮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帮扶工作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召开壤塘县定点帮扶工作座谈会,委领导、相关处室与壤塘县负责人讨论研究脱贫攻坚具体工作,统一思想,协助壤塘县党委政府发挥好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先后召开壤塘县、普格县定点帮扶工作联席会,讨论研究了《2019年度定点帮扶壤塘县工作方案》《2019年普格县定点帮扶工作方案》。省卫生健康委主任何延政同志向联系壤塘县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同志专题汇报2018年壤塘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打算,会同6家帮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帮扶计划。委党组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2019年定点帮扶壤塘县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方案精准性和操作性。5月,省卫生健康委主任何延政同志带队深入壤塘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强调了以责为先、以准为标、以干为要的工作要求。
(五)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方面。
关于“经巡视组对驻委纪检组2018年9月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核实,原省卫计委党组在安排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项目严重失管失控,严重违反政策规定。巡视组随机抽取成都、宜宾等地1000名在册贫困白内障补助患者,符合“四类人员”(出具了贫困证明或残疾证、低保证、下岗证的人员)条件的仅有261人,仅占26.1%,不符合条件的占73.9%。省防盲办存在违规截留财政专项资金、违规拨付和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部分实施手术项目的定点医院存在不符合资质条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认真调查,全面核实。
委党组多次研究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问题整改,3月6日和7日分别向有关市(州)卫健委、省人民医院印发《关于认真整改省委第五巡视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通知》。4月中旬,组织专人赴宜宾、攀枝花、凉山、甘孜、阿坝、广元、遂宁等市(州)就“四类人员”占比过低等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派员现场核查都江堰嘉昊眼科医院(现名为都江堰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等成都市有关医院。先后4次召集省人民医院负责人和有关处室,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发现省人民医院(省防盲办)在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整改要求,责成省人民医院党委对截留财政专项资金、违规拨付专项资金、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逐一详细调查。
省人民医院(省防盲办):关于截留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经查,主要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超标准支付医务人员出差补助,挤占项目经费,未严格区分办公经费和项目补助经费,未做到专款专用。2014—2018年为部分医务人员超标发放差旅补助共计44590元;关于违规拨付补助资金的问题。经查,省人民医院财务部、防盲办存在把关不严问题,分层审签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关于套取补助资金的问题。经查,省人民医院将项目手术补助经费5万元拨付至已撤销的都江堰嘉昊眼科医院帐户情况属实。
市(州):遂宁市自查发现,2015—2018年部分医院对资料保管不善,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对非建档贫困户未完全实现项目手术患者全免。宜宾市自查发现,2014—2018年存在个别医疗机构对白内障手术项目于建卡贫困户医保报销有所混淆,按照贫困户个人支付占比10%以内收取了患者费用;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白内障手术项目台账不清,系统登记混乱;部分区(县)贫困白内障手术项目文件制度组织架构不完善等问题。南充市自查发现,蓬安县44例患者、顺庆区119例患者存在贫困人口认定不规范问题。
2.全面整改,严肃追责。
省人民医院整改情况:根据委党组要求,省人民医院2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医院党政主要领导代表院党委、院班子作检讨,形成整改报告,全面加强整改:一是针对截留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组织清退2014-2018年超出补贴标准共计44590元,并对部分专项资金购买的相关仪器、设备等物资登记造册,按国资处理程序报批。二是针对违规拨付资金问题,加强对相关工作严格把关,加强资料审核,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和层级签批制度。三是针对套取补助资金问题,2018年,省防盲办已终止同都江堰嘉昊眼科医院(现更名为都江堰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的合作,7月启动对违规拨付的5万元防盲资金追回的程序。
省人民医院追责情况: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整改报告修改意见》的要求,我委再次责成省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大追责力度。省人民医院经认真研究,决定对时任财务部部长张岚诫勉谈话,作出调整工作岗位的处理;对财务部相关经办人员孙彩云、张春燕作出诫勉谈话和调整工作岗位处理。对省防盲办主任吴峥峥提醒谈话。召开专题办公会免去吴峥峥的四川省防盲办主任职务,免去雷春涛的四川省防盲办副主任职务,将白内障扶贫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及处理情况公开通报,警示教育全院干部职工。
市(州)整改情况:南充市卫健委责成蓬安县、顺庆区卫健局逐一核查人员资质,完善“四类人员”相关材料。遂宁市已组织清退9人次,涉及金额19326.77元。宜宾市着力治理政策宣传理解不到位、制度制定不完善、手术登记混乱等问题,屏山县人民医院清理核对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贫困户在该院行白内障手术并自费10%的共69人次,涉及金额14907.67元,4月底全部退还。
3.举一反三,完善制度。
一是督促指导省人民医院(省防盲办)按省编办文件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人员,聚焦对全省白内障防治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工作。省人民医院对35家协作医院再次核实,已取消同九寨沟县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的协作关系。自2019年起,确定省人民医院等省本级医院不再承担2019年度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二是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及相关规定,我委与省残联联合印发了《四川省2019年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四类人员”标准、条件。对2019年承担项目的181家医院进行了资质复审,并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三是省人民医院全面开展院内承担扶贫相关项目的清理工作,发现包虫病项目资金使用、制度建设不完善和监管缺失等问题,对项目主要负责人罗兰云作出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责令其将重复报账支付的2.5万元补助全额追回退交院财务;责令包虫病微创治疗项目负责人刘军向院纪委深刻书面检讨。四是省人民医院进一步规范加强麻风病、白内障、包虫病等可能涉及扶贫资金使用的项目管理。
三、深入整改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委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省委对脱贫攻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巡视整改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深入推进的政治任务。委党组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抓常抓长、抓实抓细为基本准则,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以问题为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专项巡视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更大进步,向省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持续推进整改。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将整改工作作为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提升健康扶贫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团结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盯紧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继续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向更宽、更深的领域迈进。对已经整改的要长期坚持,并定期组织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委党组将按要求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提出的意见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融合推进整改。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团结带领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将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推动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坚持把问题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检视相结合,深入查摆,改进作风,提升能力,在脱贫攻坚中锤炼过硬党性。继续深入推进“五大行动、四项工程、三个一批、两种疾病”总策略,加强战略研究和制度设计,努力破解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薄弱等痼疾,探索建立消除“因病致贫、返贫”存量、预防增量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脱贫“回头帮”,坚持脱贫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不摘”。强化督促检查,用绣花功夫“落细落小落实”,解决好政策实施“最先一公里”和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聚焦推进整改。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加强行业系统医德医风建设,大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竞相发展氛围和清风正气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和干部管理机制,加快形成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更好地发挥党章党规党纪对党员干部行为的规范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继续紧盯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线索,凡涉及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公开通报曝光。深刻汲取“户外广告牌”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不遗余力强化脱贫攻坚中的作风建设,端正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深化“户外广告牌”问题整改成果,重点在内控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项目、资金的监管和评估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预警机制,促进健康扶贫工作更加严格规范。
(四)进一步运用巡视成果,高位推进整改。
高度重视运用好专项巡视整改凝聚起来的思想基础、统一意志和自我革命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事业发展规律,自觉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将健康扶贫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自觉把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健康四川”战略之中,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等紧密衔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与健康老龄化、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融合推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城乡协同发展、均衡发展、高质量发展,建立更加完善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的体制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