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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人口统计公报

日期:2019-03-19 04:34 来源:人口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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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准确、及时掌握全省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全体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人口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2018年人口变动调查工作任务。现将全省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8年末,四川常住人口8341万人,比上年增加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361.5万人,乡村人口3979.5万人,城镇化率52.29%。全部人口中,男性4204.1万人,占50.4%;女性4136.9万人,占49.6%

  全省常住人口数排前十位的市(州)分别是:成都市、南充市、达州市、凉山州、绵阳市、宜宾市、泸州市、内江市、德阳市、巴中市。10个市(州)常住人口之和占全省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为69.2%。(见附件1

  全省常住人口中,市辖区城镇人口2312.3万人,占27.72%。其中,市辖区城镇人口达百万人及以上的地区有7个,分别是:成都市、绵阳市、宜宾市、南充市、泸州市、达州市、自贡市。7个市市辖区城镇人口之和占全省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为19%。(见附件2

  全省常住人口达百万人及以上的县(市、区)有12个,分别是:武侯区、双流区、金牛区、仁寿县、资中县、渠县、安岳县、中江县、简阳市、三台县、达川区、宣汉县。12个县(市、区)的常住人口之和占全省常住人口总量的比重为17.2%。(见附件3

  民族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民族人口7801.6万人,占93.53%;少数民族人口539.4万人,占6.47%。全省少数民族人口中,藏族人口159.7万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的比重为29.61%;彝族人口297.9万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的比重为55.23%;羌族人口31.6万人,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的比重为5.86%

  出生人口、死亡人口。2018年全省出生人口92万人,人口出生率11.05‰;死亡人口58.3万人,人口死亡率7.01‰;自然增加人口33.7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04‰

  流动人口。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为1310.4万人。

  年龄结构。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1378万人,占16.52%15-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5201万人,占62.35% 60岁及以上人口1762万人,占21.13%65岁及以上人口1182万人,占14.17%

  受教育程度。2018年全省常住人口中,2018年全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ロ846万人,占10.14%;高中(含中专)程度人ロ1156万人,占13.86%;初中程度人ロ2712万人,占32.51%;小学程度人口2603万人,占31.21%;文盲人ロ(15岁以上不识字)423.35万人,文盲率(15岁及以上文盲人ロ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6.08%。

  二、户籍人口

  四川省公安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8年末全省户籍人口9121.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271.5万人,乡村人口5850.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5.87%

  全省户籍人口数排前十位的市(州)分别是:成都市、南充市、达州市、宜宾市、绵阳市、凉山州、泸州市、广安市、内江市、德阳市。10个市(州)户籍人口之和占全省户籍人口总量的比重为75.1%。(见附件4

  全省户籍人口百万人及以上的县(市、区)有20个。其中,前10个分别是:安岳县、仁寿县、简阳市、三台县、中江县、渠县、双流区、宣汉县、武侯区、南部县。20个县(市、区)的户籍人口之和占全省户籍人口总量的比重为27.3%。(见附件5

  附件12018年分市(州)城乡常住人口及城镇化率

  附件22018年各地区市辖区城镇常住人口

  附件32018年常住人口百万人及以上的县(市、区)

  附件42018年分市(州)户籍城乡人口及城镇化率

  附件52018年户籍人口百万人及以上的县(市、区)

  附件6:指标解释

四川省统计局

                                   2019311

  附件1

2018年分市(州)城乡常住人口及城镇化率

单位:万人、%

常住人口

城镇化率

合计

城镇人口

乡村人口

四川省

8341.0

4361.5

3979.5

52.29

成都市

1633.0

1194.0

439.0

73.12

自贡市

292.0

153.6

138.4

52.61

攀枝花市

123.6

82.3

41.3

66.59

泸州市

432.4

218.2

214.2

50.46

德阳市

354.5

185.6

168.9

52.35

绵阳市

485.7

255.1

230.6

52.53

广元市

266.7

121.7

145.0

45.63

遂宁市

320.2

160.2

160.0

50.02

内江市

369.9

181.6

188.3

49.10

乐山市

326.7

169.3

157.4

51.83

南充市

644.0

310.0

334.0

48.14

眉山市

298.4

138.2

160.2

46.32

宜宾市

455.6

226.2

229.4

49.64

广安市

324.1

135.7

188.4

41.86

达州市

572.0

260.4

311.6

45.52

雅安市

154.0

72.1

81.9

46.85

巴中市

332.2

139.0

193.2

41.85

资阳市

251.2

107.3

143.9

42.71

阿坝州

94.4

37.8

56.6

40.00

甘孜州

119.6

37.9

81.7

31.66

凉山州

490.8

175.3

315.5

35.71

  附件2

2018年各地区市辖区城镇常住人口

单位:万人

常住人口

城镇人口

市辖区城镇人口

四川省

8341.0

4361.5

2312.3

成都市

1633.0

1194.0

917.5

自贡市

292.0

153.6

100.8

攀枝花市

123.6

82.3

65.6

泸州市

432.4

218.2

110.0

德阳市

354.5

185.6

63.8

绵阳市

485.7

255.1

123.2

广元市

266.7

121.7

54.0

遂宁市

320.2

160.2

76.6

内江市

369.9

181.6

72.8

乐山市

326.7

169.3

79.5

南充市

644.0

310.0

116.9

眉山市

298.4

138.2

65.7

宜宾市

455.6

226.2

117.7

广安市

324.1

135.7

41.2

达州市

572.0

260.4

102.5

雅安市

154.0

72.1

33.7

巴中市

332.2

139.0

62.7

资阳市

251.2

107.3

48.3

注:市辖区城镇人口不包括县级市的人口。

  附件3

2018年常住人口百万人及以上的县(市、区)

单位:万人

位次

县(市、区)

人口

1

武侯区

186.9

2

双流区

146.5

3

金牛区

121.7

4

仁寿县

120.1

5

资中县

115.7

6

渠县

111.6

7

安岳县

109.5

8

中江县

107.7

9

简阳市

106.5

10

三台县

105.8

11

达川区

104.6

12

宣汉县

102.2

  附件4

2018年分市(州)户籍城乡人口及城镇化率

单位:万人、%

户籍人口

城镇化率

合计

城镇人口

农村人口

四川省

9121.8

3271.5

5850.3

35.87

成都市

1478.1

901.6

576.5

61.00

自贡市

322.4

135.7

186.7

42.09

攀枝花市

108.3

56.5

51.8

52.17

泸州市

509.7

210.1

299.6

41.22

德阳市

386.8

124.2

262.6

32.11

绵阳市

536.0

187.3

348.7

34.94

广元市

300.5

72.8

227.7

24.23

遂宁市

365.4

100.6

264.8

27.53

内江市

411.8

113.6

298.2

27.59

乐山市

350.5

129.0

221.5

36.80

南充市

728.7

211.1

517.6

28.97

眉山市

344.4

116.7

227.7

33.86

宜宾市

552.3

196.6

355.7

35.60

广安市

462.2

117.3

344.9

25.38

达州市

665.8

218.2

447.6

32.76

雅安市

153.3

67.4

85.9

43.97

巴中市

368.3

99.8

268.5

27.10

资阳市

346.1

56.9

289.2

16.44

阿坝州

90.3

25.5

64.8

28.35

甘孜州

110.1

19.2

90.9

17.44

凉山州

530.8

111.4

419.4

20.99

  附件5

2018年户籍人口百万人及以上的县(市、区)

单位:万人

位次

县(市、区)

人口

1

安岳县

157.5

2

仁寿县

154.0

3

简阳市

150.7

4

三台县

141.4

5

中江县

139.5

6

渠县

134.4

7

双流区

131.7

8

宣汉县

129.5

9

武侯区

129.3

10

南部县

124.8

11

资中县

124.6

12

达川区

117.5

13

岳池县

116.0

14

大竹县

109.3

15

雁江区

107.7

16

仪陇县

107.6

17

富顺县

107.5

18

泸县

107.3

19

宜宾县

102.1

20

邻水县

101.7

  附件6:指标解释

  常住人口: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户籍人口:指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户籍户口,拥有当地户籍身份的人口。

  城乡常住人口: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常住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计算公式为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常住总人口x100%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计算公式为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城镇户籍人口/户籍总人口x100%

  市辖区城镇常住人口:在市辖区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地域范围上居住的常住人口数。

  出生人口:指在调查时点前一年出生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

  死亡人口:指在调查时点前一年死亡且死亡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包括出生时有某种生命现象,不久即死亡的婴儿。

  自然增加人口:指在调查时点前一年自然增长的人口,其值等于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的差值。

  出生率=出生人口/平均常住人口x1000‰

  死亡率=死亡人口/平均常住人口x1000‰

  自然增长率=出生率-死亡率

  流动人口: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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