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论学习贯彻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
□本报评论员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政商关系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维度,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回答的时代命题。
政商关系直接影响企业文化和市场秩序,决定政治环境和市场环境的优劣与发展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的交往之道。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的交往是经常的、必然的,也是必须的。但这种交往应为君子之交,有交集但不搞交换,有交道但不搞交易,要重商、尊商、亲商,也要防止政商关系异化成为各种不健康的利益关系。
促进四川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就是要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领导干部按纪律规矩办事,坦荡真诚搞服务、实实在在解难题,民营企业家按市场规律出牌,挺直腰杆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实现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家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党政干部和企业家共同努力,恪守健康的相处之道,交而有法、交而有方、交而有界,以“亲”来密切政商关系,以“清”来规范政商关系,齐心协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健康生态。
恪守健康的交往之道,党政干部要积极作为、守住底线。对领导干部而言,“亲”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积极作为;“清”是指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守住底线。这二者不是对立的,而是辩证的统一。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并不意味着领导干部可以对民营企业家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而是要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要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商会及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制度, 多渠道听取民营企业家心声,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多说“怎么办”、少说“不能办”、承诺的事“尽快办”,绝不能将干净、清白与担当、作为对立起来,作为敷衍推责的借口。要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加强重商、尊商、亲商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建立政商交往“负面清单”,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旗帜鲜明地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澄清是非、撑腰鼓劲。
恪守健康的交往之道,企业家要坚守正道、依法经营。对民营企业家而言,“亲”是指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为地方发展献计出力。“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自觉抵制“潜规则”,坚决摒弃拉关系、找靠山、搞勾兑等歪门邪道,始终像爱惜眼睛那样爱惜声誉,让守法诚信成为自己最好的名片。
官有官德,商有商道。政企关系和谐,政府做好服务,经济健康发展,企业成长盈利,群众得到实惠,方为正道。我们要持续用力,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