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四川省统计局
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城乡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47465912人,占56.7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6208954人,占43.2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5153879人,乡村人口减少1189721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6.55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2782320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7134650人,流动人口为 20688554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259004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809851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6088052人,增长137.09%;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786833人,增长429.35%;流动人口增加10301219人,增长99.17%。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