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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阅读量: 【发布日期:2018-09-03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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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与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卫生计生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省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省卫生计生工作。

  2.负责制定全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省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我省药品增补目录,制订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省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省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省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5.指导拟订全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负责省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川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省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省献血领导小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印发《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健康四川的意见》,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领导干部读书班,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举办“政策 形势 法纪”大讲坛4期。委党组被省直工委评为2016年度中心组学习优秀单位,在全省理论学习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切实做好省委第三巡视组专项巡视相关工作,全面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省委、省政府出台《“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意见》。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暨<“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健康四川十三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系列配套文件,搭建起健康四川“1+N”省级层面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2.改革创新“一号工程”取得新进展。

  (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巩固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改革,调整省管公立医院18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组织对10家省管医院进行目标考核,在成都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试点,开展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南充市、新津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新津县被列为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

  (2)分级诊疗制度不断完善。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内江、南充、绵阳3市开展分级诊疗实施与监管平台试点。实施第五批25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88个贫困县240个县级医院主要临床专科建设项目。国务院医改办宣传我省分级诊疗经验。印发《四川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制定签约服务包指南、推进电子化签约,《人民日报》两次报道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经验。

  (3)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初步实现全国范围内异地住院联网即时结算。新增达州、乐山、巴中等市30家医院为跨省定点医疗机构。

  (4)药械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在全国率先实现“五位一体”药械集中采购监管,先后4次在全国会议上作交流发言。与陕西、甘肃等省建立10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实现数据共建共享。医用设备实现37大类全覆盖备案采购。将省药械采购监管平台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5)综合监管进一步加强。建成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监管平台,联通32家省级监管医院和83家市级医院HIS系统,对3大类26个核心指标进行动态监测、风险分析和分级预警,基本形成数据采集、分析、整改、核查、裁定、处罚的综合监管体系。编制《四川省医疗机构监督执法工作指南》,首次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和违法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行动。出台《四川省卫生计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

  (6)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会同7部门出台《鼓励医疗卫生人员创新创业和多机构执业的实施意见》,与科技厅签订《科卫协同机制框架协议》。全国首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落户四川。面向全球引进高端技术人才140名,引进项目795个。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科研项目299项,发表SCI论文2118篇,获得专利437项。批准设立省级临床研究中心10个,推广适宜技术21项。新建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立项66个,全省累计建成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551个。

  3.健康扶贫“头等大事”深入实施。

  (1)健康扶贫工程扎实推进。全国健康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成都召开,刘延东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我省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印发《四川省“十三五”健康扶贫规划》、“先诊疗后付费”和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优化健康扶贫信息系统,调整医疗保障范围等八项政策措施。88个贫困县远程诊疗服务实现全覆盖,委领导带队深入各市(州)开展“大宣讲、大调研、大督导”,将健康扶贫作为重点督导内容。申报创建国家健康扶贫示范县4个、省级9个。

  (2)民族卫生工作取得实效。深入实施民族卫生十年行动计划,扎实抓好藏区“六项民生工程”医疗卫生提升计划、彝区“十项扶贫工程”健康改善工程。积极对接广东、浙江两省援藏工作,督促落实援藏项目,我委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支援四省藏区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全力支持壤塘县脱贫攻坚,扎实抓好普格县、壤塘县干部驻村帮扶。

  4.公共卫生工作不断加强。

  (1)疾病预防控制扎实开展。修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及评审细则,123家疾控机构通过评审。完成全省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数字认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广全民预防保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经费提高到50元。出台《四川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双流区、南江县等4个县(区)新创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共建成国家级示范区21个、省级示范区48个。组织召开西部六省市区慢病峰会。省精神卫生研究院正式成立运行,完成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印发《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质控中心正式投入运行。饮用水卫生监测连续三年保持乡镇全覆盖,新创建10个饮用水卫生监测示范区。

  (2)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省政府成立四川藏区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凉山州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编制完成艾滋病、结核病、包虫病、血吸虫病、地方病等5个重点疾病“十三五”防治规划。省政府与21个市州签订年度重大疾病防治和爱国卫生目标责任书。积极推进自贡市国家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确认我省以省为单位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3)爱国卫生工作持续推进。组织开展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和第29个爱国卫生月系列宣传活动,评选表彰100个爱国卫生先进集体和297名先进个人。全省新创国家卫生城市4个、卫生县城17个、卫生乡镇105个。18个市实现省级以上卫生县城全覆盖。成都、泸州纳入全国健康城市建设首批试点城市。确定52个省级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

  (4)妇幼健康服务不断改善。建成3个省级、258个市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2个省级、233个市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修订《四川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办法》。发布四川省妇幼健康事业发展年度报告。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新创建为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5)食品安全保障切实增强。发布《苦荞茶》地方标准。我省结合精准扶贫制定地方标准、助推食品产业发展的做法在全国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开展地方特色食品专项监测,在21个市(州)开展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县乡村一体化试点。

  (6)卫生应急能力大幅提升。推动建设全国首个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综合基地,积极推进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国家卫生应急移动医学救治队伍建设并申请国际认证。出台《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高效科学开展“6·24”茂县叠溪山体突发高位垮塌、“8·8”九寨沟地震等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实现灾后无大疫目标。科学规范处置H7N9疫情38起,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表扬。制定《四川省鼠疫监测方案(2017年)》。

  5.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1)医疗服务提质增效。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全面启动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试点。制定肿瘤性疾病等10个专业质控指标。推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现32项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在10个市(州)29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专项督导。加强医院感染和医废管理,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查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项督导。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和“保一方平安”专项行动。

  (2)控费工作有力推进。细化21个市州、14个中央在川和委直属公立医院控费目标,形成层层分解、层层上报、备案管理、年终考核目标管理体系。强化医疗费用控制指标考核,开展“规范医疗、控制费用”活动。召开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推进分级诊疗专项约谈通报会,与市州卫生计生委及委直属机构签订控费承诺书。

  (3)“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创新实施医疗机构“综合审批、多证合一”,将医疗机构执业、放射诊疗等8类许可事项纳入“综合审批”范围,建立综合审批事项省、市、县三级并联审批机制。实施医疗机构和医师“多证合一”,初步实现“一证一号、一号通用”。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活医疗投资领域活力的实施意见》,全面取消前置审批条件,清理规范行政许可目录30项、公共服务事项48项,取消“奇葩证明”29项,将相关法定依据、办理程序等录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4)行风建设巩固强化。制定《四川省医德医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度)》,巡查范围覆盖全省二级公立医院。全面评估各市(州)及32家重点监测医疗机构群众满意度情况。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制定《四川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

  (5)健康服务业有序推进。在全国率先发布首个服务业全口径统计监测制度,建成统计监测直报平台。编制《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发展规划(2017—2025年)》、《四川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举办2017年全国医养结合工作会,完成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

  6.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

  (1)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启动《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工作。召开全省中医药发展大会,省政府出台《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实施方案》和《四川省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签署推进四川中医药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会同4部门印发《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全省19个县(市、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印发《四川省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新增1名国医大师、3名全国名中医。

  (2)中医药科研及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争取6个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进入国家项目储备。省政府召开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大会,组织四川省中医药产业推介活动,大会签约项目37项。确定33个县(区)实施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推进实施16个川产道地药材综合开发与区域发展项目。印发《四川省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方案(2017-2020年)》,与省旅游发展委签订《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支持成都、乐山、眉山等14个市(州)建设一批精品示范点。都江堰市确定为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3)对外合作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先后与白俄罗斯、吉尔吉斯共和国等国家和地区签署政府间合作协议。主持“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卫生部长论坛”传统中医药分论坛并作主题演讲。推进与德国、阿曼苏丹等国家合作共建“中医药诊疗中心”。举办中医药海外交流储备人才培训班,培养140余名中医药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优秀人才。

  7.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

  (1)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组织开展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建立市(州)生育登记情况通报考核制度,将生育秩序整治重点县由12县扩大到27个深度贫困县。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首批省级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县评估验收,编辑出版《2016四川流动人口发展报告》。

  (2)计生家庭发展稳步推进。实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520元、650元。落实特殊家庭就医“两免四优先”便民服务,持续开展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部门领导联系慰问特殊家庭活动。自贡市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命名为第二批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德阳市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安宁疗护试点单位。

  8.各项支撑保障统筹推进。

  (1)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施。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105个(含中医项目27个),连续9年保持全国第一。修订《四川省医疗卫生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制定10个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建立“项目长”委内责任分工制度和项目单位专班制度,加快实施省级卫生民生重点项目建设。

  (2)行业法治建设持续加强。制定《四川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5部规划文件,完成《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等3部法规规章立法调研。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和集体学法制度。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3件。

  (3)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联合印发《扩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十条政策》、《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创新设立民族地区基层优秀人才奖励基金,创新设立临床技能名师评选,形成“8+3”行业人才评价和荣誉制度。全系统获评国家委突贡专家5人,省青科奖5个,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基层拔尖、技能名师等253人,获国家表彰集体15个、个人44人、“白求恩奖章”1人,获省委省政府表彰集体4个、个人14人。

  (4)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制定《四川省区域卫生信息交换及互操作指南》等29个相关制度和标准。完善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超过90%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建立了HIS、LIS、PACS等信息系统和相关便民应用系统,369家医院通过数字化医院评审。8家依托三级医疗机构建设的互联网医院投入运行。建立“巴蜀快医”省级移动医疗健康服务云平台,并在成都、德阳、绵阳进行试点。组织开展四川省全民健康信息化技能大赛。

  (5)国际交流合作广泛深入。联合举办“澳大利亚养老培训演示课程中国路演·成都站”,承办俄罗斯联邦鞑靼斯坦共和国高级公务员培训班,与英国驻重庆总领事馆共同举办英中优质医疗论坛,与6个国家相关机构签署双边合作协议。先后派出援圣普医疗队第一、二队和安哥拉医疗队第四队,我委作为首批开展援外创新项目的代表在全国会上作交流发言。完成5期援外培训项目,举办第二期巴基斯坦妇幼保健技术培训班。

  (6)舆论宣传引导有力有效。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媒体集中采访及新闻发布会10余次。开创“健康科普专家说”和“市州稿件”两档原创品牌。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开展了“健康四川 大美医者”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大美医者梁益建获“感动中国人物”称号,乡村医生谭晓琴获白求恩奖章,孙同郊、谭晓琴、李爽乐和九寨沟地震抗震救灾医疗救援队获评“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举办第六季“健康相伴幸福同行”文化巡演。聘请李伯清、张山为四川省卫生健康宣传大使。举办第三届微电影评选展播活动颁奖大会,开发创作李伯清话健康散打评书和绵竹年画健康66条等文艺作品。联合印发《四川省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7-2020)》。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含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财务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523423.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798.85万元,占12.459%;上级补助收入33.34万元,占0.002%;事业收入1305334.23万元,占85.684%;经营收入604.65万元,占0.04%;其他收入27652.3万元,占1.815%。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41175.22万元,增长2.7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委直属医疗机构业务量增长,形成医疗机构业务收入正常增收。

  2017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49293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529.71万元,占36.943%;项目支出940311.62万元,占62.984%;经营支出1094.49万元,占0.073%。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84508.93万元,增长14.1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委直属医疗机构业务量增长,成本费用增加,形成医疗机构业务支出正常增支。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7559.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137.83万元,下降5.6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706.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2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6433.49万元,增长36.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706.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万元,占0.002 %;教育支出13267.29万元,占6.237 %;科学技术支出1989.75万元,占0.9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87.77万元,占5.8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580.97万元,占83.48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0.004 %;住房保障支出5171.06万元,占2.431 %;其他支出67万元,占0.031 %;债务还本支出1832.75万元,占0.862 %;债务付息支出399.09万元,占0.188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4946.61万元,完成预算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现代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安排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正在履行采购程序,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支出决算为780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3.13万元,完成预算100%。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2.9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 支出决算为85.43万元,完成预算85.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7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0.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15万元,完成预算6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7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1.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36.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 支出决算为481.95万元,完成预算81.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7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3.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 支出决算为567.97万元,完成预算52.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7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4.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 支出决算为21.15万元,完成预算42.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7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5.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82.69万元,完成预算3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单位部分科研课题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课题2017年未结题,按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49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80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88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25.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7.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75.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38.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129.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16716.46万元,完成预算8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支出决算为366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00.63万元,完成预算91.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需跨年实施,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984.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982.79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168.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13.79万元,完成预算64.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避孕药具政府采购是委托国家药具中心进行,11月份完成招标,目前正在履行采购程序,采购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50355万元,完成预算98.52%。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0.53万元,完成预算12.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卫生室设备采购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6.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直属医院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周期在一年以上,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96.42万元,完成预算100%。

  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2.47万元,完成预算100%。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97.38万元,完成预算99.88%。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996.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78.23万元,完成预算100%。

  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637.35万元,完成预算82.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西南医疗康健城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部分设备药品政府采购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43.78万元,完成预算100%。

  4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827.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100%。

  50.债务还本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3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51.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9.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07.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78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1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0.99万元,完成预算72.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原预算安排的部分公务出国任务、公务接待活动取消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9.16万元,占22.2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9.35万元,占73.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8万元,占4.0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9.16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次,出国(境)20人。开支内容包括:赴荷兰卫生访问交流团、赴德国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治疗培训团、赴瑞士卫生访问交流团、赴澳大利亚卫生访问交流团、赴新西兰卫生访问交流团等。通过外事交流,扩大四川卫生的影响,提高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加强公共卫生、传统医学、精神卫生等领域合作,全方面多层次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1.96万元,下降14.74%,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次数均比上年有所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共132辆,其中:轿车65辆、越野车36辆、载客汽车1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9.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省卫生应急、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检查、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卫生、民族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管理、卫生计生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调研、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的督促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质量抽样检查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23.21万元,增长11.26%,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再代缴委机关的车辆保险费,而是直接下达资金给委机关自行缴纳,同时增加了委机关的车辆大修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9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4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外事接待费2.89万元;接待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统计信息中心等上级部门督导调研接待费1.45万元;青海、云南、上海、陕西、贵州等省际间交流接待费2.12万元;省内接待、培训及活动宣传接待费3.56万元;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2.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10批次,66人,共计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住蓉领事机构新春交流会、俄罗斯高级公务员培训团及德国、美国等国家访问团组。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3.73万元,下降65.5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尤其是外事接待费比上年大幅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37万元,比2016年减少130.4万元,下降13.4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587.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586.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72.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29.2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投影仪、空调等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pacs系统、脉管系统成像仪、直线加速器设备、乳导管内窥镜系统、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全身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染色体自动扫描分析系统、GE128层CT等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直属单位校舍维修改造、基地维修改造、医院教培修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冷却塔改造工程项目;四川省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系统建设,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疗人员、医疗行为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四川省省级健康医疗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建设等系统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12320卫生热线呼叫中心及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支出,药械采购平台运行支出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58.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76.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用各类资金购置的公有车辆320辆(含委直属医疗机构救护车和疾控中心专业用车等),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8辆、其他用车10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6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0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14个,涉及财政资金184830.94万元,覆盖率达到98.13%。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4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够理想;二是部分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保障不足,运转困难;三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偏低,难以满足正常工作开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考虑不同行业政府采购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或分类制定预算执行进度考核进度要求;二是建议修改事业单位“增人不增支”政策,根据实际需求,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控制数;三是建议提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保证正常工作运转;四是建议省财政厅研究制订统一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技术支撑平台、监控管理方式等内容,便于各单位参照执行。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0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44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1.5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0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5

家庭医生签约率

5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

5

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4.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包括通过“项目法”下达资金的结核病防治项目,以及通过“因素法”下达资金的妇幼卫生服务等6项相关工作)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8.4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下达与项目实施方案不同步;二是基层服务能力依然较弱;三是县级配套资金不足;四是部分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不够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和项目监管,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进一步做好项目培训,强化技术指导,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卫生机构培训指导等职责,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三是进一步加大公众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大众媒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大力宣传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政策,提高群众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内容的知晓率,让群众积极参与项目、主动接受服务。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2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2.4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4.92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8

社会效益(可选项)

8

生态效益(可选项)

8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8

使用效率(可选项)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92

总分

98.44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按照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科研院所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用于党建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科研教育类事业单位用于开展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包括研究生)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科研教育类事业单位用于开展其他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院校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6.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培训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专项基础科研的支出。

  18.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基础研究工作的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基本运行的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开展社会公益项目研究方面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2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

  2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促进科学技术普及的相关支出。

  2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科研单位开展科研项目管理等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未实行归口管理的参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所属参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所属参公单位用于开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活动的支出。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提供文件印制、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所属参公单位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综合性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其他专科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医院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监督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妇幼保健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方面的支出。

  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在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的支出。

  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的支出。

  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参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费医疗经费和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费医疗经费和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及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5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方面的支出。

  5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58.债务还本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项): 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59.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 指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单位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6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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