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武术协会
三、协办单位
四川武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链窗
四、支持单位
四川国传世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弘武道教育集团
四川打金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
(一)网络报名
2020年4月3日至6月20日
(二)网络展播
2020年5月15日-6月30日
(三)评委评审
2020年7月2日-7月10日
(四)评委评审及成绩公布
7月20日
(五)证书发放
2020年8月10日起
六、比赛项目
组别 |
出生日期 |
比赛类型 |
参赛内容 |
青年组 |
2002 年 1 月 1 日-200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
男、女子个人 |
拳术:长拳、南拳、太极拳、传统拳; 器械:刀、枪、剑、棍,传统器械 |
少年组 |
2006 年 1 月 1 日-2009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
男、女子个人 |
|
儿童组 |
2010 年 1 月 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
男、女子个人 |
|
幼儿组 |
2014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
男、女子个人 |
报项说明:根据年龄和性别,每位运动员限参加一拳一械(需两个微信号报名)
七、竞赛规则
(一)根据武术套路相关规则评分;
(二)所提交参赛视频必须是2020年4月1日后拍摄,拍摄场地不限;
(三)评审标准包含动作技术分、网络投票分、影像分,动作技术满分为70分,网络分为25分,影像分为5分,总分为100分。
(四)网络点赞采取到点满分制,点赞和分享数将共同计入评分,点赞2000为满分15分,分享100为满分10分;不足以实际数除满分数乘相应分数为最后网络得分。
(五)最终成绩为专业技术评分与网络投票得分及影像得分相加得出。
八、参赛影像要求
(一)视频录制时请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拍摄,视频清晰流畅,图像稳定,凡有违反社会公德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图像、图片、文字、声音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二)视频格式标准:MP4格式;
(三)参赛内容不超过3分钟;
(四)版权、肖像权自负,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导致的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参赛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发布和参赛,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发布,不予撤换和更改;
(六)参赛选手需着武术比赛服装。
九、作品提交
请参赛者关注“四川省武协”“大众体育赛事”微信公众号,菜单中点“活动/赛事”—“青少年武术套路网络视频大赛”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文字、图片和上传视频。
十、奖励办法
(一)裁判组根据选手提交的视频进行专业评分,加入网络和影像分后,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分别占所有参赛选手的比例为:一等奖30%,颁发证书;二等奖30%,颁发证书,三等奖40%,颁发证书。
同时根据全能分数(两项成绩之合),各组别前三名按年龄分组分别授予:青年组“武术精英奖”、少年组“武术英武奖”、儿童组“金武童奖”、幼儿组“新苗奖”。
(二)设综合团体一、二、三等奖,(每单位选出10名队员参评)分别占所有参赛单位的比例为:一等奖5%,颁发证书;二等奖10%,颁发证书;三等奖15%,颁发证书。
(三)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练员奖,由大赛组委会和裁判组评出,授予证书;
(四)单项前十名进入四川省武术网络云博物馆。
十一、费用说明
不收取参赛费用,证书快递费自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大赛评委拥有本次大赛的作品最终评审权,拥有选用参赛作品全部或片段在电视、网络媒体公开播出的决定权;
(二)严禁参赛者冒用他人名义和影像资料等音像制品参赛,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在区域进行通报;
(三)在参加视频的录制和参加活动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莲霜
电 话:18408299938(微信同号)
网络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刘莉莉
电 话:1995020373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