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统计局职能简介
四川省统计局是四川省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地方统计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全省统计政策、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市(州)、省直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市(州)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省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市(州)、省直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市(州)统计局正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省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8.组织制定市(州)、省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省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省直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统计局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全省统计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讲政治、守纪律、精业务、促改革”为主题,以“政治机关、诚信机关、参谋机关、监督机关、廉政机关”五大机关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统计改革全领域试点,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加快构建现代统计体系,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1、旗帜引领方向,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地以党的建设引领统计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讲政治的根本前提,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建设推动各项统计工作开展。坚定不移地以纪律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压紧压实管统治统重大政治责任,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思路决定出路,着力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坚定不移地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四川《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紧紧围绕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组织实施好“三大核算”改革,要通过核算改革把四川经济结构调整好,把未来发展空间预留好;创新开展“三新”、军民融合、企业研发调查制度等统计改革试点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统计全领域改革试点,牢牢把握四川省作为全国统计改革全领域试点省的历史机遇,推进全领域试点先行先试,坚定走出统计改革创新的“四川路径”,为全国统计改革探索“四川方案”。
3、体系提升效率,着力构建现代统计体系。坚定不移地推动统计制度体系现代化,积极建立完善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统计监测制度体系。坚定不移地推动统计指标体系现代化,不断健全反映结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统计指标体系的“风向标”“导航仪”作用。坚定不移地推动统计方法技术现代化,坚定实施科技强统,大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深化与政府、企业、院校战略合作,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提升统计工作效率。坚定不移地推动统计产品现代化,不断提高统计产品的时代性。
4、质量关乎根本,着力加强依法管统治统。坚定不移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牢固树立“统计权威性就是统计数据实事求是”的思想,积极营造遵法守法的统计氛围,不断筑牢懂法遵规的法治思维。坚定不移地开展统计执法监督,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努力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压倒性态势。坚定不移地开展统计联合惩戒,积极推动统计违纪违法多部门联合惩戒,充分发挥法规约束警示作用,进一步扎紧织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笼子。
5、服务标定方位,着力当好决策参谋助手。坚定不移地实施重点统计监测,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和第七次人口普查筹备工作等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客观反映四川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态势;聚焦省委省政府改革发展大局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全方位统计服务,认真做好国民经济各行业领域,特别是加强“三新”经济、经济发展新动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5+1”现代产业、数字经济等统计监测工作。坚定不移地实施深度数据分析,不断提升统计分析站位高度,调校统计分析研判精度,拓宽统计分析领域广度,强化统计分析质量深度。坚定不移地实施精准信息服务,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统计信息服务机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精准统计服务。
6、忠诚方可担当,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地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引导激励增强干部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历史担当,培养干部增强“八个本领”。坚定不移地树立鲜明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定不移地持续强化统计行风和干部作风建设,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地推进统计系统作风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行风过硬的统计干部队伍,不断增强统计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统计局下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省统计局机关为行政单位,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省统计局服务中心、省统计局科研所、省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省统计局大数据中心为其他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1.60万元,上年结转488.3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37.84万元、教育支出610.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1.76万元。省统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1639.9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520.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省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过紧日子的安排部署,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经济普查两员补助经费纳入了转移支付。三是随着四经普进入入户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编入部门预算的四经普专项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统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11639.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88.31万元,占4.2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1.60万元,占95.8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统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1163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3.00万元,占45.22%;项目支出6376.91万元,占54.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39.91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520.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省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过紧日子的安排部署,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经济普查两员补助经费纳入了转移支付。三是随着四经普进入入户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编入部门预算的四经普专项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1.60万元、上年结转488.3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37.84万元、教育支出610.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1.76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51.6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126.0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省统计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过紧日子的安排部署,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严控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经济普查两员补助经费纳入了转移支付。三是随着四经普进入入户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编入部门预算的四经普专项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37.84万元,占85.38%;教育支出610.50万元,占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67,占3.65%、卫生健康支出255.14万元,占2.19%、住房保障支出411.76万元,占3.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847.54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34.12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及全局物业管理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159.6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各项统计监测调查、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执法检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等项目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90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的统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9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完成大型周期性普查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七次人口普查项目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80.07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科研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大数据中心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28.2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统计科研专项经费、统计调查评价专项经费、网络运维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10.5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开展统计业务调查,提升统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而安排的培训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61.49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离休人员支出和发放退休人员困难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40.72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缴纳单位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2.46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科研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大数据中心缴纳单位应负担的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68.00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缴纳单位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7.28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服务中心、科研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大数据中心为职工缴纳单位应负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49.86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为职工缴纳单位应负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72.85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单位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138.91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给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63.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5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03.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手续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7.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2.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省统计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倡导厉行节约,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适度压缩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用餐费、交通费等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七次人口普查等大型专项调查工作的相关接待;省外相关部门来川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省政府安排的其他有关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1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4万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和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开展基层重要调研和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工作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统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省统计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统计局普查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02.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06万元,增长4 %,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08.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88.3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安排1619.71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家具设备和正版软件等货物,购买物业管理、劳务外派、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普查数据整理与挖掘等服务,支付网络资费以及联网直报系统、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数据安全系统、综合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的运维费,实施机关大楼双电源改造工程。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省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省统计局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1-6: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