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社会办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四川省医院协会组织评选和推荐,拟确定成都上锦南府医院等31家医院为社会办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蔡丹等47名人员为社会办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7月20日至24日)。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省卫生健康委健康服务处通过电话或书面反映。
电话:028-86134759
附表:1.社会办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名单
2.社会办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名单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