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广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广元市统计局局长 李兴荣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开展的首个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我国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
广元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大盘点大起底,对全面摸清我市经济家底,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定对标对表,坚持依法普查,为广元高质量发展和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普查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批示指示。国家连续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四川和广元也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因此,我们要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新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条例》以及新修订《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宣传学习,尤其要加强《规定》的宣传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上来。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职责,把依法普查、真实普查、不出假数作为重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起来,维护好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树牢法治意识,坚持依法依规普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经济普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对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作出了工作安排。7月19日,韩正副总理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普查法律法规,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省、市领导就高质量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也多次作出安排部署。
当前,经济普查工作已进入“临战状态”,我们要牢固树立决战意识、攻坚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态度,坚决打好打赢经济普查这一关键战役,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普查各项工作扎实有序、顺利推进,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扎实可靠信息依据。
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普查环境。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是普查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也是普查宣传工作的着力点。12月是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我们要高度重视,统筹力量,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利用主流媒体、部门平台、新型媒体等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被调查对象认识到依法接受普查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普查入户登记提供舆论支持。
加强学习、严格培训,努力提升普查业务能力。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四川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强化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坚持依法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查实情、报真数,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
严守纪律、依法普查,努力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普查工作,加强督查和指导;弘扬宪法精神,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表率,支持普查人员依法独立开展调查。统计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不得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经济普查违法行为的人员打击报复。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经济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利用虚假普查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不得对外提供、泄露单个经济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将单个经济普查对象身份资料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发布统计资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采用国家规定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目录,各级普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经济普查活动应当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按照全国统一的工作部署、时间安排和操作规范。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发布经济普查公报。地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发布经济普查公报应当经上一级经济普查机构核准。
三、强化担当精神,明晰普查责任
《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四川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明确规定,对地方政府、政府统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涉及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地区本部门严重统计数据失实的,必须由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的处分。对于统计机构人员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统计调查对象拒报、迟报、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给予20万元以下的罚款;针对个体工商户,可以给予1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国务院统一规定,普查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全市1554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对全市239个乡镇(街道)、2736个村(社区)和数万个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户正式进行普查登记。经济普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转变作风,细化措施,紧密配合,夯实基础,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为推动广元高质量发展和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提供坚强统计保障。