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职能简介。
四川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是四川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统计大数据应用的技术性、辅助性等工作。
(二)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1年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发挥统计信息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服务统计现代化改革,推动统计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提供坚实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和保障,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起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思想统领,深化理论武装,统筹规划,全面服务统计各项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部署,紧扣职能职责,把全会精神和要求体现到工作安排、任务落实中,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落实的具体举措、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真实情况、科学研究论证、集思广益,推进“十四五”时期四川统计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十四五”时期四川统计信息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2、提档升级,高度重视统计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切实做好统计工作安全保障。
(1)建党100周年网络安全保障。加强数据中心机房规范化标准化运维,完善网络安全实战防护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常态化网络安全巡查机制,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继续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提高全省统计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全面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依法管网治网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行业网络生态治理,全力保障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的网络安全。
(2)全省统计骨干网络提速升级改造。强化全省统计骨干网顶层设计、整体谋划水平。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思维夯实统计信息化设施建设基础,推进全省统计骨干网传输性能提速升级改造。增强统计网络与应用平台的关联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实现全省统计网络传输大通道性、高安全性、强健壮性、多灵活性。建设安全、可靠的基础网络传输平台,为统计工作提供坚实的现代技术保障。
3、规范管理,扎实推进统计信息化工作,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化支撑作用。
(1)做好七人普数据处理后续工作。为汇总加工普查数据、普查公报、年鉴、普查课题分析与研究、建立人口数据库和人口地理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及技术培训。
(2)全省视频会议升级改造。完善视频会议建设指导意见,规范市州、区县视频会议环境,建设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软硬视频会议相结合,提升会议质量,提高互动效果。
(3)规范管理联网直报平台、邮件系统、FTP、VPN等各类应用系统。完善管理办法,加强账号角色管理、权限管控及资源分配,规范使用流程,加强使用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各类应用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4、创新应用,服务统计改革发展,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化引领作用。
(1)推进整合共享,提高统计数据管理能力。构建政务信息整合共享体系,建立严格的数据管理权限划分制度和部门间、地区间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提高数据管理能力、共享服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提供的时效性和获取的便利性。
(2)推动大数据在统计中的应用。加强局校、局企战略合作,推进大数据技术在统计数据生产过程中的数据质量监管应用,运用大数据技术推进统计数据治理;探索推进服务政务大数据应用和大数据产业发展。
5、建设队伍,强化人才培养与信息宣传,夯实统计信息化基础。
(1)抓好大数据人才培养和信息化专职队伍建设。联合高校,结合统计现代化需求,对全省信息化人员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大力支持统计信息化人才的发展、培养、交流,提升全省统计信息化人才专业技术水平。完善统计信息化建设人才管理机制、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创造条件吸引人才、提高待遇稳住人才、提供机会培养人才。
(2)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宣传工作。做好统计信息化建设信息的宣传报送,及时将统计信息化进展、成果、好的想法、做法等进行报道宣传。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40万元、教育支出1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0万元。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439.00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6.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满足统计工作的发展需要,今年新增了视频会议系统及大屏的运行维护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43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0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43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40万元,占55.44%;项目支出195.60万元,占44.56%。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9.0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6.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满足统计工作的发展需要,今年新增了视频会议系统及大屏的运行维护费。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40万元、教育支出1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9.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6.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满足统计工作的发展需要,今年新增了视频会议系统及大屏的运行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40万元,占82.55%;教育支出19.00万元,占4.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0万元,占4.94%;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占2.28%;住房保障支出25.90万元,占5.9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6.8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5.6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网络运维专项经费。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为配合统计业务调查,提升统计信息化工作人员职业能力而安排的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4.5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缴纳单位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2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缴纳单位应负担的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为职工缴纳单位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0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单位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12.9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给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6.00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用餐费、交通费等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外相关部门来川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一辆公务用车,以前年度纳入机关服务中心代为管理,未编列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2021年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车辆保有量,编列了一台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和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基层重要调研的工作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