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函〔2023〕183号
柳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精神疾病患者社会功能康复体系建设实现健康公平化的建议》(第0651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精神疾病患者社会功能康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非常宝贵,我委高度重视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并在会商民政厅、省医保局、省残联等相关部门后,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是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为目标,以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为重点,综合运用精神医学、康复治疗、社会心理、社会工作、社区支持、志愿服务等专业技术和方法,开展全生命周期关怀帮助、健康教育、功能训练、社会支持,以提高患者健康水平的专业社会服务。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从2016年底开始,我省在全国先行启动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选择资阳、雅安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到2021年,陆续增加到12个市(州)(含攀枝花)开展试点。2017年,民政部等4部委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80%以上的县(市、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目标任务。2018年,民政厅联合我委等多部门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方向。2020年,我省出台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从2022年开始,不再以试点方式,而是在全省全面推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安排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1.1亿元,成都等地配套资金3000余万元,投入使用和在建的社区康复站超过370个,覆盖20个市(州)超过130个县(市、区)500个乡镇(街道)5000个村(社区),从业人员4000余人,登记康复对象2.6万余人,累计提供精神康复服务超过80万人次,服务内容涵盖生活技能训练(用药、社交等)、职业技能训练(就业过渡、手工制作等)、劳动技能训练(绿化环卫劳动、种植养殖农疗等)、健康教育训练(居家教育、康复讲堂等)、休闲娱乐训练(书画、棋牌等)、运动健身训练(水疗、体能训练等)、心理疏导训练(心理咨询、心理护理等)等方面。在各级民政部门、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医院、精神卫生专科机构、社区、各社区康复站、社工、志愿者等共同努力下,在民政、财政、卫生健康、残联的相互配合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从试点初始的无人问津,到目前越来越多的患者、家庭以及全社会开始理解社区康复、参与社区康复、获益于社区康复,社会关注度、知晓度、接受度、参与度持续提升,社会影响力、社会效益进一步扩大。
我省积极参与精神健康同伴支持及社区精神健康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该项目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开展的公益性公共卫生项目,该项目由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牵头执行,旨在通过在全国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同伴支持小组,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提升我国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项目实施以来,我省已在4个市(州)12家基层机构开展同伴支持,共覆盖1200余名患者及家庭,预计2023年底扩增到9个市(州)22家基层机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民政厅、省残联等部门将会同我委开展“精康融合行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根据精康融合行动,建成省—市—县三级社区康复指导中心,按照我省出台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工作要求,以村/社区为基础,结合民政、残联现有的“阳光家园”“养老中心”等点位,大力开展社区康复站点标准化建设,为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2025年完成全省85%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大宣传,让患者主动接受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全省90%以上的市(州)设置市级指导中心,设置市级指导中心的市(州),80%以上的县(市、区)设置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康复站。
我委将发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机构精神科专业指导作用,提供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和专业技术人才支持,畅通绿色转介通道,促进精神障碍预防、治疗、社区康复有效衔接。推动服务于精神障碍患者的政策、资金、项目等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通过改造服务阵地、增设服务项目等方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共同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与社区卫生服务。指导医疗机构将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评估情况及建议告知患者及监护人,引导其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并将有关信息上传至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实现与全国转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