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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竞赛规程》《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拳击冠军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8    责任编辑: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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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体青〔202020



各市(州)体育局,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现将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竞赛规程》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拳击冠军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规程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积极组队参赛,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安全、顺利举行。

附件:1.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竞赛规程

      2.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拳击冠军赛竞赛规程

                               四川省体育局


                      2020918


附件1

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0116日至7日在攀枝花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

三、竞赛项目

(一)女子: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3kg

(二)男子: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3kg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按照省体育局有关注册要求,于2019年、2020年在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有效注册。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体检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脉博、血压),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中跆协认可的级位证书(不低于8级)。

(四)教练员须持有省级以上专业培训证书、中国跆协认可的国际院段位证书,并通过执教资格认定。

(五)教练员只允许在一支队伍报名,不得代表不同单位报名及上场担任助手。未报名教练员不得担任比赛助手。

(六)参赛运动员年龄和各组别报名人数规定:

1.运动员参赛年龄:200311日至20041231日出生可报男子9人、女子9人。

2.各市州限2支参赛代表队,每支参赛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各级别限报一人。

(七)运动员最轻级别和最重级别的净体重上、下线不得超过6公斤;各级别体重均以上线为合格。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世界跆拳道联合会竞赛规则(竞技)》(201861日版),采用三局两胜制。

(二)赛制(三局两胜制)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每局独立计分:

1.两局获胜(2:0),则比赛结束,局胜数多者获胜。

2.两局持平(双方各胜1局,1:1),则进入第三局。第三局比赛结束,得分多者获胜,比分持平,则进入黄金加时赛。

(三)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四)比赛使用电子护具、电子头盔,电子脚套,运动员参赛需自带电子脚套、护齿、手套、护腿、护臂、护裆等,不戴视为弃权。

(五)每场比赛三局,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六)抽签采用电脑抽签方式,抽签前一天完成各级别

参赛名单核对。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各级别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第三、四名并列,第五至八名并列)。男、女参赛人数不足6人的级别,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1名录取名次;不足3人的级别,不录取名次。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通过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于比赛前10天截止。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请各参赛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本次比赛前30天内有效,须含心电图和脑电图)。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户口薄和身份证原件。

)各参赛队报到时教练员须出示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上岗培训证书。

)裁判长、技术代表、编排长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裁判员报到时交验裁判员等级证书。逾期报到,不予接待,费用自理。

八、经费

各参赛队在赛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承办单位负责为各队推荐宾馆并做好食品卫生和治安安全监管工作。

九、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拳跆运动中心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2014172号)有关规定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规则》规定执行。

十、参赛管理

(一)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领队教练负责制。

(二)各参赛队领队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须市州体育局盖章),在比赛期间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各参赛队须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剂的教育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发生。

十一、其它

(一)运动员比赛护具和道服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准备。

(二)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四川等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

(三)教练员上场执教须着运动服、运动鞋,出席组委会的各参赛队官员须着正装。

(四)赛前一天召开组委会和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并抽签配对各级别选手;当日比赛下午进行下一单元称体重。(若运动员体重不符,在规定2小时内降不到所报级别,作弃权论)。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在所在地办理好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事故,均由各参赛单位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六)比赛结束后10天内,承办单位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各5份)和赛区工作总结(2份)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并将成绩册(3份)及时寄发给各市、州体育主管部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项目管理员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的电子文档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四川体育局

附件2

2020年四川省青少年拳击冠军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01029日至112攀枝花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

三、竞赛项目

男子:49kg52kg56kg60kg64kg69kg75kg81kg 8个级别。

女子:48kg51kg54kg57kg60kg64kg69kg75kg8个级别。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按照省体育局有关注册要求,于2019年、2020年在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有效注册。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体检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脉博、血压),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

参赛年龄:20031120041231出生。

)各参赛队运动员限报16人,每队可任选4个级别报2人。

)最小级别和最大级别体不得超过三公斤,称重时可裸称或穿内衣称,不可穿外衣。

)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由四川省拳击协会统一制作的拳击运动员手册。

)教练员只允许在一支队伍报名,不得代表不同单位报名及上场担任助手。未报名教练员不得担任比赛助手。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拳击竞赛规则(十分制)。

(二)运动员赛前必须通过大会医务组复查,经大会医务监督认可方能参赛。

(三)比赛采用混抽、单败淘汰制竞赛办法。

(四)比赛3个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五)比赛使用大会统一准备的拳套、头盔、护手绷带;运动员自备护齿和护裆。

(六)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

(七)为了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女运动员必须配带发网或泳帽,否则不得参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级别均录取前名给予奖励(三、四名并列,第五至八名并列)。参赛人数不足9人的级别,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1名录取名次;参赛人数不足3人的级别,不录取名次。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通过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于比赛前10天截止。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各参赛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本次比赛前30天内有效,须含心电图和脑电图)。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三)各参赛队报到时教练员须出示省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培训证书。

八、经费

各参赛队正编人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100超编人员食宿费用按照赛区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九、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竞字〔2014172号《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参赛管理

(一)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领队教练负责制。

(二)各参赛队领队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须市州体育局盖章),在比赛期间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各参赛队须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剂的教育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发生。

、其它

(一)各参赛队应在报名时确定本队参赛级别(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要求)不得更改。

(二)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在所在地办理好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事故,均由各参赛单位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三)比赛结束后10天内,承办单位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各5份)和赛区工作总结(2份)报送至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并将成绩册(3份)及时寄发给各市体育主管部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项目管理员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的电子文档报送至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和竞技体育处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四川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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