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激励的通知》(川府督查〔2023〕83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对2023年度各市(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进行了综合评价,拟将绵阳市、内江市、德阳市、成都市、南充市5个市,作为2023年度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督查激励的市(州)。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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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