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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965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23-06-28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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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卫函〔2023〕15号

王明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进一步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公众心理健康的建议》(第965号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全省精神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提案非常宝贵,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影响社会和谐发展。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宣部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指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在《四川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中就2020年至2025年期间全省精神卫生防治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队伍建设等作出具体规划,并在《健康四川行动-心理健康专项促进专项行动》中提出了到2035年的远景目标指标,明确了“加强各类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在内的20项行动任务。疫情期间,省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心理健康服务的通知》(川疫指防控组函〔2023〕19号),对后疫情时代的心理健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国家于2019年启动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我省在确定绵阳市、自贡市为国家试点市基础上,明确成都市武侯区等21个县(市、区)为省级试点地区,有序推动全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9〕6号)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中,加强各类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是核心内容,明确提出要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在本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通过购买服务,为职工提供健康教育、心理测评、咨询干预、宣传培训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或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人群,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初具成效。我省基于健康四川心理健康专项促进行动,充分发挥“3+6+N”(3个省级中心、6个区域精神卫生中心、21个市级精神卫生中心)管理体系作用,以六大区域中心为纽带,以公共精神卫生为抓手,全省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相关服务工作。截至2023年2月15日,全省6282个社区建成了心理辅导室或心理工作场所,专兼职心理工作人员8463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共有46所高校配备了155名心理工作人员,2040所中小学建成心理辅导室,配备了3940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结合健康四川行动-心理健康专项促进行动加强医疗系统心理服务建设,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主动积极开设精神心理科,形成“心身同治”的医疗理念。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81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其中62.5%设有心理治疗/咨询门诊。

二是大众心理健康干预广泛开展。建立全省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指挥调度中心,进一步规范全省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工作。加强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和人员培训,全省74条心理援助热线持续运行,累计接听12000余人次热线咨询。积极开展新冠病毒感染重点人群和泸定地震灾区心理干预,以直播、科普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心理热线、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开展心理援助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全省共计心理评估人数8万余人次,重点干预15000余人次,科普宣传受益600万以上。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心理健康科普赛课活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科普赛课活动,提升基层精神卫生工作者心理健康科普能力。

三是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试点先行。确定在成都、自贡、绵阳、广元、南充五个市开展试点工作,省项目办通过微信群、电话沟通、下发方案到试点市专项培训、技术指导等,持续推进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共计2084家中小学开展了心理健康活动,开展学生心理测评并建立档案达187.5万人。相关地区35家高校开展各类心理健康工作,20所大学开展了心理测评并建立了心理档案。

四是拓展培训专业服务人才。2022年,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五个100”社会心理骨干培训方案的通知》,主动为5个部门各培训100名社会心理服务骨干,不断提升各部门在多领域服务群众心理健康的专业能力。省精神医学中心面向全省各地危机干预队伍及心理热线工作者开展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线上线下1000余人次参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社会心理服务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单位和个人共同努力,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对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我们将与各部门一道,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切实抓好后疫情时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四化”建设

充分发挥省精神卫生厅际联席会议作用,定期研究和专题调研社会心理重点工作。将心理健康工作纳入精神卫生“法治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总体推进,开展精神卫生工作专项执法监督,今年省人大已将《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纳入立法调研,制定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指南,进一步完善全省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加强与部门间数据对接交换。

(二)持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在全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基础上,今年4月底前出台《四川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和省级各部门职责,指导各地广泛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今年将覆盖各市(州),力争在2030年实现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常见精神障碍防治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加强新冠病毒感染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健康服务。联合省委政法委、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相关部门,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其他用人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并建立服务团队,企事业单位以及特殊职业单位开展心理体检,促进心理健康评估与筛查工作的进行。

(三)强化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

持续完善全省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心理热线服务覆盖各行业与企事业单位,完善四川省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指挥调度中心,推动省内有序建立系统化专业化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进一步加强心理科普宣传,采取部门配合、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四)加大从业人员培育监管力度

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2年11月印发了《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卫规〔2022〕3号)对“精神病学”专业评审条件进行了优化,并新增了“心理治疗技术”评审专业,单独设置了评审条件,进一步畅通心理健康从业人员职称晋升通道,支持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教育部门要求有关高等院校增设心理服务专业和招生人数,协同教育部门促进心理人才培育的数量与质量提升。继续做好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消除精神卫生工作服务空白。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专业与伦理水平,不断扩大从业队伍规模。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对提供服务的各级各类机构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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