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统计局普查中心职能简介。
四川省普查中心是四川省统计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全省基本单位(调查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和管理,开展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及管理,指导省以下各级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机构开展基本单位名录的维护和更新;承担全省统计经济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在大型普查年份实施包括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在内的国情国力调查,负责大型普查的组织协调或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二)省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重点工作:一是提升单位管理水平。按照国家基本单位和调查单位统计制度,认真做好单位管理和名录库维护更新;继续完善四川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在专业和部门的应用和维护;二是提高单位数据质量。加强名录库单位实地核查与动态管理,严把单位入库质量关;充分利用部门资料核实名录库单位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快推广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采集APP应用。三是提升信息服务能力。认真分析名录数据的特点及其变化原因,提高名录库工作的成果转化,不断提高统计分析能力和水平。四是完善部门共享机制。不断完善名录库部门共建共享机制,丰富共享内容,提高共享频率,规范部门信息,打造四川名录“活库”。五是推进地理信息应用。建设统一的统计地理信息系统,逐步整合单位、人口和其他统计数据,为各级政府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六是提升机构整体效能。加强普查中心机构队伍建设,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调整充实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努力加强普查系统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普查中心系统整体效能。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1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74万元、教育支出1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2万元。省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698.1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求,单位减少了报表分析系统、APP采集系统的维护费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69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1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69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17万元,占68.2%;项目支出222.00万元,占31.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8.1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6.9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求,单位减少了报表分析系统、APP采集系统的维护费预算。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1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74万元、教育支出1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8.1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6.9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需求,单位减少了报表分析系统、APP采集系统的维护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74万元,占79.46%;教育支出19.00万元,占2.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9万元,占4.80%;卫生健康支出32.72万元,占4.69%;住房保障支出58.22万元,占8.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32.74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普查中心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22.0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项目经费。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为加强单位名录库管理,提升统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而安排的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发放退休人员困难补助。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13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普查中心缴纳单位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6.1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普查中心缴纳单位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6.62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为职工缴纳单位应负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3.31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单位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24.91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给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4.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14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 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用餐费、交通费等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省外相关部门来川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和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各项普查、基层重要调研的工作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2.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27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职务晋升,车贴预算小幅上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2.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等服务,以及经济地理系统的运维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省统计局普查中心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